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10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一七年十二月
[补充反馈意见 1]
请申请人分别列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前投入的、董事会决议
前尚未投入的和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的投资构成情况。
回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在扣除非资本性支出后的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资本性投资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① 非资本性支出②
号 额③=①-②
江口开关站至天堂变 110 千伏
1 11,748.24 127.02 11,621.22
输电线路工程
贺州市铝电子产业项目一期 220
2 25,022.07 272.35 24,749.72
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3 220 千伏扶隆输变电工程 18,859.53 220.62 18,638.91
4 220 千伏立头输变电工程 14,544.22 172.64 14,371.58
合计 70,174.06 792.63 69,381.43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截至 2017 年 3 月 13 日,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董事会召开
截至董事会召
其中:非资本性 日已投入资本性
序号 项目名称 开日已投入金
支出金额② 支出金额③=①-
额①
②
1 江口开关站至天堂变110千伏输
6,504.62 2.77 6,501.85
电线路工程
2 贺州市铝电子产业项目一期220
3,455.07 1.98 3,453.09
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3 220千伏扶隆输变电工程 3,966.02 3.56 3,962.46
4 220千伏立头输变电工程 338.93 4.26 334.67
合计 14,264.64 12.57 14,252.07
截至 2017 年 3 月 13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未投入的资本性支出
情况如下:
截至董事会 董事会召开日
拟使用募集
资本性投资 召开日已投 尚未投入资本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投入金
金额① 入资本性支 性支出金额
额
出金额② ③=①-②
1 江口开关站至天堂变110千伏输
11,621.22 6,501.85 5,119.37 5,100.00
电线路工程
2 贺州市铝电子产业项目一期220
24,749.72 3,453.09 21,296.63 21,200.00
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3 220千伏扶隆输变电工程 18,638.91 3,962.46 14,676.45 14,500.00
4 220千伏立头输变电工程 14,371.58 334.67 14,036.91 14,000.00
合计 69,381.43 14,252.07 55,129.36 54,800.00
如上表所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董事会召开日尚未投入的资本性支出
金额均大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已扣除非资本性支出及董事会决议前已投入金额,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额。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申请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相关可研报告及合同,并
根据公司提供的财务信息抽查了董事会前募投项目投入的相关支付单据。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申请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已经按照行业规定及自
身建设经验进行了详细测算,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构成合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
额中既不包含非资本性支出也不包括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召开前已投入金额。
[补充反馈意见 2]
请具体说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新增售电量的具体消化情
况及相关消化措施。
回复:
一、募投项目涉及的主要供电区域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包括江口开关站至天堂变 110 千伏输电线路工程、贺州市
铝电子产业项目一期 220 千伏送出线路工程、220 千伏立头输变电工程以及 220
千伏扶隆输变电工程等。
募投项目建成后,其将与公司现有输变电工程形成统一的供电网络,公司调
度中心将根据各负荷中心的用电需求,将公司下属水电站所发电量及外购电量通
过各级电网输送给终端用户。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成后主要网络线路与贺
州市主要工业园区位置关系示意情况如下:
注:上图中原有项目为公司现阶段已拥有的部分水电站、变电站以及输电线路,并不
为公司全部输变电项目。
上图所示主要工业园区中,公司为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贺
州市高新区”)、旺高工业区(广西碳酸钙千亿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旺
高工业区”)内唯一的电力供应商,除公司外无其他电力供应商电网接至园区内;
公司为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信都工业区”)内的主要电力
供应商,仅个别企业选用南方电网进行电力供应。
未来,上述园区的经济发展将直接带动公司的供电量,同时公司将继续深化
与上述园区的合作,加强企业宣传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及供电稳定性,
努力开发园区内新增企业,以保证公司电力供应业务收入的稳定增长。
(一)贺州市主要园区的基本情况
1、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贺州市高新区位于贺州市中心城区西部,总规划面积约 48.14 平方公里,始
建于 2010 年 11 月,为广西 A 类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示范园、产城互动试点开
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高新区,重点发展铝电子产业、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等
产业。
铝电子产业已培育并基本形成铝电子新材料全产业链,未来,贺州市高新区
将向铝产业链上游继续延伸,打造全铝产业链,成为全球最重要的铝电子新材料
产业研发和制造基地之一;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正在不断发展壮大。依托贺
州丰富的非金属矿资源、独特的交通区位优势,贺州市高新区计划重点培育新型
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加快培育上下游配套产业集聚,园区工业总产值将快速增
长。
园区内目前仅有桂东电力电网接入,因此园区内企业用电全部由桂东电力供
应,不存在其他电网公司供电的情况。由于公司为该园区内唯一的电力供应商,
随着园区内主要企业的逐步达产、在建项目及拟引进园区新建项目的陆续投产,
公司在此园区内供电量将大幅增长。
2、旺高工业区(广西碳酸钙千亿产业示范基地)
旺高工业区位于贺州市中部,2000 年底创建,是自治区(省)级工业开发
区。为顺应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的发展规划,2015 年旺高工业区与广西碳酸钙千
亿元产业示范基地完成整合,并大力建设旺高工业园与西湾平桂工业基地。近年
来,旺高工业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面积已达 18.7 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和
配套设施日臻完善。
石材碳酸钙产业为旺高工业区重点打造的产业。依托贺州市丰富的碳酸钙产
业资源,目前工业区碳酸钙产业共有企业 500 余家,已经形成“大理石原料——
大理石板材和工艺品——大理石边角废料回收——重质碳酸钙超细粉——合成
人造大理石——新材料”的循环产业链。未来,旺高工业区将着力打造成为中国
石材碳酸钙新材料全产业链示范基地。
旺高工业园与西湾平桂工业基地内目前仅有桂东电力电网接入,因此园区内
企业用电全部由桂东电力供应,不存在其他电网公司供电的情况。由于公司为该
园区内唯一的电力供应商,因此随着上述在建项目及拟引进园区新建项目的陆续
投产,公司在此园区内供电量将大幅增长。
3、信都工业区
信都工业区地处贺州市南部信都镇,2007 年 11 月经自治区确认为 A 类产业
园区,规划总面积 62.43 平方公里。信都工业区是贺州市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重
要工业基地,是西部大开发重要的出口贸易加工区和对外贸易窗口,是两广经济
合作金属制品产业的结合部。
信都工业区目前主要由桂东电力供电,仅个别企业由南方电网供电,公司为
园区内现有其他企业供应电力。该园区内企业主要以钢铁、陶瓷、木材等产业为
主,其耗电量相对较高。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网架结构覆盖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随着下游客户数量及用电量的增加,公司电力供应业务在该区域内的优势地位将
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此园区内供电量将大幅增长。
