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不涉及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公司相关业务发展变化,为进一步规范会计业务处理,拟对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修订。
(二)变更日期及衔接
本次修订的公司会计政策自2017年10月1日开始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原会计政策:
坏账的确认标准为:①因债务人撤销、破产或死亡、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
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以其
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②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义
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根
据本集团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
备。
本集团将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本集团对其进行分析,若有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
备。本集团将不需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
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
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
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本集团以账龄划分组合,以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其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2 年 10%
2-3 年 30%
3 年以上 60%
根据对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分析,相互之间的债权
不存在坏账损失,因此不计提坏账准备。
变更后会计政策:
(1)坏账的确认标准为:
①因债务人撤销、破产或死亡、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
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
后仍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②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
项。
(2)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
测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
项,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或公司董事会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
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进行分析,若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将不需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
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
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
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公司以账龄划分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其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2 年 10%
2-3 年 30%
3 年以上 60%
对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根据实际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分析,
相互之间的债权不存在坏账损失,因此不计提坏账准备。
2、收入
原会计政策: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
收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销售商品收入: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本
集团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
收取货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
入实现。
(2)提供劳务:在一个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
价款或取得收取款项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跨越一个会计年度完工的,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在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不确认营业收入。本集团技术服务
收入根据与客户签定的合同规定来计算应收金额,实际收到或在应收款收回基本
无风险时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按租赁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计收,确认让渡
资产使用权收入。
变更后会计政策: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
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销售商品收入:根据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
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取货款的证据,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并
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根据公司营销政策,结合经销商销售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优惠折扣,
定期或不定期与经销商进行结算,在结算时作为折扣计入已开具的销售发票中,
以扣除折扣后的发票金额(净额)确认销售收入。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对当期
已经发生期末尚未结算的折扣从销售收入中计提,计入其他应付款核算。
(2)提供劳务收入:在一个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劳务已经提供,
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款项的凭证时,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实现。跨越一个会计年度
完工的,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不确认收入。公司技
术服务收入根据与客户签定的合同规定来计算应收金额,实际收到或在应收款收
回基本无风险时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四)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相关业务发展变化,为进一步规范会计业务处理,公司对会计政策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入的部分内容进行相应修订,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公司相关业务发展
变化,为进一步规范会计业务处理,对公司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入
部分内容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
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公司相关业务发展变
化,为进一步规范会计业务处理,对公司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入部
分内容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