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拓日新能 股票代码:002218.SZ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侨城北路香年广场[南区]主楼(A 座)栋一座 8 层 802-804 号房)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签署日期:年月日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zse.com.cn)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
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
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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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摘要中相关章节。
一、发行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拓日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7〕1317 号),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金额不超过 2 亿
元,期限自批复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 亿元,采用一次性发行的方式,本次债券简称:
17 拓日债,本次债券代码:112628。
二、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
级为 AAA;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的净资产为 270,382.99 万元(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数),发行人截至 2017
年 9 月末的净资产为 278,971.46 万元(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
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146.55 万
元(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
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43.72%(合并口径),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7.44%;截至 2017
年 9 月末,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48.78%(合并口径),母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5.03%。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
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
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债
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次债
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波动性。
四、由于本次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
进行,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
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申请一定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
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不同
意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或本次债券上市后在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够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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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将面临流动性风险。
五、本次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
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无法确保其主体信用评
级和本次债券信用评级不会发生任何负面变化。如果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和/或
本次债券信用评级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不利因素影响,资信评级机构将调低发
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本次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可能受到不利
影响,进而可能使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遭受损失。
六、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
境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未来行业形势或金融市场
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
按期支付本息,从而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七、公司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公司
2016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和 2017
年 10 月 23 日披露。2016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本次
债券仍然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
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
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
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
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
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本次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券
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
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八、根据深交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
订)>的通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
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 年修订版)》,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
次债券不符合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次债券上市后只能采取报价、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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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协议交易方式。本次债券暂无质押式回购交易安排。
九、本次债券由高新投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作
为对此担保事项的反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五奎及其妻子李粉莉以全部个人
资产及夫妻共有财产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反担保保证。截至 2016
年末,高新投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1,155.78 亿元,是同期净资产规模的 17.62 倍。
十、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6.08%、38.63%、43.72%
和 47.66%,资产负债率维持在适中水平。发行人有息债务增长较快,最近三年
及一期末分别为 112,799.52 万元、92,272.52 万元、153,775.54 万元和 177,273.84
万元。若未来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有息债务总额持续上升,可能会增加公司财务费
用支出压力,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6,897.28 万元、
40,527.34 万元、59,346.60 万元和 96,881.73 万元,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呈逐
年上升趋势;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95、2.54、2.29 和
2.12,周转较慢。若未来发行人应收账款回笼速度减慢或产生坏账损失,可能会
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及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十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494.02 万元、3,106.17
万元、12,871.21 万元和 8,708.87 万元;营业外收入及其他收益合计数分别为
2,550.05 万元、2,121.41 万元、2,252.77 万元和 1,058.06 万元(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 号),发行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与
正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部分从《利润表》的“营业外收入”科目重分类至“其他收
益”科目,本期调增“其他收益”科目 10,530,505.14 元,本期调减“营业外收
入”科目 10,530,505.14 元。),营业外收入及其他收益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516.18%、68.30%、17.50%和 12.15%,对净利润的贡献较大。公司营业外收入
及其他收益主要来源于政府补贴,未来若公司获得的来自政府的补贴收入下降,
可能对公司的盈利和偿债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十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4,268.64
万元、3,805.86 万元、3,277.52 万元和 1,182.55 万元,波动较大且呈现下降趋势。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主要受公司主营业务回款影响,若未来公司回款速度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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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将进一步减少。长期来看,如公司经营
活动现金流量不能有所改善,将给公司的资金周转带来一定压力。
十四、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五奎家族(陈五奎本
人、陈五奎之妻李粉莉、陈五奎之女陈琛),陈五奎家族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564,789,2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8%,陈五奎家族将上述股份中的 338,400,000
股办理了质押,质押股权占陈五奎家族持有公司股份的 59.92%,占公司总股本
的 27.37%,若质押股权到期不能解押,公司将面临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十五、在本次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
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
人的信用状况。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评
估有限公司将及时在评级机构网站(www.pyrating.cn)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
评级报告,并同时报送监管部门、发行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将及时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媒体公告,且在深交所网站公告披
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投资者可
在上述网站查询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
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
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
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
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
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七、目前,光伏发电行业对国家和地方扶持政策的依赖度依然较高,补贴
发放的力度和有效年限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各企业的选址和投建方向。根据国家
发改委于 2013 年 8 月发布的《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
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 号)文件规定,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
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 20 年。
随着技术进步、生产规模扩大,光伏产品制造成本逐步下降,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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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成本亦不断降低,光伏标杆上网电价以及电价补贴存在下降的风险,国家对
光伏行业的扶持和补贴政策亦可能发生变化。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光伏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以及下游光伏电站的建设和运营,如果未来政府减少对光伏行业的
补贴,下调光伏标杆上网电价,将可能对公司未来光伏电站项目产生一定影响,
对公司电力业务和光伏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十八、光伏产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易受国家产业政策、补贴政策、宏观
经济状况、产业链各环节发展均衡程度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征。目
前光伏行业竞争仍然激烈,产能过剩的局面并未得到彻底改变。伴随着全球经济
增速放缓、复苏乏力的大环境,加之近年来欧美国家对我国生产的光伏产品陆续
采取反倾销等贸易保护措施,光伏行业的未来走向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发行人
面临一定的行业波动风险。
十九、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完成了 2016 年度权益分配,公司总股本相应
增加至 1,236,342,104 股,注册资本增加至 1,236,342,104 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
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及章程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完成。
二十、发行人光伏产品目前以生产晶体硅太阳电池芯片及组件为主,公司光
伏产品的客户销售集中度较高,下游客户的经营状况易对发行人的运营产生较大
的影响。
二十一、发行人在光伏电站领域的投资较高,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
在建和拟建光伏电站等项目尚需 10.26 亿元的估算投入,预计将增加 130MW 产
能,公司光伏电站建设有一定的外部融资需求。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
负债率为 47.66%,有息债务总余额为 177,273.84 万元。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
公司面临较大的还贷资金需求,同时在建及拟建电站项目的逐步投入又将进一步
给公司带来资金压力。
报告期内,市场对公司已并网运营的光伏电站反应良好,公司电费收入规模
亦逐步增长。但随着光伏发电装机规模的逐步增大,如未来市场对光伏电力的消
化能力不如预期,发行人将面临光伏发电收入下降、光伏电站前期投资无法如期
收回的情况,将对公司业绩及本次债券偿付造成不利影响。
二十二、2016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
杆上网电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我国当前新能源产业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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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新建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通知》
中涉及的三类资源区 2017 年新建标杆上网电价平均降幅为 15.6%,并明确今后
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暂定每年调整一次。标杆上网电价下调可能导致公司电站
收益率降低和市场需求出现波动。未来公司将继续专注于通过技术提升、成本降
低等办法来获得市场竞争优势。
