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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转让股份的进展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1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转让股份的进展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获知第二大股东日本朝日集团控股株式会社
   (“朝日集团”)已与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旗下五家实体(包括:1.复星产业控股有限公
   司;2.China Momentum Investment (BVI) Limited;3.Fidelidade - Companhia de
   Seguros, S.A.;4.鼎睿再保险有限公司以及 5.Star Insurance Company)(“复星集团”)
   分别签署股份购买协议,拟将其所持本公司 243,108,236 股 H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17.99%)转让给复星集团(“复星受让股份交易”);
   另外,同日,朝日集团与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青啤集团”)及其子公司,Hong
   Kong Xinhaisheng Investment Limited 香港鑫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鑫海盛”),
   签署股份购买协议,拟将其所持本公司 27,019,600 股 H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99%)转让给鑫海盛(“鑫海盛受让股份交易”)。
    兹提述本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7 日及 10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本公司现就朝
日集团转让股份一事的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一、   朝日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 270,127,836 股 H 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9.99%,朝日集团未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本公司获知:
    1、    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朝日集团已与复星集团分别签署股份购买协议,
           拟将其所持本公司 243,108,236 股 H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 17.99%)转让
           给复星集团,总作价约为港币 66.17 亿元,相等于每股 H 股约港币 27.22
       元。该交易计划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先决条件成就时)完成。有关复星
       受让股份交易的权益披露可详见朝日集团与复星集团将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另行披露的减持(增持)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另外,同日,朝日集团与青啤集团及鑫海盛签署股份购买协议,拟将
       其所持本公司 27,019,600 股 H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 1.99%)转让给鑫海
       盛,总作价约为港币 7.35 亿元,相等于每股 H 股约港币 27.22 元。鑫海盛
       受让股份交易计划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先决条件成就时)完成。如股份
       交割于上述日期尚未发生,成交日期将延伸至先决条件满足后之第 10 个
       工作日,最迟为 2018 年 9 月 28 日。青啤集团现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
       份(包括 A 股及 H 股)共 416,448,055 股,相当于本公司总股本约 30.83%。
       注:上述 H 股百分比经舍入调整后计算。
二、   鑫海盛受让股份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
   致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鉴于上述交易尚未完成交割,
   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谨慎行事。
三、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配合相关方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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