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保利集团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
月13日发布了《关于中国保利集团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
告》,保利集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有关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披 露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17-050。
2017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72501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保利集团提交的《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的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本次豁免要约申请尚待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证监会是否豁免存在
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
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