二十三、2017 年 6 月 2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
函》(深证函[2017]274 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金额不超过 4 亿元,
期限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债券
尚未发行。
二十四、2017 年 10 月 22 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了 2017 年
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下资产总额 544,605.98
万元,负债总额 265,634.52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278,971.46 万元;2017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120,085.5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065.18 万元。具体情况请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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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录 .............................................................. 8
释义 ............................................................. 10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3
一、公司基本情况.............................................................................................. 13
二、本次发行概况.............................................................................................. 13
三、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17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人员的利害关系...................... 17
五、认购人承诺.................................................................................................. 20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 21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1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21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21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6
一、发行人概况.................................................................................................. 26
二、历史沿革...................................................................................................... 26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33
四、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3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与发行人之间的独立性.............................. 40
六、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42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47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及业务经营情况.............................................................. 48
九、法人治理结构.............................................................................................. 69
十、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81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 82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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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92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93
四、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96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00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100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100
四、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0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03
一、备查文件目录............................................................................................ 103
二、查阅地点....................................................................................................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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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一、普通词汇
发行人、公司、拓日新能 指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指
行公司债券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深圳市拓日
募集说明书 指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深圳市拓日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持有人 指 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
于 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最新修订
《公司法》 指 通过、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
于 2013 年 12 月 28 日修订发布
于 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最新修订
《证券法》 指 通过、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并
于 2014 年 8 月 31 日修订发布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信用评级报告》 指
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章程》 指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会 指 发行人前身股东会,即深圳市拓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
股东大会 指 发行人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发行人董事会
独立董事 指 发行人独立董事
监事或监事会 指 发行人监事或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担保人为本次债券发行出具的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担保函》 指
证担保的担保函
登记机构、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指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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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元资信、评级机构 指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大华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亚太 指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保人、高新投 指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最近三年 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
最近一期末 指 2017 年 6 月 30 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
指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
息日
日)
二、公司简称
拓日电子 指 深圳市拓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奥欣投资 指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喀什东方 指 喀什东方股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
奥欣太阳能 指 深圳市奥欣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前身)
喀什瑞城 指 喀什瑞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拓日(定边) 指 陕西拓日(定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拓日 指 青海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岳普湖瑞城 指 岳普湖瑞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汉中科瑞思 指 汉中市科瑞思矿业有限公司
定边拓日 指 定边拓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陕西拓日 指 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乐山新天源 指 乐山新天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德国公司 指 拓日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
鑫能 指 深圳市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京和鑫 指 深圳市京和鑫工贸有限公司
同创伟业 指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其他用词
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
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
EPC 指
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所承包
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英文名为Solar Module,由若干个太阳能发电单元通过串联太阳能电
池片的方式组成。功能是将功率较小的太阳能发电单元放大成为可
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 指
以单独使用的光电器件,可以单独使用为各类蓄电池充电,也可以
多片串联或并联使用,作为离网或并网太阳能供电系统的发电单元。
采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分布式发电系统。它是
一种新型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发电和能源综合利用方式,它倡
分布式光伏发电 指
导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转换,就近使用的原则,不仅能够有
效提高同等规模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同时还有效解决了电力在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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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长途运输中的损耗问题。
MW 指 兆瓦,1,000,000W
GW 指 吉瓦,1,000MW,1,000,000,000W
熔融的单质硅在过冷条件下凝固时,硅原子以金刚石晶格形态排列
成许多晶核,这些晶核长成晶面取向不同的晶粒,则这些晶粒结合
多晶硅 指
起来,就结晶成多晶硅。多晶硅可作生产单晶硅棒和多晶硅锭的原
料。
多晶硅原料通过单晶炉熔化后,用直拉法或区熔法从熔体中生长出
单晶硅棒、硅棒、单晶硅 指
的棒状单晶硅。
多晶硅原料通过多晶铸锭炉熔化后,用定向凝固法生长出的方锭状
多晶硅锭、硅锭 指
多晶硅。
晶体硅 指 包括单晶硅棒和多晶硅锭。
由高纯度的晶体硅切割成的形状规则的薄片,直径有6英寸、6.5英寸、
硅片 指 8英寸、12英寸等规格,主要用来生产集成电路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用
组件等。
在真空状态和惰性气体保护下,通过石墨电阻加热器将多晶硅原料
单晶炉 指
加热融化,然后用直拉法生长无位错单晶的生长设备。
太阳光的辐射能量,在现代一般用作集热和发电,太阳能的利用有
太阳能 指
光热转换和光电转换两种方式。
EVA 指 聚乙烯-聚醋酸乙烯酯共聚物的简称(Ethylene-vinyl Acetate)。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投资于极具发展潜力的风险企业并为
VC 指
之提供专业化经营服务的一种权益性资本。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Equity),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
PE 指
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
GTMResearch 指 美国GreentechMedia旗下市场研究机构GTMResearch
IHS 指 美国全球财经研究公司IHS Global Insight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
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Topraysolar Co.,Ltd.
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成立日期:2002年8月15日
注册资本:61,817.1052万元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1234170J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拓日新能
公司股票代码:002218.SZ
董事会秘书:杨国强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城北路香年广场[南区]主楼(A座)栋—座8层
802-804号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6060号香年广场A栋802-804
邮政编码:518053
公司网址:www.topraysolar.com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批准情况
1、2016 年 12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公开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相关具体事宜。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1
公司于2017年7月6日完成了2016年度权益分配,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至1,236,342,104股,注册资本增
加至1,236,342,104元,公司注册资本及章程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完成。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2016 年 12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2017年3月13日,在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的基础上,经公司经营管理
层充分讨论后,由公司总经理作出《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要
发行条款的决定》,决定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亿元(含2
亿元),一次性发行。
(二)核准情况
2017年7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317号”文核准,公司
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简称:17拓日债,本次债券代码:112628。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为2亿元,一次性发行。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末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债券的利率采
取询价方式确定,公司与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
定利率区间,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
期的前3个计息年度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
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个计
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个计息年度内固定不变。如发