(二)主要工业园区未来新增电量情况
上述工业园区中企业所从事行业多以钢铁、石材以及新材料等为主,对电力
能源需求较高。根据公司营销中心对现有客户未来用电量的预估以及未来几年内
用电企业的发展情况,预计公司在上述贺州市主要工业园区内存量部分大客户未
来用电情况如下:
单位:万千瓦时
基期 预测期
项目
(注 1)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广西贺州市科信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9,959 30,000 35,000 40,000
贺州市桂东通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4 4,755 5,530 5,660
贺州鹏达不锈钢金属有限公司 1,845 4,986 5,720 5,765
广西贺州市金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6,651 9,700 10,000 10,500
广西挺进建材有限公司 2,907 4,586 4,620 4,680
广西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639 2,318 2,803 2,972
广西正润日轻高纯铝科技有限公司 187 551 680 713
贺州江远粉体有限公司 755 1,122 1,209 1,250
贺州市顺达岗石有限公司 1,834 2,072 2,229 2,313
贺州市金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742 1,077 1,158 1,198
贺州市合源粉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425 2,556 2,755 2,852
贺州塑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679 977 1,062 1,096
广西宏基岗石有限公司 746 1,006 1,081 1,121
广西贺州市科隆粉体有限公司 8,813 9,000 9,100 9,150
广西超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56 406 515 538
中铝广西有色金源稀土有限公司 876 1,039 1,115 1,155
贺州市万益岗石有限公司 1336 1,447 1,560 1,614
广西南升石业有限公司 1540 1,600 1,650 1,700
基期 预测期
项目
(注 1)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广西贺州金广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1,209 1,191 1,285 1,327
广西利升石业有限公司 1,608 1,650 1,680 1,720
客户 A(注 2) - 21,100 35,420 35,750
合计 46,011 103,139 126,172 133,074
注 1:由于 2017 年 12 月上述企业用电量尚未形成,基期用电量为 2016 年 12 月-2017
年 11 月的用电量;
注 2:客户 A2016 年为公司客户,由于公司输电能力无法满足其用电需求,2017 年转为
由其他电网供电。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输电能力及稳定性将进一步增强,目前该
公司已与桂东电力针对 2018 年用电事项初步达成意向。
由上表可以看出,预计 2018 年上述部分企业较即期的新增用电量将达到
57,128 万千瓦时,至 2020 年,其较即期新增电量将达到 87,063 万千瓦时。
除上述存量客户未来用电增长外,各园区内尚有大量在建项目,其中包括广
西建筑的新型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项目、广西正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铝光箔二
期建设项目、超超新材的纳米科技高分子材料复合板项目、贺州续宝矿业投资有
限公司的年产天然大理石板材 500 万平方及人造岗石 1800 万平方米项目等 40
余个大中型项目,总投资金额超过 60 亿元。
此外,部分企业已与各工业园区初步达成入园意愿,预备拟引进园区的项目
包括通航国际(西安)飞机技术有限公司的贺州市通航小镇项目、广西量彩光电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 LED 发光纸研发与生产项目、广西灵峰药业有限公司的灵峰
制药产业园项目、广西贺州荣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碳酸钙系列产品示范项目、
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年产 50 万吨超细碳酸钙超细粉项目等 60 余个,
总投资金额预计将超过 200 亿元。
上述在建项目的投产及拟新引入园区企业的开工,将带动其所在工业园区用
电量的进一步增长,而公司电力供应业务在上述园区内的垄断地位,将有利于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增售电量的消化。
(三)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新增售电量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 4 个输变电工程达产后将为公司新增年 52,400
万千瓦时售电量,公司在保证供电稳定定性的前提下,根据过往调度经验预计募
投项目输送容量,结合历史经营数据并出于谨慎性原则均采用 4,000 小时作为最
大利用小时数,基于下游客户需求计算募投项目的新增售电量,具体情况如下:
设计输送容量 募投测算容 设计容量利用 新增售电量(万 kWh)
项目
(MW)① 量(MW)② 率③=②÷① ④=②×4000
江口开关站至天堂变 110 千伏输电线
114.6 22 19% 8,800
路工程
贺州市铝电子产业项目一期 220 千伏
248/185 48 19%/26% 19,200
送出线路工程
220 千伏扶隆输变电工程 2×180 35 10% 14,000
220 千伏立头输变电工程 2×180 26 7% 10,400
合计 52,400
注:该项目输电线路分为两段,其中动力车间-蝴蝶变电站段输送容量为 248MW,动力
车间-立头变电站段输送容量为 185MW。
公司作为贺州市主要工业园区内的重要、乃至独家供电企业,综合各工业园
区现有企业用户未来用电需求的增长情况以及园区发展前景,其未来新增用电量
将有效覆盖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售电量。上述工业园区的快速发展将带动园区对
电力的需求,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新增售电量将随着园区内现有企
业的发展、在建项目的投产以及新入园企业的开工被快速消化。
二、募投项目对公司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的贡献和相关测算的谨慎性
输变电工程属于网络性资产,本次募投项目新建的各条输电线路及变电站是
基于公司原有输电网络的进一步扩展,需依赖现有电网及电源运行,效益测算主
要为预计新建本项目在公司现有经营基础上新增的收入、成本、费用,未考虑公
司其他相关设施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通过扩大输电网络的覆盖范围,提升输电
网络的利用效率,可增强公司整体的持续盈利能力,具体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扩大电网覆盖范围,提升整体运行效率
本次募投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电网规模,显著提升贺州地区电网覆盖率,
使公司可服务于更多用户。随着地区工业经济发展,用电量逐步提升,公司电力
供应规模将随之增加,原有电网的利用率亦将得到提升,从而增强公司整体盈利
能力。
(二)增强整体电力输送容量,满足下游市场需求
公司部分输变电项目由于建设年代较久,而贺州市整体经济发展速度较快,
部分区域供电负荷已到达极限,如旺高工业园区周边已有 3 座 110kV 变电站,其
中松木变电站最大负荷为 72MW,西湾变电站最大负荷为 150MW,石梯变电站最大
负荷为 100MW,然而随着该区域用电企业家数及用电量的增长,上述变电站已无
法继续满足该区域未来的电力需求。新建本次募投项目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供
电能力,保证该区域的经济发展需求。
(三)保障电力输送的高效性,增加公司可供电量
公司输变电项目主要以 110kV 为主,其输电效率较低于 220kV 项目,线损电
量较高,将间接增加公司电力供应成本。新建募投项目将部分改善公司电力输送
效率,提高公司电力供应业务毛利率。
(四)增强电力输送的稳定性,建设良好的供电环境
目前公司部分区域内的输配电项目已无法满足现代电力系统中的“N-1 原
则”,即电力系统的 N 个元件中的任一独立元件(发电机、输电线路、变压器等)
发生故障而被切除后,应不造成因其他线路过负荷跳闸而导致用户停电;不破坏
系统的稳定性,不出现电压崩溃等事故。募投项目的顺利投产将进一步提高公司
电力供应的稳定性,为下游客户提供优质的电力服务。
综上所述,通过建设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网架结
构,提高公司整体电网电力调度的灵活性;进一步扩大公司电网的覆盖区域,可
服务于更多工业园区及大客户;进一步增强公司电力供应的安全、经济、稳定,
巩固公司与现有大客户之间紧密的合作关系,增强公司在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竞
争优势,对夯实公司整体的持续盈利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访谈及公开信息查询,对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主要工业园区基
本情况进行了了解,走访了主要工业园区及园区内部分企业客户,访谈了上述企
业目前的用电情况及未来用电需求,并了解了上述工业园区内在建项目以及未来
拟入园企业的基本情况。保荐机构同时查看了申请人报告期内部分主要电力用户
的用电明细情况,并与申请人营销中心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贺州市主要工业园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申请人
作为该部分园区内的重要、乃至独家供电企业,未来供电量将随园区发展大幅增
