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作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
从业资格,具备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
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并及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龙基 王 涛 陈 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