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个计息
年度内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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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
款项自付息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次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
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
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
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8、计息期限: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7年12月19日至
2022年12月18日;若投资者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第3个计息年度末部分或全部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7年12月19日至2020年12月18日,
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7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18日。
9、起息日:2017年12月19日。
10、付息日: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12月1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若投资者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12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到期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次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12
月19日;若投资者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第3个计息年度末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12月19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2年12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本金兑付日:2022年12月19日。若投资者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第3个计息
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2月19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
13、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14、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次债券后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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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
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后续期限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
不变。
1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
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6、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转让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
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
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
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7、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
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9、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详见发行公告。
21、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22、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250100000500000966
24、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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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6、质押式回购:本次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次债
券暂无质押式回购交易安排。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年12月15日
3、发行首日:2017年12月19日
4、预计发行期限: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0日
5、网下申购期: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0日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
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侨城北路香年广场[南区]主楼(A座)栋—座8层802-804
号房
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联系人:杨国强、龚艳平
联系电话:0755-86612300
传真:0755-86612620
(二)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项目主办人:彭艳玲、肖建
项目组其他成员:黄祖晖、祝晓通
电话:020-2338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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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0-23385006
(三)分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姚贺
电话:010-59312968
传真:010-59312989
(四)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2 楼
负责人:张炯
律师:沈险峰、廖金环
电话:0755-88265288
传真:0755-88265537
(五)审计机构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负责人:梁春
会计师:王广旭、杨春祥
电话:0755-83966013
传真:0755-83966013
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1 号楼(B2)座 301 室
负责人:王子龙
会计师:林运渠、温安林
电话:0755-25315273
传真:0755-2531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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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分析师:刘红、董斌
电话:0755-82871099
传真:0755-82872338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刘蔚
电话:020-23385004
传真:020-23385006
(八)担保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大厦23楼2308房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联系人:毛伟平
电话:0755-82852463
传真:0755-82852555
(九)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文心四路天利名城C座二楼
联系人:李晨东
电话:0755-86545035
传真:0755-86545062
(十)本次债券申请上市的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总经理:王建军
电话:0755-8208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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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82083275
(十一)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负责人:周宁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确认其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
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
他利害关系。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
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
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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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 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鹏元资信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主体偿还债
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鹏元资信评定本次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的安全性极高,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主要优势
(1)公司光伏产业链较为完整,产品品种多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强。
除上游多晶硅生产外,公司晶体硅产业链其他环节已全部打通,非晶硅领域也形
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硅片、电池片、组件、光伏玻璃、太阳能
应用产品等光伏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和
多样化产品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
(2)公司有一定技术实力。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截至 2016 年末,
公司拥有 269 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22 项、实用专利 236 项、外观专利 11
项,且 80%以上的核心生产设备均是自制,有一定技术和研发实力。
(3)公司自营光伏电站规模持续增长,可产生较稳定的电费收入和较高水
平的盈利。近年公司持续扩大下游光伏电站业务,截至 2017 年 3 月末,公司自
营电站总装机规模达到 240MW,均已实现并网,上网标杆电价主要为 0.95 元/
度或 1.00 元/度,上网标杆电价较高,有利于提高运营期的盈利水平,2014-2016
年,公司电费收入分别为 2,824.17 万元、10,166.07 万元和 20,312.60 万元,毛利
率维持在 55%以上。
(4)保证担保有效提升了本次债券的信用水平。经鹏元综合评定,深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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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投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其为本次债券提供的全额
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提升了本次债券的信用水平。
2、主要风险和挑战
(1)光伏电站面临补贴下行和弃光限电的压力。光伏行业下游电站的发展
对国家制定的补贴政策依赖较大,目前国家正逐步调减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补
贴标准,补贴下调可能导致电站收益率降低和市场需求出现波动;部分地区由于
光伏装机容量超过电力需求,电网会要求已并网的光伏电站“弃光限电”,2016
年全国弃光率达到 19.81%,进一步加大了光伏电站的经营压力。
(2)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较大,周转效率较低,资金周转压力较大。
受光伏组件行业整体议价能力不强等因素影响,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持续增长,
2017 年 3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为 7.38 亿元,2014-2016 年应收账款的周转天数分
别为 184.89 天、141.99 天和 157.48 天;由于公司产业链较长,存货规模较大,
2017 年 3 月末公司存货为 5.51 亿元,2014-2016 年存货的周转天数均在 200 天以
上,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较慢,资金周转压力较大。
(3)电费补贴的拨付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中占比较
大的政府补贴需纳入国家补贴目录后由财政部拨付,截至 2017 年 3 月末,公司
240MW 自营电站中仅有新疆喀什一期 20MW 和陕西定边 50MW 电站已纳入国
家补贴目录,其余电站尚在申报或待申报;此外,新疆喀什一期 20MW 电站收
到自并网起到 2015 年 4 月的上网电价补贴,陕西定边 50MW 电站收到 2016 年
全年的上网电价补贴,剩余补贴支付时间尚无明确约定。
(4)公司在建和拟建电站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截至
2017 年 3 月末,公司主要在建和拟建自营电站尚需投资 11.44 亿元,面临一定的
资金压力。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鹏元资信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在初次评级结束后,
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将持
续关注受评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
素,以对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鹏元资信将维
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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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主体须向鹏元资信提供最新的财务
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将依据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用评
级。鹏元资信将在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 2 个月内披露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如果
未能及时公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鹏元资信将披露其原因,并说明跟踪评级结果
的公布时间。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
时,发行主体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亦将持续
关注与受评对象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
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受评对象信用评级。
如发行主体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鹏元
资信有权根据受评对象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评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
评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鹏元资信将及时在鹏元资信网站(www.pyrating.cn)、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
券业协会网站公布跟踪评级报告,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
渠道公开披露的时间。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在各大银行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关
系,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获得贷款银行的授信
额度为 19.29 亿元,其中,已使用额度 15.13 亿元,尚余 4.16 亿元额度未使用,
授信使用率为 78.45%。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发生严重违约情况。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公开发行债券或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截至本募集
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尚未结清延迟支付利息或本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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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情况
