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认真了解并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并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公司相关业务发展变化,为进一步规范会计业 务处理,对公司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入部分内容进行的变更,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12月20日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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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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