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19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
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了解相关情
况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我们已经认真审阅了《关于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及文件。
    2、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3、公司本次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4、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
等规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方案合理、切实可
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国家产业政策。募投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行业的竞
争优势,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6、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和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出具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加股利分
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完善和健全了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
    8、公司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召开程序、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项振华 陈建远 任增辉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