根 据 2017 年 9 月 19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征 信 中 心 编 号 为
NO.B201709190220528462 的《企业信用报告(银行版)》显示,发行人未结清
信贷共记 720 笔,其中贷款 20 笔,银行承兑汇票 696 笔,信用证 3 笔,金额合
计为 154,862.78 万元,全部为正常类;发行人已结清贷款信息中欠息汇总共计两
笔,欠息日期分别为 2009 年 9 月 21 日和 2013 年 12 月 21 日,结清日期分别为
2009 年 12 月 23 日和 2013 年 12 月 22 日,金额分别为 33,349.50 元和 96,058.26
元,欠息事项系由于发行人内部工作疏漏造成,发行人已于欠息事项发生次日及
时结清欠息。报告期内,发行人无未结清欠息事项,对本次债券的发行不构成实
质性障碍。
(五)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合并口径最近一期末
净资产的比例
发行人本次申请的不超过 2.00 亿元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
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 2.00 亿元,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发行人合
并口径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未经审计)比例的 7.17%,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40%,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22 1.89 1.41 0.86
速动比率(倍) 0.96 1.36 0.91 0.47
资产负债率 47.66% 43.72% 38.63% 56.08%
每股净资产(元) 4.51 4.37 4.22 2.87
利息保障倍数(倍) 2.66 2.71 1.57 0.89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10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
0.02 0.05 0.06 0.29
净流量(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100%
4、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期末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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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6、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100%
8、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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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TOPRAYSOLAR Co., Ltd.
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成立日期:2002年8月15日
注册资本:61,817.1052万元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1234170J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拓日新能
公司股票代码:002218.SZ
董事会秘书:杨国强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城北路香年广场[南区]主楼(A 座)栋一座 8 层
802-804 号房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6060 号香年广场 A 栋 802-804
所属行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太阳电池芯片、太阳电池组件、太阳能供电电
源、太阳能应用产品、太阳能集热板及热水器系统、风力发电设备、太阳电池生
产线设备、太阳能控制器、太阳能逆变器、太阳能应用产品控制软件;设计、安
装及销售太阳能热水器工程、风力发电工程、太阳能电站工程(以上生产项目由
分公司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的基本情况
1、2002年8月15日,深圳市拓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1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完成了 2016 年度权益分配,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至 1,236,342,104 股,注册资
本增加至 1,236,342,104 元,公司注册资本及章程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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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7 年 2 月 16 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深圳市拓日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2,000.00 万元,并更名
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5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2008 年 2 月 28 日,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股票简称为“拓
日新能”。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其历次变动情况
1、2002年8月15日,深圳市拓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268.00万元,法人股东深圳市京和鑫工贸有限公司以现金人民币100.00
万元作为出资,自然人股东陈五奎以其持有的太阳能多功能充电器、太阳能移动
电话充电器、太阳能汽车蓄电池维护器和手提箱式太阳能发电机四项专有技术作
价出资。该四项技术成果经深圳市科学技术局“深科高认字2002第036号”《出资
入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认定为高新技术,经深圳市中衡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深衡评[2002]03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为169.00万元人民币。2002
年8月1日,京和鑫与陈五奎签署《协议书》,同意陈五奎投资入股的四项专有技
术作价168.00万元,同日,陈五奎和京和鑫出具《承诺函》,同意股东陈五奎以
技术成果作价出资,出资比例占注册资本的62.69%,全体股东同意对公司注册资
本内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全体股东同意对高新技术作价出资共同提供担保。上
述出资情况经深圳市永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永验字(2002)0412
号”《验资报告书》验证,各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陈五奎 无形资产 168.00 62.69
深圳市京和鑫工贸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 100.00 37.31
合计 268.00 100.00
2、2004年4月26日,拓日电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陈五奎将其占公司45.89%
的股权转让给奥欣太阳能,同意京和鑫将其占公司12.81%的股权转让给奥欣太阳
能;同意公司自2004年6月1日起将注册资本从268.00万元增加到1,000.00万元人
民币,其中陈五奎出资人民币168.00万元,出资方式为专利技术;京和鑫出资人
民币245.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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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0万元;奥欣太阳能出资人民币587.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人民币250.00
万元,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人民币337.00万元。同日,陈五奎、京和鑫与奥欣太
阳能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根据深圳市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深中洲(2004)
审字第036号),拓日电子截至200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552,431.62元。2004年4月26日,拓日电子股东会作出决议,将未分配利润482.00
万元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转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按增资前持股 实际未分配
股东名称 备注
比例应分配 利润转增
陈五奎 302.17 - 陈五奎将其应分配利润全部赠予奥欣太阳能
深圳市京和鑫工贸有限 京和鑫将其应分配利润34.83万元赠予奥欣太
179.83 145.00
公司 阳能
深圳市奥欣太阳能科技 奥欣太阳能以受赠未分配利润加现金250万元
- 337.00
有限公司 增资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与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同时进行,在办理工商变更和验资
时,陈五奎将其股权转让行为变更为向京和鑫、奥欣太阳能赠予未分配利润用于
转增股本,不再执行原《股权转让协议书》,也未向京和鑫与奥欣太阳能收取转
让价款。2004年6月16日,深圳市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据此出具了“深中
洲(2004)验字第158号”《验资报告》,截至2004年6月15日,公司变更后的累计
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陈五奎出资168.00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16.80%,以无形资产投入;京和鑫出资2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50%,
其中货币资金100.00万元,由未分配利润转增145.00万元;奥欣太阳能出资587.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8.70%,其中货币资金250.00万元,未分配利润转增337.00
万元。2004年6月21日,公司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陈五奎 无形资产 168.00 16.80
深圳市京和鑫工贸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 245.00 24.50
深圳市奥欣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 587.00 58.70
合计 1,000.00 100.00
3、根据深圳市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深中洲(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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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字第 014 号),拓日电子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 49,999,490.63 元。2006 年 2 月 15 日,拓日电子股东会作出决议,以拓日电子
经审计后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4,000.00 万元转增资本,各股东分配情况如下:奥
欣太阳能分配利润人民币 2,793.00 万元,全部用于转增资本,增资后出资额为人
民币 3,380.00 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为 67.60%;京和鑫分配利润人民币 1,166.00
万元,全部用于转增资本,增资后出资额为人民币 1,411.00 万元,增资后持股比
例为 28.22%;陈五奎将应分配利润中的人民币 186.00 万元赠与京和鑫,对应公
司 3.72%的股权,将应分配利润中的人民币 445.00 万元赠与奥欣太阳能,对应公
司 8.90%的股权,以其应分配利润扣除赠予部分人民币 41.00 万元,全部用于转
增资本,增资后出资额人民币 209.00 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为 4.18%。2006 年 3
月 6 日,深圳市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据此出具了《验资报告》 深中洲(2006)
验字第 010 号),截至 2006 年 2 月 20 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资本 4,000.00
万元,其中:陈五奎增资人民币 41.00 万元、京和鑫增资人民币 1,166.00 万元、
奥欣太阳能增资人民币 2,793.00 万元,增资方式均为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2006
年 3 月 22 日,公司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陈五奎 209.00 4.18
深圳市京和鑫工贸有限公司 1,411.00 28.22
深圳市奥欣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3,380.00 67.60
合计 5,000.00 100.00
4、2007 年 2 月 1 日,拓日电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奥欣太阳能分别向同
创伟业转让其持有的拓日电子 200.00 万元出资(占拓日电子注册资本的 4%)、
向鑫能(鑫能是为解决核心员工股权激励而设立的)转让其持有的拓日电子 50.00
万元出资。奥欣太阳能于 2007 年 2 月 1 日分别与同创伟业、鑫能签订了《股权
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奥欣太阳能以人民币 3,120.00 万元的价格(按 15.60
元/股的价格转让,比 2006 年末每股净资产 2.81 元/股溢价 4.55 倍)转让其持有
公司的 200.00 万元出资给同创伟业,以人民币 5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公司
的 50.00 万元出资给鑫能。2007 年 2 月 9 日,公司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
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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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陈五奎 209.00 4.18
深圳市和瑞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411.00 28.22
深圳市奥欣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3,130.00 62.60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 4.00
深圳市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0.00 1.00
合计 5,000.00 100.00
注:2007 年 2 月 1 日,深圳市京和鑫工贸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和瑞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2
年 2 月 29 日,深圳市和瑞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3 年 9 月 5 日,
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2007 年 2 月 12 日,拓日电子股东会作出决议,以拓日电子 2006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26,739,982.12 元,将其中的 120,000,000.00 元
按 1:1 比例折为股本,将其余的 6,739,982.12 元转作股份公司(筹)的资本公积,
上述净资产业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审计并出具“深华(2007)审字 003 号”
审计报告。拓日电子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股本总额
为 12,000.00 万股,股份公司设立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2007 年 2 月 12
日,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拓日电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变更
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华(2007)验字 011 号”《验
资报告》。2007 年 2 月 16 日,公司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陈五奎 501.60 4.18
深圳市和瑞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386.40 28.22
深圳市奥欣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7,512.00 62.60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80.00 4.00
深圳市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0.00 1.00
合计 12,000.00 100.00
2007 年 5 月,深圳市奥欣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奥欣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6、2008 年 1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59 号”
《关于核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08 年 2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0.79 元。公司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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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增至 16,000.00 万股。该次股票发行后,控股股东奥欣投资持有发行人股票
