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告知函有关问题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 收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交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提及的相关 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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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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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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