长。申请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对未来新增售电量的预测符合审
慎性原则,募投项目新增供电量的消化具有可行性,新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
目具有必要性。
[补充反馈意见 3]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公司 2017 年 1-11 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贸易业务营业
收入。
回复:
2016年及2017年1-11月,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业务和贸易业务。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11 月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电力供应(A) 141,730.87 15.54% 157,486.62 30.27%
电力生产(B) 35,810.72 3.93% 45,214.23 8.69%
减:公司内部抵消(C) 26,035.73 2.85% 32,468.29 6.24%
电力业务小计(A+B-C) 151,505.86 16.61% 170,232.57 32.72%
贸易业务 755,163.62 82.80% 348,801.62 67.04%
其他 5,362.72 0.59% 1,245.26 0.24%
合计 912,032.20 100.00% 520,279.45 100.00%
2016年及2017年1-11月,公司贸易业务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11 月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柴油 53,828.76 7.13% 21,206.54 6.08%
汽油 439,600.53 58.21% 121,453.62 34.82%
成品油组分 251,219.35 33.27% 206,141.46 59.10%
煤炭 10,514.98 1.39% - -
合计 755,163.62 100.00% 348,801.62 100.00%
[补充反馈意见 4]
申请人在新材料产业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投资。请申请人说明公司在新材料
领域的投资情况、对公司主营业务的贡献以及未来发展计划。
回复:
一、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投资情况
公司的新材料业务主要产品为应用于装配式建筑的装配式建造材料。装配式
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它采用各类预制材料组合房屋的
各个部分,使其具备保温、隔音、防火防虫、节能、抗震、防潮等功能,通俗的
理解就是“拼积木”式的建筑。装配式建筑采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
化施工、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是现代工业化生产方式的代表之一。装配式
建造材料为装配式建筑专用材料。在装配式建筑体系下,对于建筑材料的应用,
不仅在安全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环保和绿色节能方面也提出了与以往所不
同的更多突出性改善需求。新型轻质高强装配式建材相对于传统的建材具有更多
的可选择性和创新性,能够更好地体现现代技术的高科技、低负荷和低成本。
公司通过投资闽商石业、超超新材、七色珠光和出资成立广西建筑产业化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建筑”),初步形成了从装配式建材原材料(闽商石
业)到新型建材成品(超超新材、七色珠光)到装配式建筑应用(广西建筑)的
新型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具体如下:
(一)申请人投资的新材料公司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公司 成立时间 投资情况 主营业务 投资亮点
拥有两处合计生产规模为 13 万立方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米/年、采矿面积为 2.132 平方公里
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闽商石业 16.67%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 的饰面花岗岩采矿权;拥有勘查面积
主 要 从事 石材
案》,公司拟以人民币 1 亿元收购闽商石业 4 名股东合计持有 为 58.24 平方公里的冲铅锌矿探矿
1 闽商石业 2011 年 11 月 项 目 投资 开发
的 16.67%股权,并以人民币 2 亿元认缴闽商石业新增 789.63 权;拥有超超新材 70%股权。
建设。
万元注册资本。截至本补充反馈意见回复签署日,公司通过 闽商石业作为超超新材的股东,以其
上述股权收购和增资,合计持有闽商石业 37.50%股权。 石材资源为超超新材的原料供应提
供保障,形成产业配套和协同效应。
(1)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参股设立新型建筑材料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以 2,000 万元与闽商石业、广西贺州正赢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赢集团”)共同投资设立超超新材。 超超新材利用本地花岗岩原材料,生
超超新材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闽商石业出资 7,000 万元, 产出了新型发泡式墙体材料,该墙体
占注册资本的 70%,公司出资 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材料为装配式建筑的核心材料。《贺
正赢集团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 新 型 环保 建筑 州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发展规
2 超超新材 2015 年 1 月 (2)公司 2017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材 料 研发 、生 划(2016-2025 年)》将超超新材列
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超超新材 10%股权并认购其定向增发股 产、销售。 为重点骨干企业,提出依托超超新材
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人民币 1,241.88 万元收购 壮大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规模,引进
正赢集团持有的超超新材 10%股权,并以 1.3 元/股的价格认 上下游企业,形成完整的墙体材料产
购超超新材定向增发股份 1,000 万股,认购金额共计人民币 业链。
1,300 万元。截至本补充反馈意见回复签署日,公司已完成股
权收购,超超新材定向增发尚未实施完毕。本次收购完成后,
公司直接持有超超新材 30%股权,同时公司持有 37.5%股权的
序号 标的公司 成立时间 投资情况 主营业务 投资亮点
闽商石业持有超超新材 70%股权。
七色珠光拥有 6 项发明专利,其珠光
主 要 从事 珠光
颜料广泛应用于新型建筑材料;七色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颜料、涂料及云
珠光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在新三板挂
议通过《关于认购七色珠光定向增发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 母等的研发、生
牌,证券代码为 832080;
3 七色珠光 2011 年 3 月 7.20 元/股的价格认购七色珠光定向增发股份 1,000 万股,认 产、销售业务,
2017 年 5 月 30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
购金额共计人民币 7,200 万元,约占七色珠光本次定向增发 主 要 产品 为人
份转让系统发布 2017 年创新层最新
完成后注册资本的 12.03%。 工 合 成云 母及
调整的正式名单,七色珠光满足创新
其相关制品。
层标准,进入新三板创新层。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广西建筑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人民币 2,000 万元与广西建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建工”)等 4 家企业共
公司与广西建工、柳州钢铁等广西地
同投资设立广西建筑。广西建筑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 1 亿
主 要 开展 新型 区大型国有建筑安装企业、钢铁企业
元,其中广西建工拟出资 4,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5%;桂
4 广西建筑 2016 年 10 月 装 配 式建 筑施 合作设立广西建筑,目的为打造绿色
东电力出资 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广西旭腾实业集
工承包。 建材产品生产体系和绿色建筑工业
团有限公司出资 1,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5%;超超新材出
化建造体系,立足贺州,服务广西。
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
司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截至本补充反馈意见
回复签署日,公司直接持有广西建筑 20%股权,同时超超新材
持有广西建筑 10%股权。
(二)申请人投资的新材料公司简要财务数据
1、闽商石业
闽商石业 2014-2015 年财务数据取自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瑞华桂审字[2016]4503004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闽商石业