7,512.00 万股,持股比例变更为 46.95%。
7、2008 年 5 月 12 日,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未分配利润转
增注册资本,每 10 股送 2 股,实施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 19,200.00 万股。本次增
资经由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华验字[2008]67 号”
《验资报告》验证。该次送股后,控股股东奥欣投资持有发行人股票 9,014.40 万
股,持股比例不变,仍为 46.95%。
8、2009 年 4 月 16 日,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现有总股本
19,20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总股本
为 28,800.00 万股。本次增资经由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
的“深华验字[2009]41 号”《验资报告》验证。该次转股后,控股股东奥欣投资
持有发行人股票 13,521.60 万股,持股比例不变,仍为 46.95%。
9、2011 年 1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2 号”
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3,850.00 万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1.00 元。截至 2011 年 3 月 4 日,公司共募
集资金 808,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0,912,5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787,587,500.00 元。此次发行结束后,公司总股本为 32,650.00 万股。本次非
公开发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1 济南北安投资有限公司 415.00 1.27%
2 富通银行 385.00 1.18%
3 上海英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490.00 1.50%
4 天津证大金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5.00 1.18%
5 无锡天地源投资有限公司 395.00 1.21%
6 卜波 395.00 1.21%
7 无锡滨湖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495.00 1.52%
8 宁波正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95.00 1.21%
9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95.00 1.21%
10 湖州天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0.31%
合计 3,850.00 11.79%
该次股票发行后,控股股东奥欣投资持有发行人股数不变,仍为 13,5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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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股,持股比例下降为 41.41%。
10、2011 年 4 月 19 日,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公司以现有总
股本 32,65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总
股本为 48,975.00 万股。本次增资经由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立
信大华验字[2011]145 号”《验资报告》验证。该次转股后,控股股东奥欣投资持
有发行人股票 20,282.40 万股,持股比例不变,仍为 41.41%。
11、2012 年 12 月 20 日,奥欣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94,201 股。该次减持后,奥欣投资持有发行人股票 202,729,799 股,
持股比例下降为 41.39%。
2013 年 3 月至 2013 年 7 月期间,奥欣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无 限 售条件流通股 2,727,300 股。该次减持后,奥欣投资持有发行人股票
200,002,499 股,持股比例下降为 40.84%。
12、2015 年 2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253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
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5 年 3 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股票 128,421,052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9.50 元。截至 2015 年 3
月 25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1,219,999,99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5,609,999.89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94,389,994.11 元。此次发行结束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至 618,171,052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1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47.37 2.50%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52.63 4.94%
3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736.84 4.43%
4 江西大道国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84.21 0.14%
5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31.58 2.64%
6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2,105.26 3.41%
7 广发证券资管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1,684.21 2.72%
合计 12,842.11 20.77%
该次股票发行后,控股股东奥欣投资持有发行人股数不变,仍为 200,002,499
股,持股比例下降为 32.35%。
13、2015 年 7 月 15 日,奥欣投资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230,000
股。该次增持后,奥欣投资持有公司 201,232,499 股,持股比例上升为 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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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618,171,052 股。控股股东奥欣投资
持有公司 201,232,499 股,持股比例为 32.55%。
2017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7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
体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618,171,0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0.5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增值 1,236,342,104 股。公司已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完成了 2016 年度权益分
配,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至 1,236,342,104 股,注册资本增加至 1,236,342,104 元。
该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奥欣投资持有公司 402,464,998 股,持股比例为 32.55%。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及章程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完成。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实际控制人为陈五奎家族
(陈五奎本人、陈五奎之妻李粉莉、陈五奎之女陈琛)。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
署日,陈五奎家族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564,789,2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8%。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618,171,052股,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股票类别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有法人持股 - -
2、其他内资持股 10,529,887 1.7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0,529,887 1.7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即 A 股) 607,641,165 98.30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即 H 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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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类别 数量 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607,641,165 98.30
三、股份总数 618,171,052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1、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 件的股份数量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55 201,232,499 -
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88 67,248,709 -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41 21,052,695 -
陈五奎 境内自然人 2.19 13,543,200 10,157,4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中小盘
其他 0.97 5,996,455 -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石庭波 境内自然人 0.33 2,067,844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32 1,949,500 -
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
境外法人 0.31 1,937,061 -
指基金(交易所)
宁波首泰弘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8 1,757,839
齐向军 境内自然人 0.22 1,377,859
2、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232,499 人民币普通股 201,232,499
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67,248,709 人民币普通股 67,248,709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21,052,695 人民币普通股 21,052,69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中小盘股
5,996,455 人民币普通股 5,996,455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陈五奎 3,385,800 人民币普通股 3,385,800
石庭波 2,067,844 人民币普通股 2,067,84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949,500 人民币普通股 1,949,500
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指
1,937,061 人民币普通股 1,937,061
基金(交易所)
宁波首泰弘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57,839 人民币普通股 1,757,839
齐向军 1,377,859 人民币普通股 1,377,859
3、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有限售条件股份明细如下:
单位:股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股东名称 限售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形成限售原因
高管锁定股,至 2017 年 11 月
郭晋龙 217,500 0.04
27 日解除限售。
郭业圣 1,237 0.00 高管锁定股
李粉莉 153,750 0.02 高管锁定股
陈五奎 10,157,400 1.64 高管锁定股
合计 10,529,887 1.70 -
四、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的结构图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共有31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均为发行
人持股比例为100%的子公司;另外发行人参股2家联营企业。发行人权益投资情
况如下图所示:
(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基本情况
1、控股及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所示:
单位:万元
持股
序 取得
子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比例
号 方式
(%)
乐山新天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1 2008.7.18 40,000.00 乐山市 制造业 100.00 设立
司
2 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09.4.23 20,000.00 陕西渭南市 制造业 100.00 设立
3 陕西拓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2010.4.16 1,000.00 陕西蒲城县 太阳能电站 100.00 设立
4 陕西悦鑫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2013.6.17 300.00 西安市 工程安装 100.00 设立
陕西拓日(定边)新能源科技有
5 2014.8.26 1,000.00 陕西定边县 太阳能电站 100.00 设立
限公司
6 定边拓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2013.4.1 1,900.00 陕西定边县 太阳能电站 100.00 购买
7 白水县鹏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6.9.12 5,000.00 陕西渭南市 太阳能电站 100.00 设立
8 铜川昊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6.8.22 5,000.00 陕西铜川市 太阳能电站 100.00 设立
9 定边拓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016.2.5 500.00 陕西榆林市 太阳能电站 100.00 设立
10 澄城县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6.8.3 5,000.00 陕西渭南市 太阳能电站 100.00 设立
50.00 乌干达坎帕
11 非洲太阳能(乌干达)有限公司 2007.3.8 商业 100.00 设立
(美元) 拉
12 非洲太阳能(肯尼亚)有限公司 2010.8.30 - 肯尼亚 商业 100.00 设立
250.00
13 拓日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 2009.7.27 德国慕尼黑 商业 100.00 设立
(欧元)
2.55
14 Solaris Zweite GmbH 2015.9.8 德国 太阳能电站 100.00 购买
(欧元)
50.00 Wilmington
15 拓日新能源(美洲)公司 2009.8.13 商业 100.00 设立
(美元) Delaware
16 上海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2.5.3 3,000.00 上海市 商业 100.00 设立
深圳市华悦新能源工程有限公
17 2012.7.31 3,000.00 深圳市 工程安装 100.00 设立
司
喀什瑞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制造业及太
18 2012.8.6 10,000.00 新疆喀什 100.00 购买
公司 阳能电站
岳普湖瑞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19 2014.4.28 1,000.00 新疆岳普湖 太阳能电站 100.00 设立
司
叶城县瑞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20 2016.10.11 500.00 新疆喀什 太阳能电站 100.00 设立
司
500.00
21 天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2014.6.10 香港 商业 100.00 设立
(美元)
受托资产管
22 深圳市拓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4.11.3 10,000.00 深圳市 100.00 设立
理等
受托管理股
深圳市天加利互联网金融服务
23 2014.12.9 1,000.00 深圳市 权投资基金 100.00 设立
