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接
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张孝清关于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张孝清先生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书》,
将其持有的 14,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
初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12 月 18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8 年 12 月 18 日。 张孝清
先生目前持有公司 72,618,5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4%。本次质押股份
14,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9.28%,占公司总股本的 3.5%。本次
股份质押后,张孝清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4,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19.28%,占公司总股本的 3.5%。
二、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张孝清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为个人融资需要。
2、资金偿还能力
张孝清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股权质押可能引发的风险:根据质押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履约保障
比例预警线,当履约保障比例等于或低于预警线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
的平仓行为。若出现平仓风险,张孝清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
份等方式进行应对。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