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认定"山东中德设备有限公司"等505 家企业为2008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鲁科高字〔2009〕12 号),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和《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认定本公司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本公司证书编号:GR200837000361),认定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08-2010年), 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按15%的比例缴纳所得税。 经财务部门测算,在享受所得税优惠后,公司2008年的经营业绩仍在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业绩预告的范围内,即同比增长幅度小于30%。 特此公告。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2月20日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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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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