有限公司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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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序 取得
子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比例
号 方式
(%)
24 青海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4.12.30 5,000.00 青海 制造业 100.00 设立
25 共和天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5.8.19 1,000.00 青海 制造业 100.00 设立
26 海南州飞利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5.11.17 10.00 海南州 太阳能电站 100.00 购买
乌兰察布市恒生清洁新能源有 内蒙古自治
27 2015.4.28 1,000.00 太阳能电站 100.00 设立
限公司 区
28 新疆拓日新能源售电有限公司 2017.4.20 5,000.00 新疆喀什 电力开发 100.00 设立
29 德令哈百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7.6.9 500.00 青海 太阳能电站 100.00 设立
澄城县红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30 2017.6.2 5,000.00 陕西渭南市 太阳能电站 100.00 设立
司
海西百瑞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制造业及太
31 2017.1.3 5,000.00 海西州 100.00 设立
司 阳能电站
2、发行人主要子公司 2016 年度/末基本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 总负责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乐山新天源太阳能
1 62,219.23 20,236.46 41,982.76 40,772.19 3,828.91 6,333.44
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拓日新能源科
2 264,495.07 131,259.77 133,235.30 88,240.21 10,831.57 11,472.08
技有限公司
喀什瑞城新能源科
3 72,951.09 33,830.93 39,120.16 13,924.88 3,120.82 3,223.18
技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拓日(定边)
4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87,117.57 4,668.78 82,448.80 10,609.13 6,901.81 6,904.92
司
定边拓日现代农业
5 44,461.99 28,252.36 16,209.63 5,319.55 1,595.51 1,602.61
有限公司
青海拓日新能源科
6 47,228.03 43,304.44 3,923.59 6,004.69 -1,124.39 -1,136.38
技有限公司
注:上述财务数据采用各子公司合并口径数据。
3、公司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乐山新天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乐山新天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成立日期:2008 年 7 月 18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00675795307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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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住所:乐山市乐山高新区建业大道 888 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硅片、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太阳能控制和逆变设备;
提供太阳能工程设计和安装;经营与太阳能相关的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安装。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或审批的,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2)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成立日期:2009 年 4 月 23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0068795909XU
公司住所: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拓日太阳城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太阳电池芯片、组件、太阳能灯具、太阳能路
灯、太阳能充电器及应用产品、太阳能控制器、逆变器、超白玻璃太阳电池生产
线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和安装太阳能电站、太阳能供电电源、太阳能热水器、
风力发电设备,太阳能产品原材料及设备的进口业务,太阳能产品及设备的出口
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范围中,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
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3)喀什瑞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喀什瑞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成立日期:2012 年 8 月 6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005991873681
公司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产业园创业二路深喀创业服务
中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太阳电池芯片、太阳电池组件、太阳能供电电
源、太阳能应用产品、太阳能路灯、太阳能集热板及热水器系统;设计、安装及
销售太阳能热水器工程、风力发电工程、太阳能电站工程及太阳能路灯工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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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陕西拓日(定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陕西拓日(定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成立日期:2014 年 8 月 26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5305710716N
公司住所: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定边镇新区自立路(崇文雅苑南段 3-4 层)
经营范围:现代农业、光伏电站、太阳能路灯、太阳能热水器工程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定边拓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定边拓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成立日期:2013 年 4 月 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9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50648189605
公司住所: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盐场堡镇东梁村
经营范围:现代农业、光伏电站、太阳能路灯、太阳能热水器工程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青海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青海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30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900310945990A
公司住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东路 5 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太阳能硅片、单晶硅棒、多晶硅锭、电池芯片、
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供电电源、应用产品、太阳能集热板及热水器系统;设
计、安装及销售太阳能热水器工程、太阳能路灯工程、风力发电工程、太阳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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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工程;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与发行人之间的独立性
(一)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201,232,499 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 32.55%,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
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粉莉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2003年7月12日
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壹号花园(二期)3栋A单元2502房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管
理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不含生产加工);物
业租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
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2、主要股东
截至2017年6月30日,奥欣投资的股东为陈五奎、李粉莉和陈琛,其中:陈
五奎持有奥欣投资的股权比例为23.20%,李粉莉持有奥欣投资的股权比例为
23.20%,陈琛持有奥欣投资的股权比例为53.60%。
3、最近一年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奥欣投资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显示,奥欣投资资
产 总 计 为 487,679.12 万 元 , 负 债 合 计 为 209,377.72 万 元 ,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为
278,301.41万元;2016年度,奥欣投资实现营业收入114,155.94万元,实现净利润
12,922.82万元。
4、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奥欣投资持有发行人402,464,998股,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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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300,000股已办理股票质押,占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72.13%,占发行人总股本
的23.48%。除此之外,奥欣投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
况。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出资人为自然人陈五奎
先生、李粉莉女士、陈琛女士。李粉莉女士系陈五奎先生的配偶,陈琛女士系陈
五奎先生的女儿。陈五奎家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45.68%,系发行人
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发行人的
338,400,000股已办理了股票质押,占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59.92%,占发
行人总股本的27.37%。
(三)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四)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
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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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
营的能力:
1、业务方面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经营能力,持有从事经核
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业务所必需的相关资质和许可,并拥有足够的资金、设备及
员工,不依赖于控股股东。
2、资产方面
发行人资产完整,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确,资产界定清晰,拥有独立、完
整的生产经营所需作业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资产的所有权
或使用权。发行人对其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
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人员方面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与股东单位完全分离。公司
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履行
了合法的程序。
4、财务方面
发行人实行独立核算,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发行人设立了
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履行公司自有资金管理、资金筹集、
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财务管理职能,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财务管理的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
规占用的情形。
5、机构方面
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
规范运作,各机构均依法独立行使各自职权。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设置了相对完善
的组织架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部门进行明确分工,各部门依照规章
制度和部门职责行使各自职能,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况。
六、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发行人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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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母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公司的 母公司对公司的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万元)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 实业投资 500.00 32.55 32.55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
201,232,499 股,占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32.55%。
发行人最终控制方为自然人陈五奎家族。
2、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公司关系
1 格尔木华能拓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3、发行人除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主要关联方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1 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第二大股东
2 汉中市科瑞思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第二大股东之全资子公司
(二)发行人关联方交易
与发行人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相互
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消。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1)最近三年,发行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汉中市科瑞思矿业有限公司 购买原材料 1,263.61 1,696.58 1,308.93
合计 1,263.61 1,696.58 1,308.93
(2)最近三年,发行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汉中市科瑞思矿业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389.97 - -
汉中市科瑞思矿业有限公司 销售材料 0.30 - -
合计 390.27 - -
2、关联方租赁情况
最近三年,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租赁服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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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资产种类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场所 179.71 123.62 112.38
合计 179.71 123.62 112.38
