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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18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高
毅辉 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深圳科士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第 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
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被提名人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
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
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
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
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
关规定。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
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
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
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
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
任职。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
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
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
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
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
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
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
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
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数量不超过 5 家。
    √ 是 □ 否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
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
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
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
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
董事会会议 0 次,未出席会议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
委托他人)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
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
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
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
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   期:2017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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