2016 年财务数据取自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
[2017]第 5-0033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2016 年 12 2015 年/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2014 年 12 月 31
科目
月 31 日 日 日
资产总额 37,590.17 16,507.53 5,732.23
所有者权益 31,340.60 16,046.80 1,511.51
营业收入 65.57 0.20 0.00
净利润 -1,794.82 -594.72 -105.38
2、超超新材
截至本补充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闽商石业持有超超新材 70%股权,为超超
新材控股股东。
超超新材 2015 年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瑞华桂审字[2016]45030043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超超新材
2016 年财务数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
字[2017]第 5-0033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16 年度/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5,622.58 6,534.26
所有者权益 8,792.65 6,543.26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983.73 -156.74
根据上表,超超新材 2015 及 2016 年度均未产生营业收入,主要原因为:超
超新材于 2015 年 1 月成立,2016 年底方才完成厂房及生产线建设。
3、七色珠光
七色珠光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在新三板挂牌,证券代码为 832080。七色珠
光 2014 年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华
审字[2015]00458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七色珠光 2015-2016 年财
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16〕
3-178 号”、“天健审〔2017〕3-17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七色珠
光 2017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2017 2016 年度/2016 2015 年/2015 年 2014 年/2014 年
科目
年 6 月 30 日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4,539.53 41,317.29 39,074.10 26,395.84
所有者权益 20,040.71 19,519.49 18,432.01 7,781.00
营业收入 6,866.97 12,610.22 5,030.43 1,242.24
净利润 521.22 1,087.47 -3,748.99 -3,095.78
4、广西建筑
广西建筑于 2016 年 10 月成立,桂东电力认缴出资 2,000 万元、超超新材认
缴出资 1,000 万元,截至本补充反馈意见签署日,桂东电力及超超新材尚未实缴
广西建筑注册资本。
广西建筑 2016 年末资产总额为 4,531.26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4,498.16 万
元,公司 2016 年度未产生营业收入,当年净利润为-1.84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二、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投资对主营业务的贡献
(一)公司计划将新材料业务打造为未来的战略发展方向之一
当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力业务与贸易业务。公司的电力业务受气候和供
电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影响较大,而贸易业务毛利率较低,盈利能力有限,
公司急需开拓新的盈利点。新材料业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贺州市拥有发展新
材料产业的良好禀赋,公司因地制宜,计划将其打造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方向
之一,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如下:
1、政策支持新材料产业的发展
(1)国家层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产业的发展,从 2016 年开始密集出台
了专门针对新型装配式建筑建材的产业政策,明确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
重大变革。
2016 年 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
干意见》提出,要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建设国家级装配式
建筑生产基地,力争用 10 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达到 30%。
2016 年 9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
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 号),提出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
结构和现代木结构建筑。2016 年 11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上海召开了全国装
配式建筑工作现场会,向各省市行业企业代表介绍上海等地经验,全面推进装配
式建筑发展。2017 年 1 月 10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第 1417 号、第 1418 号、
第 1419 号公告,分别发布国家标准《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钢
结构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三本标准的实施日期都是
2017 年 6 月 1 日。这说明,国家对装配式建筑行业正式从政策鼓励发展进入到
了项目落地指导阶段。
(2)广西自治区层面
广西先后出台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大力推广装配
式建筑促进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建管〔2016〕64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钢结构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桂政办发〔2016〕134 号)等政策措施,提出在 2018 年底,培育 2-3 个自治
区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初步建成 2-3 个自治区级建筑产业现代化基
地。到 2025 年,创建 1-2 个国家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培育 3-5 个
自治区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建成 3-5 个自治区级建筑产业现代化基
地。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 30%。
(3)贺州市层面
作为欠发达后发展地区,贺州市的经济总量不高,工业短板突出,传统产业
主导,新型产业薄弱,产业结构优化任务艰巨。在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利好政策
密集出台、全国装配式建筑均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各地大多处于同一起跑线的
宏观背景下,借助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发挥新型装配式建材产业对自身经
济发展的战略引领作用,已成为贺州实现工业化发展的弯道赶超的关键。
2016 年 10 月 28 日,广西自治区住建厅发文《自治区住房建城乡建设厅关
于同意将南宁等 3 市列为自治区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的复函》(桂建
函〔2016〕1045 号)明确将贺州、南宁和柳州列入自治区级别的新型建筑现代
化综合试点城市,该文的发布将贺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的发展上升到自治区级别。
贺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型装配式建材产业的发展,明确提出将新型建
筑材料确定为贺州未来发展“三个千亿元”支柱产业的战略目标。《贺州市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贺州市将在“十三五”期间培育
新型建筑材料千亿元产业集群,到 2020 年,贺州市新型装配式建材产业总产值
达到 450 亿元,力争到 2025 年实现千亿产业集群。《贺州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贺政发〔2017〕4 号)提出,贺州市每个住宅小区地块建
筑产业化装配率到 2018 年底达 10%以上,到 2020 年达 20%以上。
2、装配式建筑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1)装配式建筑比重快速上升
