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
亲自出席监事 5 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叶才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事项
公告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
金额为 3,778,267,200.00 元。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