3、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拆借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拆入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00.00 2012 年 09 月 25 日 2014 年 09 月 25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 2013 年 05 月 10 日 2014 年 05 月 08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500.00 2013 年 08 月 21 日 2014 年 08 月 20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800.00 2013 年 09 月 04 日 2014 年 09 月 04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900.00 2013 年 10 月 16 日 2014 年 10 月 15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50.00 2013 年 11 月 22 日 2014 年 11 月 22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00.00 2013 年 12 月 13 日 2014 年 12 月 13 日
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600.00 2013 年 11 月 15 日 2014 年 11 月 15 日
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998.00 2013 年 12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0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00 2014 年 01 月 06 日 2014 年 07 月 06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500.00 2014 年 02 月 26 日 2015 年 02 月 26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 2014 年 03 月 12 日 2015 年 03 月 12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300.00 2014 年 04 月 03 日 2015 年 04 月 03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350.00 2014 年 04 月 18 日 2015 年 04 月 18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600.00 2014 年 04 月 23 日 2014 年 07 月 23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400.00 2014 年 06 月 05 日 2015 年 06 月 05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00.00 2014 年 06 月 19 日 2015 年 06 月 19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000.00 2014 年 06 月 24 日 2015 年 06 月 24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400.00 2014 年 07 月 02 日 2015 年 07 月 02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0.00 2014 年 07 月 18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 2014 年 09 月 23 日 2015 年 09 月 23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0.00 2014 年 09 月 23 日 2015 年 09 月 23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00.00 2014 年 10 月 27 日 2015 年 10 月 27 日
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402.00 2014 年 01 月 08 日 2015 年 01 月 08 日
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2014 年 03 月 31 日 2015 年 03 月 31 日
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00.00 2014 年 04 月 21 日 2015 年 04 月 21 日
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 2014 年 07 月 25 日 2015 年 07 月 25 日
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8,500.00 2015 年 01 月 06 日 2015 年 09 月 30 日
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2015 年 04 月 22 日 2015 年 04 月 22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0 2015 年 11 月 05 日 2016 年 11 月 05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 2015 年 12 月 25 日 2016 年 06 月 25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 2016 年 01 月 20 日 2017 年 01 月 20 日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关联方名称 拆入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 2016 年 01 月 28 日 2016 年 07 月 28 日
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9,500.00 2016 年 11 月 08 日 2017 年 05 月 08 日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 2017 年 01 月 18 日 2018 年 01 月 18 日
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2017 年 01 月 23 日 2017 年 07 月 12 日
4、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资产转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购子公司股权 - - 11,544.02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子公司股权 - - -
合计 - - 11,544.02
注:1、2014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喀什瑞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收购关联公司喀什瑞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股权。根据新疆新天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喀什瑞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价值评估报
告》,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奥欣投资持有的喀什瑞城 74.50%的股权,交易价格 8,573.73 万元;
2、2014年1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陕西定边50兆瓦太阳能
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收购控股股份奥欣投资持有的定边拓日现代农业有限公
司(陕西定边5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100%股权。根据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
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出具的《定边拓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项目资本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14【151】号),陕西拓日以货币方式收购奥欣投资持有的定
边拓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支付价格为2,970.29万元。
2015年4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奥欣投资确认,上述收购定边拓日
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的股权交易价格由2,970.29万元调整为人民币1,953.52万元,差额计入公司资本公积。该
事项已作为发行人2014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进行披露。
5、关联方担保情况
(1)发行人作为担保方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无作为担保方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范围内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3,200.00 万
元,占同期公司净资产比例为 4.73%。具体明细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六节财务会
计信息/五、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一)发行人对外
和对内担保”。
(2)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人 担保额 担保余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发行人 建设银行 30,000.00 25,000.00 2017.02.09 2018.02.09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
喀什瑞城 国开行 10,000.00 7,500.00 2014.06.27 2024.06.27
展有限公司、陈五
国银金融租
奎、李粉莉 定边拓日 30,000.00 22,882.00 2014.12.11 2024.12.11
赁有限公司
8,000.00 8,000.00 2016.11.18 2018.11.18
10,000.00 10,000.00 2016.12.01 2018.12.01
发行人 进出口银行
20,000.00 20,000.00 2016.06.15 2018.06.14
20,000.00 20,000.00 2016.06.27 2018.06.26
发行人 浦发银行 15,000.00 14,500.00 2016.12.21 2017.11.24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 发行人 北京银行 6,000.00 4,930.00 2016.11.29 2017.11.28
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 兴业银行 15,000.00 10,000.00 2016.05.12 2017.05.12
发行人 渤海银行 25,000.00 10,000.00 2017.04.11 2018.04.06
发行人 华夏银行 8,000.00 5,000.00 2017.04.11 2018.04.06
远东国际租
岳普湖瑞城 11,000.00 9,348.00 2016.12.05 2021.12.05
赁有限公司
发行人 宁波银行 3,000.00 3,000.00 2017.04.28 2018.04.27
注:上述担保事项涉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票据及长期应付款科目。
6、关联方往来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应收应付关联方往来款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关联方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汉中科瑞思 485.27 - -
汉中科瑞思 0.35 - -
其他应收款
奥欣投资 8.81 - -
奥欣投资 1.21 21,978.98 37,181.25
其他应付款
喀什东方 9,500.00 - 10,002.00
应付账款 汉中科瑞思 - 13.06 383.32
7、发行人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况。
(三)发行人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
度》中都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与程序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并制订了关联方
及关联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
1、关联交易的回避规则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公司产生资金占用
行为,经公司 1/2 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可立即申请
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具体偿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在董事会
对相关事宜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对表决进行回避。
公司《章程》第八十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
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2、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和程序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
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应由
董事会批准;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3、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董事长 2016 年 05 月 26 日 2019 年 05 月 26 日
陈五奎 现任 男 59
总工程师 2007 年 02 月 12 日 -
李粉莉 副董事长 现任 女 56 2016 年 05 月 26 日 2019 年 05 月 26 日
董事 2016 年 05 月 26 日 2019 年 05 月 26 日
刘强 现任 男 35
总经理 2016 年 05 月 26 日 2019 年 05 月 26 日
董事 2016 年 05 月 26 日 2019 年 05 月 26 日
林晓峰 1 现任 男 44
副总经理 2017 年 06 月 05 日 2018 年 06 月 05 日
陈琛 董事 现任 女 32 2016 年 05 月 26 日 2019 年 05 月 26 日
张学斌 董事 现任 男 49 2016 年 05 月 26 日 2019 年 05 月 26 日
冯东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49 2016 年 05 月 26 日 2019 年 05 月 26 日
郭宝平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9 2016 年 05 月 26 日 2019 年 05 月 26 日
李青原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40 2016 年 05 月 26 日 2019 年 05 月 26 日
2
黄振华 监事 现任 男 37 2017 年 10 月 25 日 2019 年 05 月 26 日
苏孝亮 职工监事 现任 男 41 2016 年 05 月 26 日 2019 年 05 月 26 日
覃雪华 监事 现任 女 36 2017 年 05 月 18 日 2019 年 05 月 26 日
副总经理 2017 年 06 月 05 日 2018 年 06 月 05 日
杨国强 1 现任 男 42
董事会秘书 2016 年 05 月 26 日 2019 年 06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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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钟其锋 副总经理 离任 男 52 2017 年 06 月 05 日 2017 年 12 月 06 日
1
魏敏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43 2017 年 06 月 05 日 2018 年 06 月 05 日
付红霞 副总经理 现任 女 38 2017 年 06 月 05 日 2018 年 06 月 05 日
余永米 财务总监 现任 男 49 2017 年 06 月 05 日 2018 年 06 月 05 日
注:1、2017年6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余永米先生为财务总监,续
聘林晓峰先生、钟其锋先生、魏敏先生、杨国强先生、付红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一年。
2、2017年9月13日,非职工监事郭业圣先生向公司监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黄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017年10月25日,经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黄振华先生任职为公司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3、2017年12月6日,公司公告称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钟其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钟其锋
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钟其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1、现任董事
陈五奎,1958 年 6 月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深圳市高
层次专业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深圳经济特区 30 周年行业领军人物。曾担
任 2004 年国家科技部“十五”科技攻关项目课题组长,国家建设部“全国首批
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拓日工业园”项目及国家发改委“25MW 非晶硅光伏电
池产业化”项目课题组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工程师,国家工信部“非晶硅薄