装配式建筑未来发展前景广阔。目前我国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的比例大概
在 5%左右,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6〕71 号)提出,力争用 10 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
积达到 30%。为实现这一目标,在 2016 到 2025 年的十年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
建筑比重的年均增加率需达到 2.5%以上,到 2025 年我国预计将有 15.6 亿平方
米的装配式建筑。
(2)装配式建材产业市场容量巨大
预计 2016-2025 年的十年间,全国装配式建筑投资将保持复合年均增长率
21%左右的水平。假设每平米装配式建筑的建设投资为 2,000 元,仅在 2025 年全
年,全国装配式建筑的市场空间将达到约 3 万亿元,而从 2016 年到 2025 年的未
来十年,装配式建筑产业的市场空间大约在 12 万亿元左右。
3、贺州地区适合发展新材料产业
(1)资源禀赋独特
花岗岩、页岩,钾钠长石、碳酸钙是重要的建筑原材料,贺州市是花岗岩、
钾钠长石、碳酸钙主要生产基地之一。贺州拥有丰富的优质花岗岩、钾钠长石资
源,主要矿床分别为平桂管理区黄田浩洞红色花岗岩,为大型矿床;钟山县燕塘
的西尾岭花岗岩,为大型矿床;富川瑶族自治县的天堂岭红色花岗岩。贺州市大
理石具有资源量大、质量优异、容易开采、荒料率高,经过加工磨光后光亮如镜、
纹理优美等特点,为贺州市发展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保障。
此外,贺州市碳酸钙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产业规模档次不断提升,产业链进
一步完善,目前成为全国最大的重质碳酸钙粉体生产基地。碳酸钙等无机非金属
材料产业的发展,为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源保障。
(2)产业体系初成
贺州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发展迅速,已经初步形成了以装配式新型墙体
材料为引领,新型轻钢结构,新型预制混凝土结构等产业为支撑的装配式建筑材
料产业体系,产业链条轮廓初现,部分产业领域已经占据了国内制高点,资源优
势已经开始转化为产业优势。在新型装配式建材相关产业领域,贺州市拥有矿山
和石材企业 300 多家,汇集了新型装配式内饰材料等建材企业。
(3)产业园区布局先行
根据《贺州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 年)》,规划期内
贺州市新型装配式建材产业发展形成“1+1+3”的产业园区功能布局,即 1 个服
务基地、1 个生产基地、3 个配套基地,贺州市新型装配式建材产业园区发展指
引具体如下:
装配式建材产业产值 装配式建材产业用地
装配式建 园区装配式建材产 (亿元) 规模(平方公里)
园区名称 园区装配式建材产业布局规划
材项目 业发展定位
2020 年 2025 年 2020 年 2025 年
将贺州市高新区培育成国家级新型装配式建筑
材料总部基地。重点培育扶持以超超新材为代
国家级新型装配式
服务基地 贺州市高新区 表的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高科技骨干企业,引 100 300 1.7 3.8
建筑材料总部基地
入国内知名科研单位和建筑设计单位,建立国
家级高新建筑技术产业研发中心。
将信都工业区(粤桂县域经济产业示范区)打
国家级新型装配式
生产基地 信都工业区 造成以新型墙体材料和承重结构为主导的国家 150 300 3.8 6.0
建筑材料生产基地
级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基地。
新型装配式原材料
旺高工业区 加工基地及装修装 80 160 2.7 4.0
饰产业基地
将旺高工业区(广西碳酸钙千亿产业示范基
新型装配式原材料 地)、钟山工业园区和华润循环经济示范区打造
配套基地
钟山工业园区 加工基地及装修装 成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发展的原材料加工 60 120 2.0 3.0
饰产业基地 基地和配套产业基地。
自治区级生态建筑
华润循环经济示范区 60 120 2.0 3.0
材料产业园区
4、新材料产业将成为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之一
为顺应国家大力发展新型装配式建筑的利好政策,利用好贺州市新材料资源
禀赋,公司通过投资闽商石业、超超新材、七色珠光和出资成立广西建筑,初步
形成了从装配式建材原材料(闽商石业)到新型建材成品(超超新材、七色珠光)
到装配式建筑应用(广西建筑)的新型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公司投资新型建筑产
业链业务的目的是使之成为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之一,为公司创造更好经营效益。
随着新型建筑产业链业务逐步开展,公司投资的新材料产业公司的建设、经营的
逐步推进,预计未来将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积极影响。
(二)发展新材料产业有助于增加公司电力业务收入
根据资源禀赋、产业定位和城市功能分区等客观因素,贺州市发展新型装配
式建材产业的重点产业园包括贺州市高新区、信都工业区、旺高工业区、钟山工
业园区和华润循环经济示范区。上述五大产业聚集区中的前四个产业园均处于公
司供电范围内,主要由公司供应电力。随着贺州市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以及公司
投资的新材料企业带动,预计贺州市新材料产业将实现长足发展,新材料产业聚
集园区的用电消耗将进一步提升,因此,新材料产业有望成为公司未来供电的重
点下游领域。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补充反馈意见签署日,公司在新材料产业领域的投资主要为入股闽商
石业、超超新材、七色珠光及出资设立广西建筑;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已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公司投资新材料产业的主要目的为利用贺州市自然资源禀赋,因地制宜,打
造新的业务增长点。公司通过上述投资,已初步形成了从装配式建材原材料(闽
商石业)到新型建材成品(超超新材、七色珠光)到装配式建筑应用(广西建筑)
的新型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公司在新材料产业领域的投资具备投资逻辑及合理性。
[补充反馈意见 5]
请申请人说明国海证券股份的未来持有计划。
回复:
一、持有国海证券股份的目的
桂东电力于 2001 年上市,当时的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与供电。由于水电行
业收入受季节影响因素较大,公司上市后便着手寻找盈利能力相对稳定的标的进
行投资。广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为国海证券)为广西区内唯一一家全国性证
券公司,在广西具有一定的先天优势。出于对证券行业的看好以及在当时背景下
履行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以及区内金融市场发展的社会责任,公司决定向国海证
券出资。相关出资行为及金额得到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的审议通过、自治区政府
的认可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持有国海证券股份的过程
申请人持有国海证券的重要时间节点如下表所示:
交易金额 持股比例(交
交易内容 交易单价 说明
(万元) 易后)
2001 年 10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广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并更名的批复》(证
2001 年参与国
7,000.00 1 元/股 8.75% 监机构字[2001]216 号)核准广西证券更名为国海证券,同时核准包括桂东电力在内的 15 家公司作
海证券增资扩股
为股东对国海证券进行出资,核准桂东电力的出资金额为 7,000 万元。
为增强桂东电力整体经济效益,2003 年贺州市电业公司(现为桂东电力控股股东正润集团)将下属
资产进行了部分整合,经与桂东电力协商,决定以 1.11 元/股转让其持有的国海证券 6.09%股权共计
2003 年受让国
5,409.03 1.11 元/股 14.84% 4,873 万股。
海证券股权
2003 年 12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机构管理部出具《关于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复函》(机
构部部函[2003]393 号)核准贺州市电业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国海证券 4,873 万元股权转让给公司。
2011 年国海证 2011 年 8 月,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并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海证券。该次资产置
券上市及股权分 - - 11.04% 换暨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海证券完成后,国海证券原有 14 家股东一致同意以相同比例进行股权分
置改革 置改革。上述交易完成后,桂东电力持有国海证券股份 7,915.15 万股,持股比例为 11.04%。
2013 年 5 月 21 日国海证券公告董事会决议,国海证券计划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791,951,5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配售 3 股,募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为不摊薄公司在国海证券
2013 年参与配 所享有的权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国海证券配股事项的议案》,
37,283.74 6.28 元/股 11.14%
