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17年12月19日15:00
(2)互联网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
19日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C座
3、会议召开方式: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及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5、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柏青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875,577,924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03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74,751,258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59.98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826,666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0.056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16,594,073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85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15,767,407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14.79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826,666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0.0567%。
8、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及董事候选人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关于补选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5,482,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
反对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499,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
反对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提案获审议通过。
《关于补选董事的提案》内容详见 2017 年 12 月 2 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参会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领航投
中电投 资澳洲
宁夏国
中国信 神华宁 宁夏青 有限公
有资本 华电国
达资产 夏煤业 铜峡能 司-领
运营集 际电力
名称 管理股 集团有 源铝业 航新兴 何晓夏 夏庆 蔡海奇 韦春明
团有限 股份有
份有限 限责任 集团有 市场股
责任公 限公司
公司 公司 限公司 指基金
司
* (交易
所)
出席股 429,82 229,16 71,526 71,084 71,084 2,071, 356,40 119,30 102,90 95,000
数(股) 0,178 3,673 ,908 ,524 ,524 451 0 0 0
1.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注: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更名为“国家电投
集团宁夏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晓飞、王瑞婷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