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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圣莱: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之补充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0
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之补充说明
                                                        众会字(2017)第 6463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莱达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众会字(2017)第 2213 号的审计报告。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
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众会字(2017)第 4430 号《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根据五月起至今与圣莱达公司以及相
关各方的沟通以及审核情况,现将相关情况进一步说明如下:
    一、关于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未及时披露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事项
    2017 年 4 月 15 日,圣莱达公司公告补充披露 2016 年与华民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民贸易)的关联方交易。在报告期内,圣莱达公司子公司北京圣莱
达电器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圣莱达)与华民贸易签订影视设备代采
购合同,委托华民贸易代采购合计人民币 4,000 万元的影视设备,相关设备主要
用于圣莱达子公司北京金阳光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经营出租使用。
    北京圣莱达于 2016 年 2-4 月间合计净支付人民币 4,000 万给华民贸易用于设
备代购,2016 年 5 月至 12 月,华民贸易陆续完成代采购摄影器材 1,921.25 万元,
北京圣莱达按代购金额的 0.5%与华民贸易结算代理费 9.6 万元。2016 年 12 月,
北京圣莱达对设备租赁业务计划进行调整,经过与华民贸易友好协商,剩余设备
代购业务中止,代购设备余款 2,069.15 万元由华民贸易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
退回北京圣莱达。此项交易中,北京圣莱达向华民贸易预付摄影器材代购资金后,
华民贸易未能及时代购交货,报告期内存在未完成代购交易的预付款。
    2017 年 4 月 15 日,圣莱达公司公告补充披露 2016 年与深圳市新喜瑞贸易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喜瑞)的关联方交易。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在报
告期内,子公司北京圣莱达于 2016 年 1 月 8 日与新喜瑞签署《酒水购销合同》,
约定北京圣莱达委托新喜瑞采购 1,000 万元的酒水。根据合同约定,北京圣莱达
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向新喜瑞支付 1,000 万元酒水预付款,并陆续收到合同约
定的酒水。由于北京圣莱达未取得酒类产品经营许可证,2016 年年末北京圣莱
达与新喜瑞协商后同意退货,新喜瑞按市价进行回购,北京圣莱达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收到新喜瑞退款 880 万,2017 年 1 月 24 日收到退款及酒水回购利润共
计 240 万元。北京圣莱达报告期内未确认关联方酒水回购利润 120 万元。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2016 年子公司北京圣莱达电器销售服务有限
公司委托北京天元建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装修服务,我们实施了工商查档等
审计程序,发现圣莱达公司第一大股东的高管同时也在持有北京天元建业装饰工
程有限公司 90%股权的投资单位担任高管。
    圣莱达公司未能及时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程序发现并识别上述关联方及关
联方交易,以致我们无法实施充分的审计程序来确定可能由于上述内部控制缺陷
所导致的后果,也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保证圣莱达公司关联方和
关联方交易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其对圣莱达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整体的
影响程度。
    2.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
    圣莱达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
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7137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由
于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圣莱达公司 2016
年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程度。
   二、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会计准则的情况说明
   针对未及时披露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事项,圣莱达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 2016 年度关联
交易的议案》;4 月 14 日,圣莱达公司在深交所发布了《关于补充披露 2016 年
度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补充确认 2016 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董事关于补充确认 2016 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圣莱达公司于
4 月 26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 2016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圣莱达公司同时在 2016 年度财务报告中对上述事项的会
计处理进行了调整。
   审计报告出具后,我们积极与圣莱达公司进行了沟通,并额外实施了包括对
华民贸易负责人、新喜瑞财务人员、天元建业相关人员、圣莱达公司原财务总监
和董事长等进行了访谈。关于通过华民贸易进行摄影器材代购的交易,我们获得
了与之相关的华民贸易向影视设备供应商支付代采购款的明细和银行流水;对于
向新喜瑞的酒水采购交易,我们获得了新喜瑞通过深圳星美汇商贸有限公司向酒
类经销商支付酒水采购款的银行流水信息。
   根据我们目前已经实施的且在当前情况下能够执行的审计补充替代程序,在
圣莱达公司上述交易的会计处理中我们未发现违反会计准则之事宜。
   此外,圣莱达公司对我们期后核查工作出具了相关声明:圣莱达公司已经竭
力配合众华事务所对华民贸易、深圳新喜瑞相关交易外围的核查工作,但受到客
观因素之限制,相关交易外围部分资料无法提供。
    三、本补充说明的使用目的
    本补充说明仅供圣莱达公司为 2016 年度审计报告为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之补充而递呈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
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页无正文,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之补充说明签章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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