股 原则同意桂东电力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拟认购部分国海证券配股股份。2013 年底,公司以
37,283.74 万元认购国海证券配股股份 5,936.90 万股,至此桂东电力共持有国海证券股份合计
25,726.57 万股。
交易金额 持股比例(交
交易内容 交易单价 说明
(万元) 易后)
为了满足自身发展对资金的需求,2014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在限售期满后出售部分国海证券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限售期满后一年内出售部分国海证券
平均 11.01
2014 年减持 61,401.54 8.72% 股票。2014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桂东电力所持有的有限
元/股
售条件流通股于 2014 年 8 月 11 日解禁上市后至 2014 年底,公司累计减持国海证券 5,575 万股,尚
持有国海证券股票 20,151.57 万股。
2015 年上半年 平均 18.72 为了满足自身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在限售期满后
66,831.83 7.18%
减持 元/股 出售部分国海证券股票的议案》,公司在 2015 年累计出售国海证券股票 3,569.48 万股。
2015 年下半年,我国 A 股股市发生剧烈波动,公司响应国家号召,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
2015 年下半年 平均 13.12
13,312.72 7.62% 定。桂东电力通过全资子公司永盛公司增持国海证券股票 1,014.80 万股,此次增持完成后,桂东电
增持 元/股
力及永盛公司合计持有国海证券 17,596.89 万股。
国海证券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国海证券总
2015 年国海证
- - 6.26% 股本增加到 281,036.13 万股。桂东电力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全资子公
券非公开发行
司永盛公司合计持有国海证券股份仍为 17,596.89 万股。
2016 年 5 月,国海证券实施送转股方案,国海证券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81,036.13 万
2016 年国海证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股票股利 2 股并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
- - 6.26%
券实施送转股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永盛公司合计持有国海证券
股份 26,395.33 万股。
申请人出资国海证券及长期持有其股权,最终目的并非是为了从其股价波动
中获益,故持股 16 年来,公司仅为了满足自身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于 2014 年和
2015 年减持过国海证券股票。除公司参与国海证券配股和 2015 年下半年以实际
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在二级市场增持国海证券股票外,公司并未通过其
他各种方式增持过国海证券股票。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计持有国海证券股份 26,395.33 万股,持股
比例 6.26%,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期末余额为 155,204.57 万元,但自公司出资国
海证券至今,累计投入到国海证券的资金总额仅为 49,692.77 万元,其期末余额
较大主要源于国海证券股价的上涨。
三、公司针对国海证券股份的未来持有计划
(一)公司电力项目投资较多,资金需求量较大
作为“厂网合一”的地方性电力企业,为满足贺州地区大工业、工商业以及
居民用户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同时为了减少成本较高的外购电量、降低公司购
电成本,近年来,公司进行了电源及输变电工程重大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量较大,
主要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17 年 11 月末累计已投入金
项目 预算投资额 2017 年 1-11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额
110KV 石梯输变电工程 6,252.30 6,275.98 141.46 1,776.05 2,539.00 1,741.11
桂源公司变电站及线路工程 19,139.00 11,183.25 2,386.59 2,091.79 4,428.33 2,276.54
江口开关站至天堂变 110 千伏输电线路工程 11,748.24 7,673.88 1,975.70 5,568.38 129.80 -
贺州市铝电子产业项目一期 220 千伏送出线
24,856.00 16,149.28 15,574.87 574.42 - -
路工程
220 千伏扶隆输变电工程 18,859.53 12,086.60 8,826.51 3,221.82 38.27 -
220 千伏立头输变电工程 14,518.22 3,234.95 2,898.83 296.58 39.54 -
贺州市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 294,452.00 188,888.37 87,000.00 86,808.68 15,079.69 -
购买梧州桂江电力(京南水电站) 65,825.89 65,825.89 - - 65,825.89 -
投资金额合计 455,651.18 311,318.20 118,803.96 100,337.72 88,080.52 4,017.65
注:截至 2017 年 11 月末,110KV 石梯输变电工程尚未实施完毕,工程的实际投资较预算出现一定超支。
(二)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通过发行债券及银行借款解决了公司的部分资金来源
问题,但也导致了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应付债券及银行借款余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9 月 30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科目
日 日 日 日
短期借款 266,790.00 128,790.00 212,450.00 197,3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
31,941.00 23,998.51 43,004.27 23,381.00
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52,239.43 165,223.43 115,967.94 85,358.70
应付债券 356,144.02 372,828.36 109,288.54 99,084.91
小计 807,114.45 690,840.30 480,710.75 405,124.61
公司资产负债率持续升高,短期偿债指标持续处于低位,具体如下:
2017 年 1-9 月/2017 2016 年/2016 年 2015 年/2015 2014 年/2014
科目
年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75.95% 72.30% 67.12% 55.20%
流动比率 0.85 1.30 0.67 0.80
速动比率 0.66 1.10 0.61 0.75
利息保障倍数 1.34 2.01 3.25 1.53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已由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 55.20%上升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 75.95%。此外,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流动比率为
0.85、速动比率为 0.66、利息保障倍数为 1.34,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鉴于
上述情况,公司以银行借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资金筹措存在困难。
(三)公司现金流较为紧张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科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48.85 22,779.61 42,904.66 -4,426.6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663.36 39,934.51 67,286.26 63,788.7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6,910.98 191,185.96 137,818.51 14,556.18
科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247.62 -151,251.45 -70,532.25 49,232.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243.48 185,795.57 25,118.28 15,180.1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2,952.99 57,323.73 -2,441.43 59,999.1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且绝对金额较低,
仅依靠经营现金流难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故公司在 2014 年及 2015 年上半年通
过减持国海证券股份及发行公司债券、定向债券融资工具、银行借款等方式筹集
资金。尽管如此,公司目前现金流仍较为紧张。
