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我们作为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我们认真审阅了《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
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材料,
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股权交易转让方为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云
硫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我们认为云硫矿业受让股权并控股联发公司,有利于联发
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有利于云硫矿业产品的销售和盈利能力的稳定,
亦有利于云硫矿业产业链的做大做强。收购该股权可消除两公司间的
同业竞争并减少关联交易。本次股权交易的转让价款和条件公平、公
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将《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顾乃康、龚洁敏、周永章
2017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