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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14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钢
联”)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 万
元,受让自然人潘宁持有的山东隆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东隆众”)22.50%股权和自然人潘隆持有的山东隆众 13.92%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山东隆众 36.42%的股权。
    本次公司受让股权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亦无须相关部门的审批。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隆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676849987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隆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 年 07 月 07 日
         注册地址: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 125 号先进陶瓷产业创新园
     B808-809 室
         经营范围: 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经营(有
     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商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咨询服务;企业管
     理咨询(以上三项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不含消费储值及类似相
     关业务);软件开发;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及代理;网络技术服务;
     会议、会展服务;商务专题调研(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不含消
     费储值及类似相关业务);网站建设。
         本次转让前后的股权结构:
                                         转让前                     转让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      潘隆                       525.00          52.50%       385.80        38.58%
 2      潘宁                       225.00          22.50%          0.00        0.00%
 3      上海星商投资有限公司       250.00          25.00%       250.00        25.00%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
 4                                    0.00          0.00%       364.20        36.42%
    有限公司
               合计              1,000.00         100.00%      1,000.00      100.00%
         山东隆众现有非转让方股东上海星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星商投资”)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认购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602,345.19             13,476,831.28
          负债总额                        7,449,265,04                 8,676,214.07
    应收款项总额                        110,310.00                  332,272.20
            净资产                        7,153,080.15                 4,800,617.21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
                                                    0.00                      0.00
      诉讼与仲裁事项)
                                  2016 年 1-12 月           2017 年 1-9 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206,528.12             11,334,327.00
          营业利润                        -1,199,390.08            -2,419,532.67
            净利润                          255,774.60             -2,352,462.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81,233.61             -4,386,885.66
    截止本公告日,潘隆、潘宁持有的山东隆众股权不存在抵押、质
   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山东隆众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本次转让不涉
   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形。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自然人股东潘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
   证号 370305********0797,现在是山东隆众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自然人股东潘宁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
   证号 370305********0023。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山东隆众专注石化资讯业务,在该细分领域居于领先地位,有稳
定的市场份额以及客户基础。
    由于山东隆众从事的是资讯服务行业,属于轻资产公司,经交易
双方协商同意:以 2,000 万元受让 36.42%的股权。对应山东隆众总价
值为 5,491.49 万元;以 2016 年完整会计年度收入水平计算,P/S 约
3.39 倍。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受让方: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潘隆、潘宁
    标的公司:山东隆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数量、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
    (1)股权转让数量:
    潘隆和潘宁拟向受让方转让其各自持有的标的公司 13.92%和
22.50%的股权,受让方拟以现金方式向转让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标的
公司 36.42%的股权。
    目标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上海钢联                 364.20              36.42%
            星商投资                 250.00              25.00%
              潘隆                   385.80              38.58%
              合计               1,000.00            100.00%
    (2)股权转让价格:
    双方同意以 2017 年 9 月 30 日为定价基准日,并根据标的公司的
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协商确定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3)转让价款支付安排: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第一期付款:金额为转让价款的 50%,即 1,000 万元(大写:人
民币壹仟万元整),其中:支付给潘隆先生的转让价款为 382.21 万
元(人民币叁佰捌拾贰万贰仟壹佰元);支付给潘宁女士的转让价款
为 617.79 万元(人民币陆佰壹拾柒万柒仟玖佰元);在下文第(4)
条所述先决条件满足或被受让方放弃的前提下,受让方将于本协议生
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
    第二期付款:金额为转让价款的 50%,即 1,000 万元(大写:人
民币壹仟万元整),其中:支付给潘隆先生的转让价款为 382.21 万
元(人民币叁佰捌拾贰万贰仟壹佰元);支付给潘宁女士的转让价款
为 617.79 万元(人民币陆佰壹拾柒万柒仟玖佰元);本期付款需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1)标的公司收到下述第(4)条先决条件第③条所
述股权转让的相关受让方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2)下述第(4)
条先决条件第④条提及的债权已经由标的公司全额收回;3)下述第
(4)条其他所述先决条件满足或被受让方放弃;4)标的公司注册地
的工商登记机关已经受理标的公司就本次交易递交的变更登记文件。
受让方将于上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
支付。
    (4)先决条件:
    ①受让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②标的公司股东会已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并由转让方向受让方
提交一份一致同意批准向受让方转让目标股权、修改章程等与本次交
易相关事项的书面决议;
    ③标的公司完成石化资讯业务整合和非石化资讯业务剥离,包括
但不限于将其持有的上海隆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按照原价
全部转出,将其持有的上海志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1%股权按照原价
转出,将上海隆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其他关联方名下与石化资讯业
务有关或所需的有形和无形资产全部无偿转让至标的公司名下;
    ④标的公司对上海隆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志商电子商务有
限公司和山东志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的全部债
权已经收回,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财务报表提及的全部金额;
    ⑤转让方在协议下做出的陈述与保证均应为真实、准确且无误
导,且转让方全部承诺、协议或保证应均得以遵守;
    ⑥潘雪铮先生同意并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与标的公司建立
并保持至少三(3)年的全职劳动关系,未经受让方同意不得在任何
第三方兼职,且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2)年内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
与标的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签署了内容及形式令受让方满意的劳动
合同及《员工保密及竞业限制合同》,前述劳动合同及《员工保密及
竞业限制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需经受让方同意。
    ⑦过渡期内没有出现或发生任何已经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对标的
公司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变化、发展。
    2、违约责任
    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
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做出的任何陈述或保
证,均构成其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守约
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3、交接及工商变更
    协议生效之日起两(2)个工作日内,由协议双方及标的公司协
商具体时间在标的公司位于山东的办公室完成交接。
    协议生效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促使标的公司立
即向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受让方有义务给予积
极配合。
    4、交易后的标的公司治理结构
    ①董事会: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董事会由 5 名成员构成,
其中转让方中的潘隆先生有权提名 2 人;受让方有权提名 2 人;现有
其他股东上海星商投资有限公司有权提名 1 人;并经股东会选举产
生。董事长由受让方提名并当选的董事担任,由受让方委派产生并担
任标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②监事: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
由受让方提名,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③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总经理和财
务总监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5、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修订、履行和终止应受中国法律的管
辖。
       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受让方与转让方
应当平等协商,妥善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提交受让
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6、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订之日起成立,并经受让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后生效。
六、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可能会和标的公司开展石化行业资讯业务合作,因此产生相关关
联交易,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山东隆众专注于石化资讯业务,在该细分领域居于领先地位,有
稳定的市场份额以及客户基础,经营风险可控。公司立足于“资讯+
大数据”业务,持续不断丰富完善大宗商品生态体系。本次交易完成
后,公司将持有山东隆众 36.42%的股权,山东隆众将成为公司石化
领域的重要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节省自建同类业务的时间和
资金成本;同时,公司将嫁接自身资源和优势,丰富其产品线,提高
石化领域资讯细化服务和高端延伸服务,满足上市公司战略布局的需
要。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受让潘隆、
潘宁合计持有的山东隆众 36.42%股权的交易事项遵循了相对公允的
原则,定价原则较为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投资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山东隆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3、星商投资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书;
    4、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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