综上所述,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合计为 298,731.00 万元,公司流动性较强的现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
据以及应收账款等合计为 160,354.78 万元,尚有资金缺口 138,376.22 万元。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部分国海证券股票
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合法合规
方式择机出售持有的部分国海证券股票(含永盛公司持有部分),出售总额不超
过国海证券总股本的 5%。审议以上议案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公司在资金链极
度紧张时能够通过减持国海证券股份获得资金,保障公司流动性及财务安全。因
此,公司仅在资金链非常紧张时才会考虑减持国海证券股份,减持国海证券股份
并不以获得短期投资收益为目的。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持有国海证券股份已 16 年之久。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
司持有国海证券股份的期末余额为 155,204.57 万元,但自公司出资国海证券至
今,累计投入到国海证券的资金总额仅为 49,692.77 万元,其期末余额较大主要
源于国海证券股价的上涨。
经访谈公司管理层,公司仅在出现严重资金困难时才会考虑减持国海证券股
份,减持国海证券股份并不以获得短期投资收益为目的,公司将其作为战略性投
资持有。
[补充反馈意见 6]
请申请人说明借予秉健资产款项的具体情况以及未来计划。
回复:
一、借予秉健资产款项的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昇投资与秉健资产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签订协议,正昇
投资同意借予秉健资产款项 4,500 万元,前述款项可予以分期支付。在协议期限
内,秉健资产以正昇投资已借予的款项为基数,每月向正昇投资支付 0.917%的
资金收益。为保证秉健资产能够按时偿付上述借款本金及资金收益,秉健资产将
其项下本金共计 6,000 万元的债权以及与债权相关的担保权益一同抵押给正昇
投资。
2016 年 12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7 日与 2016 年 12 月 22 日,正昇投资分期
支付给秉健资产 1,500 万元、1,500 万元以及 1,000 万元。截至本补充反馈意见
回复签署日,正昇投资实际累计借予秉健资产 4,000 万元,正昇投资累计收回借
款本金 3,000 万元及相关资金收益,剩余 1,000 万元借款将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到期,正昇投资届时将收回借款本金及相关资金收益。
二、未来计划
除上述协议外,正昇投资与秉健资产之间目前不存在其他借款协议,未来公
司、正昇投资或公司其他子公司将不再向秉健资产直接或者间接出借款项。
就上述事项,申请人已出具承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正昇投资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和秉健资产签订协议约定借款事宜,协议将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
到期。本公司承诺上述协议到期后,本公司或正昇投资或本公司其他子公司不再
向秉健公司直接或者间接出借款项。”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正昇投资与秉健资产签订的相关协议,查阅了正昇投资与秉
健资产之间的资金往来凭证,对公司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访谈,并取得了申请人、
正昇投资或公司其他子公司不再向秉健资产出借款项的承诺。经核查,保荐机构
认为:
正昇投资目前实际累计借予秉健资产 4,000 万元,正昇投资累计收回借款本
金 3,000 万元及相关资金收益,剩余 1,000 万元借款将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到
期。公司承诺,上述协议到期后,公司、正昇投资或公司其他子公司将不再向秉
健资产直接或者间接出借款项。
[补充反馈意见 7]
报告期内,申请人贸易业务收入规模增长迅速。请申请人说明贸易业务收
入规模增长迅速的合理性,并请申请人说明贸易业务的支付周期和购销差价情
况。
一、申请人贸易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贸易业务的盈利模式
永盛公司的贸易业务主要通过赚取中间价差获得利润。
(二)贸易业务的营运模式及营运情况
1、贸易业务的营运模式
永盛公司拥有由商务部颁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通过分析市场供需状况
及其动态变化,发掘业务机会,向上游供应商进行产品采购,并借助其稳定的销
售渠道与客户进行接洽,择机进行销售。
在实际采购时,永盛公司与上游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期限通常不超过 30
天。一般情况下,在向上游供应商采购时,永盛公司会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先行支
付全部货款的 10%作为订货保证金,供应商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货物发出并送至
永盛公司的指定地点,而后双方结清货款。
在实际销售时,永盛公司与下游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期限通常不超过 30 天。
一般情况下,永盛公司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货物发出并送至客户的指定地点并经
商检合格后双方结清货款。永盛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中国海油、中国石油、中
化石油等大型国有企业旗下公司,资信情况良好。
2、贸易业务的营运周期情况
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9 月,永盛公司主要营运周期指标如下:
单位:天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预付账款周转天数 23.52 25.82
存货周转天数 28.37 24.45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4.78 9.28
注 1:预付账款周转天数=360÷预付账款周转率;预付账款周转率=营业成本÷[(预
付账款期初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2];
注 2:存货周转天数=360÷存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余额+
存货期末余额)÷2];
注 3: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成本÷[(应
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
永盛公司 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9 月的预付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 25.82 天、
23.52 天,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 28.37 天、24.45 天,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
9.28 天、4.78 天,周转速度较快。此外,由于贸易业务下游客户主要为资信情
况良好的大型国有企业旗下公司,永盛公司应收账款整体回款情况较好,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9 月,永盛公司应收账款均未发生坏账损失。
3、贸易业务的购销差价
永盛公司贸易业务交易内容主要为成品油及成品油组分。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9 月,成品油及成品油组分的销售收入分别占申请人贸易业务收入的 100.00%
和 98.58%,其具体购销情况如下:
(1)平均采购单价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项目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平均采购单价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平均采购单价
(万元) (吨) (万元/吨) (万元) (吨) (万元/吨)
柴油 49,248.55 111,437.40 0.4419 22,361.42 54,700.98 0.4088
汽油 330,314.65 696,919.61 0.4740 147,121.21 348,343.63 0.4223
成品油组分 204,788.48 482,186.77 0.4247 189,590.08 488,337.55 0.3882
合计 584,351.68 - - 359,072.71 - -
注:平均采购单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
(2)平均销售单价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项目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平均销售单价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平均销售单价
(万元) (吨) (万元/吨) (万元) (吨) (万元/吨)
柴油 51,866.58 114,362.13 0.4535 28,064.98 60,831.86 0.4614
汽油 357,781.41 733,955.66 0.4875 195,249.72 388,963.63 0.5020
成品油组分 169,884.06 385,270.30 0.4409 206,141.46 530,134.68 0.3888
合计 579,532.05 - - 348,801.62 - -
注:平均销售单价=销售金额÷销售数量。
(3)平均购销差价
