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
议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锦华先生主
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
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
定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
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