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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15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
出席董事七名。会议由王立群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王立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专业委员会组成情况进行逐个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2.1 战略委员会成员:李坚(主任委员)、林中(独立董事)、周洪波(独立
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 审计委员会成员:林杰辉(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林中(独立董事)、
谢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 提名委员会成员:林中(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林杰辉(独立董事)、
王立群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周洪波(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林中(独立董
事)、雷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立群先
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王立群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坚
先生、谢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秦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具体审议
情况如下:
    4.1 聘任李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 聘任谢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3 聘任秦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冯军飞先生任期届满,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
公司目前尚未有合适的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由公司董事长王立群先生代为
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邵凯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邵凯真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邵凯真女士通讯方式:
    联系电话:010-57985711
    传真:010-57985799
    邮箱:kzhshao@hbgk.net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 11 号万柳亿城中心 C 座北楼 3A 层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
                                   简 历
       一、王立群,男,196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1997 年取得美国永久居留
权,硕士。曾任北京银河伟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
有限公司(公司股份改制前名称,下同)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
    王立群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王立群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股票 44,90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88%。王立群持有公司股东宁波汉
银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汉银”)1.20%的出资额,为宁
波汉银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汉银持有本公司 5,000,000 股股份,
占总股本的 3.22%。王立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立群先生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李坚,男,1975 年 1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
国华诚集团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资产重组办项目经理、董事长秘书,北京汉邦
高科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企业发展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
    截至目前,李坚先生通过宁波汉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宁波汉银持有公司股
份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李坚先生出资宁波汉银 3,991,326 元,
出资比例 26.61%。李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坚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谢疆,男,197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中
国华诚集团财务公司计划财务部项目经理,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副总监,
平安信托有限公司信托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谢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谢疆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秦彪,男,197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北京华夏联科通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ITS(中国)有限
公司集团财务中心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秦彪先生通过宁波汉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宁波汉银持有公司股
份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秦彪先生出资宁波汉银 1,200,000 元,
出资比例 8%。秦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
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秦
彪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邵凯真,女,1992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经济学学士。2016
年 3 月加入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从事证券事务工作。
2016 年 5 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6-3A-066]),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截至目前,邵凯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规
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邵凯真女士与持有本
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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