单位:万元/吨
项目 2017 年 1-9 月平均购销差价 2016 年度平均购销差价
柴油 0.0116 0.0526
项目 2017 年 1-9 月平均购销差价 2016 年度平均购销差价
汽油 0.0135 0.0796
成品油组分 0.0162 0.0006
注 1:购销差价=销售单价-采购单价;
注 2:成品油组分具体包括乙烯、芳烃、异辛烷、甲基叔丁基醚(MTBE)等化工产品。
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永盛公司成品油及化工产品向下游客户的销售价
格均高于其向上游供应商的采购价格。2017 年 1-9 月,柴油、汽油平均购销差
价较 2016 年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为:2017 年成品油批发价格波动较大,
对于需要同时采购和销售油品的贸易商而言,产品价格波动导致购销差价收窄;
此外,为了增加新的销售渠道并拓展业务规模,永盛公司对新的客户给予一定价
格优惠,引致在贸易额显著上涨的同时购销差价出现一定下滑。2017 年 1-9 月,
成品油组分平均购销差价较 2016 年出现上升,主要原因为:永盛公司主动放弃
了部分报价过低的客户,在成品油组分贸易收入规模保持基本平稳的前提下,平
均购销差价增加。
二、申请人贸易业务收入规模增长迅速的合理性
(一)贸易业务为申请人主营业务之一
桂东电力属于地方性发供电企业,并以水力发电为主,受气候和供电区域经
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影响较大,因此希望通过适当进入电力以外的其他产业以实现
新的盈利增长点。公司最初进入成品油及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主要的目的是充分
利用永盛公司拥有的国家商务部颁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考虑从成品油及化
工产品贸易做起,建立独立的采购体系和销售体系,同时逐步发展面向零售消费
者的加油站业务,最终实现成品油及化工产品上下游产业链的整合升级,从而为
上市公司实现新的盈利增长点。
最近三年及一期,贸易业务均为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具体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成品油 409,647.99 142,660.16 39,299.14 1,954.09
成品油组分 169,884.06 206,141.46 165,087.45 22,189.48
煤炭 8,354.93 - 5,085.08 26,931.12
其他 - - - 6,986.41
贸易业务收入合计 587,886.98 348,801.62 209,471.67 58,061.10
注:成品油组分具体包括乙烯、芳烃、异辛烷、甲基叔丁基醚(MTBE)等化工产品。
2014 年下半年开始,公司贸易业务的主要产品由煤炭转为成品油及成品油
组分,此后,公司逐步扩大成品油及成品油组分的业务规模。
(二)申请人贸易业务收入增长具备合理性
永盛公司贸易业务的主要产品为成品油及成品油组分,该类贸易业务单笔业
务金额较大,同时周转率较高,因此带来的贸易业务营业收入较高。此外,永盛
公司确定的经营策略为:保证毛利率为正的前提下,加快库存产品的周转速度、
提高资金周转率,推行薄利多销、快进快出政策,不断扩大市场份额。永盛公司
从 2016 年下半年陆续成为中国海油、中国石油等行业龙头旗下销售公司的供货
商,并与山东炼化企业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行业内龙头企业的合作,确保
了永盛公司供货来源和销售规模,极大促进了贸易产品销量的增长,提高了永盛
公司的行业地位,也为后期形成上游对接炼厂、物流、仓储、终端销售一体化的
产业链格局打好基础。因此,报告期内申请人贸易业务收入增长较快具备合理性。
从目前业务情况及市场环境来看,永盛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持续性与稳定性,
持续扩大贸易业务规模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从而维护上市公司股东
利益,其合理性分析如下:
1、石化产品需求量的增加带动了石油化工贸易业务的发展
石油化工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命脉之一,其产品广泛渗透于农业、工业和服
务业的各个领域。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经济的不断发展带动石油化工行业各类产
品的需求量均有不同程度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自 2011 年至 2016 年,
国内原油能源消费总量从 4.40 亿吨增长至 5.56 亿吨,增长了 26.36%。包括成
品油、芳烃、异辛烷和 MTBE 等各类成品油及化工产品的产量和销量都获得了较
大幅度的上升,由此带动了成品油及化工产品贸易量的整体上升。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中高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来石化行业
相关产品的需求量将得到进一步释放。永盛公司深耕成品油及化工产品贸易业务,
积累了深厚的行业资源和较好的客户口碑。因此,永盛公司的成品油及化工产品
贸易业务预计将会稳步增长,为上市公司带来新的盈利点。
2、地方及民营炼化企业的发展带动了石油化工贸易业务的发展
国内市场石化产品贸易主要是起到生产企业与终端用户或分销商间的纽带
作用,解决石油化工产业链上的产销信息的不对称、各原油加工环节资源调配信
息的不对称。贸易商通过链接石油产业链上产、供、销的信息资源,以增加产业
链运作效率,减少运转成本。
近年来,我国地方及民营企业炼制、生产的成品油及化工产品的质量不断提
高,产量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从而带动了成品油及化工产品贸易市场的交易
量。具有良好采购、销售渠道的贸易商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得到加强。
3、加油站零售业务盈利能力具备可持续性
2015 年以来,国内成品油批发与零售差价整体趋势上行,加油站零售企业
的利润空间较大。同时我国成品油消费量也同步保持稳定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
统计,国内的成品油表观消费量从 2011 年至 2016 年增加了 19.72%。永盛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拥有成品油终端零售业务所需的各种资质,并拥有加油站运营和项
目用油直供业务的经验。截至本补充反馈意见回复签署日,永盛公司已在广东省
肇庆市和广西贵港市以自营的模式开展了面向零售消费者的加油站业务,2017
年 1-9 月加油站零售业务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778.24 万元。此外,永盛公司拟通
过自建、收购、租赁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加油站零售业务。预计未来永盛公司的加
油站零售业务规模将稳步增长。维持一定的贸易业务规模,将为永盛公司开展加
油站零售业务打好基础。
4、永盛公司拥有良好的口碑和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通过近年来深耕行业及区域市场,永盛公司与山东、辽宁、华南地区的众多
油品炼制企业、成品油及化工产品生产企业、成品油及化工产品贸易商、分销商
等建立了长期的供应及采购合作关系,
永盛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成品油及化工产品贸易业务团队,对行业有着深刻
理解,在业务布局整体规划方面具备前瞻性,能够精准把握市场机会并持续高效
运营管理。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申请人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其他公告文件,对公
司管理人员、销售人员、财务人员进行了访谈,对公司贸易业务签订的贸易合同、
协议等文件进行了审阅,以及对贸易业务客户及供应商进行了走访。经核查,保
荐机构认为:
永盛公司的贸易业务主要通过赚取中间价差获得利润,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公司贸易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均高于其平均采购价格。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9 月,永盛公司预付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均较短,
周转速度较快。此外,贸易业务下游客户主要为资信情况良好的大型国有企业旗
下公司,永盛公司应收账款整体回款情况较好。
贸易业务为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公司希望通过适当进入电力以外的其他产
业以实现新的盈利增长点。虽然在现阶段,成品油及化工产品贸易业务毛利率水
平较低,但考虑到持续扩大贸易业务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规模,并为公司
未来在加油站零售业务方面的布局做好铺垫,因此公司扩大贸易业务规模有助于
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具备合理性。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盖章页)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柏龄 郑华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补充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补充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
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补充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
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霍 达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