膜太阳电池及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及广东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新型薄膜太
阳电池核心设备制造及产业化实施”项目课题组组长。
李粉莉,女,1961 年 10 月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深圳市高层次专业
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2008 年“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曾任公司总经
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委员,广东省太阳能协会副
理事长,深圳市太阳能学会副理事长。
刘强,男,1982 年 3 月生,硕士学历。曾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深圳市太阳能电池及太阳能应用产品研发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林晓峰,男,1973 年 11 月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陈琛,女,1985 年 4 月生,硕士学历。曾任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张学斌,男,1968 年生,博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南白沙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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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会计,深圳华特容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北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公司董事,深圳市思迈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监事,深圳市思迈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德永会计师事务所合
伙人。
2、现任独立董事
冯东,男,1968 年 4 月生,硕士学历。执业律师。曾任北京市中伦(深圳)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仲裁委员会仲
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调解中心调解专家,惠州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深圳国际商会理事。
郭宝平,男,1958 年 3 月生,硕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法国斯
特拉斯堡核物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国斯特拉斯堡 ULC 大学生物医学研究所研
究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青原,男,1977 年 4 月生,博士学历。曾任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武
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现为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
系教授(增岗破格),博士生导师。
3、现任监事
覃雪华女士,女,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硕士,曾
任教于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于 2010 年 4 月入职公司,现任公司项目部经理、
总经办主任。现任公司监事。
苏孝亮,男,1976 年 11 月生,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远望软件有限公司研
发工程师,深圳拜特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部经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工厂行政副总经
理、信息部经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
黄振华,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2008 年
入职公司,先后担任项目部主管、经理、总监职位,现担任公司项目总监、监事。
4、现任除董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杨国强,男,1975年7月生,本科学历。曾在深圳市新世纪律师所从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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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和律师工作。曾任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总经理
助理、行政人事总监等。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市商标协会第三
届理事会理事。
魏敏,男,1973年5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富士康科技集团人事课长,
GETWELL有限公司人事行政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付红霞,女,1979 年 12 月生,硕士学位。曾任深圳市高飞电讯有限公司采
购总监,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经理、营销总监、总经理助理、
青海分公司总经理、乐山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余永米,男,1968年5月生,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
曾任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项目经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深圳市索佳光电
实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不包括发行人下属公
司)
1、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
职情况: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报酬津贴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否
李粉莉
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否
2、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
职情况: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深圳市思迈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经理 是
张学斌 深圳德永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 是
深圳思迈特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总经理 是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是
冯东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是
郭宝平 深圳大学 教授 是
李青原 武汉大学 教授 是
(四)持有发行人股票及债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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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
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期末持股数(股)
陈五奎 董事长、总工程师 现任 13,543,200
李粉莉 副董事长 现任 205,000
林晓峰 董事 现任 -
陈琛 董事 现任 -
张学斌 董事 现任 -
刘强 董事、总经理 现任 -
冯东 独立董事 现任 -
郭宝平 独立董事 现任 -
李青原 独立董事 现任 -
谢文军 监事 离任 -
覃雪华 监事 现任 -
黄振华 监事 现任 -
苏孝亮 监事 现任 -
钟其锋 副总经理 离任 -
魏敏 副总经理 现任 -
杨国强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现任 -
付红霞 副总经理 现任 -
余永米 财务总监 现任 -
合计 13,748,200
2、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
司债券。
(五)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及业务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包括:研发、生产及销售太阳电池芯片、太阳电池组件、
太阳能供电电源、太阳能应用产品、太阳能集热板及热水器系统、风力发电设备、
太阳电池生产线设备、太阳能控制器、太阳能逆变器、太阳能应用产品控制软件;
设计、安装及销售太阳能热水器工程、风力发电工程、太阳能电站工程;经营进
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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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目前,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有:光伏组件、太阳能应用产品及光伏玻璃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以及光热产品及新项目的
研发和推广等。
2016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4,155.94 万元,其中电费收入为 20,312.60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17.79%;光伏产品(含晶体硅太阳电池芯片及组件、
非晶硅太阳电池芯片及组件、太阳能应用产品、平板式太阳能集热器、光伏太阳
能玻璃)销售收入为 90,262.56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79.07%。
2017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2,873.90 万元,较 2016 年同期增加 29.35%,
主要原因为 EPC 工程收入与组件销售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按产品类别列示的营业收入(合并报表口径)构成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晶体硅太阳电池
42,760.49 51.60 67,266.32 58.92 37,720.65 51.81 20,469.28 37.50
芯片及组件
非晶硅太阳电池
1,083.38 1.31 3,737.42 3.27 5,523.47 7.59 5,635.29 10.32
芯片及组件
太阳能应用产品 1,883.90 2.27 4,852.19 4.25 4,625.35 6.35 15,591.61 28.57
平板式太阳能集
46.90 0.06 84.36 0.07 119.43 0.16 473.35 0.87
热器
光伏太阳能玻璃 4,958.17 5.98 14,322.27 12.55 14,600.48 20.06 9,465.79 17.34
电费收入 11,004.57 13.28 20,312.60 17.79 10,166.07 13.96 2,824.17 5.17
工程收入 21,136.49 25.50 3,580.78 3.14 43.58 0.06 119.79 0.22
合计 82,873.90 100.00 114,155.94 100.00 72,799.04 100.00 54,579.28 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按产品类别列示的营业成本(合并报表口径)构成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晶体硅太阳电池
36,255.45 56.45 55,687.56 66.54 30,663.76 58.40 16,939.95 42.59
芯片及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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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非晶硅太阳电池
783.62 1.22 2,750.81 3.29 3,294.93 6.28 3,629.73 9.48
芯片及组件
太阳能应用产品 1,454.54 2.26 3,821.70 4.57 3,006.48 5.73 9,863.99 25.77
平板式太阳能集
41.16 0.06 48.74 0.06 100.56 0.19 339.83 0.89
热器
光伏太阳能玻璃 4,190.59 6.52 11,992.62 14.33 11,081.09 21.10 6,820.68 17.82
电费成本 4,168.67 6.49 7,696.28 9.20 4,339.74 8.26 1,228.37 3.21
工程成本 17,332.49 26.99 1,693.11 2.02 22.10 0.04 90.03 0.24
合计 64,226.53 100.00 83,690.83 100.00 52,508.66 100.00 38,912.58 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按产品类别列示的毛利润和毛利率(合并报表口径)
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润 毛利润 毛利润
(%) (%) (%) (%)
晶体硅太阳电
6,505.04 15.21 11,578.75 17.21 7,056.89 18.71 3,529.32 17.24
池芯片及组件
非晶硅太阳电
299.76 27.67 986.61 26.40 2,228.54 40.35 2,005.56 35.59
池芯片及组件
太阳能应用产
429.36 22.79 1,030.49 21.24 1,618.87 35.00 5,727.63 36.74
品
平板式太阳能
5.74 12.24 35.62 42.22 18.87 15.80 133.52 28.21
集热器
光伏太阳能玻
767.58 15.48 2,329.65 16.27 3,519.39 24.10 2,645.11 27.94
璃
电费业务 6,835.90 62.12 12,616.32 62.11 5,826.33 57.31 1,595.80 56.50
工程业务 3,804.00 18.00 1,887.68 52.72 21.49 49.30 29.76 24.84
合计 18,647.37 22.50 30,465.11 26.69 20,290.38 27.87 15,666.70 28.70
(三)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自 2002 年成立以来,专注于光伏产业及应用。公司纵向产业链完备,
在晶体硅太阳能领域形成了“晶硅铸锭/制棒-切片-电池片-组件-EPC 工程-电站运
营”的全方位布局;在非晶硅薄膜太阳电池领域,也全线打通“石英砂-光伏玻
璃-导电玻璃-非晶硅薄膜太阳电池/组件”链条;同时每个产业链的核心生产装备
也实现自主设计和制造。公司拥有全面的光伏产品线,产品包含单/多晶电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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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件、非晶硅电池及组件、光伏玻璃、太阳能应用产品及供电系统、平板式太阳
能集热器等。
光伏产业链分为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和应用系统环节。产业链上游为
硅料、硅片环节;中游为电池片、电池组件环节;下游为应用系统环节。多晶硅
是信息产业和太阳能电池产业的重要原材料。多晶硅由石英砂加工的冶金级硅精
炼而来,用于制造基于晶体硅的电池组件。多晶硅材料可以先被铸成晶锭,然后
切割成片,加工成为多晶硅硅片,也可以熔炉后植入单晶硅籽晶,然后拉伸为圆
柱晶棒,再被切割成片,加工成为单晶硅硅片。硅片通过刻蚀、掺杂、涂层以及
敷设电触头等工艺制成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进行互联形成太阳能电池组件。
组件和其它系统部件分销给安装商或直接分销给终端用户,安装在电网入网或未
入网系统上。
发行人处在光伏产业链的中下游,主要从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组件、太
阳能应用产品、光伏应用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以及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和
运营。
1、太阳能电池及组件
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是公司的核心产品,公司电池片主要供应公司生产组件使
用。太阳能电池片的原材料主要是硅片,硅片的生产成本占太阳能电池片总成本
的80%左右。太阳能组件的原材料主要是太阳能电池片,公司生产的太阳能电池
片主要供应自身组件生产需要。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原材料主要是太阳能组件,公
司的太阳能组件主要供给公司光伏电站建设使用,部分对外销售。
公司运营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主体有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分公司工厂(以下简称“光明工厂”)、乐山新天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陕
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喀什瑞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中:(1)光
明工厂非晶体硅组件生产线设计产能约为 2.5MW/月、晶体硅组件生产线设计产
能约为 13MW/月;(2)乐山新天源单/多晶电池片生产线设计产能约为 10MW/
月、单/多晶硅片生产线设计产能约为 10MW/月;(3)陕西拓日晶体硅组件生产
线设计产能约为 40MW/月;(4)喀什瑞城晶体硅组件生产线设计产能约为 8MW/
月。
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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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光伏太阳能玻璃
陕西拓日是公司运营光伏太阳能玻璃的主要主体,厂房面积为 151,200 平方
米,共有光伏玻璃生产线两条,日产能共 35,000 ㎡。公司生产的太阳能玻璃为
超白压延玻璃,根据客户需求可以生产 2.5mm、3.2mm、4.0mm 不同厚度及规格
的镀膜和非镀膜产品。其中,镀膜玻璃比例占玻璃生产产能的 80%。公司通过对
产线工艺参数的优化调整,高透光率的薄膜玻璃实现量产,光伏玻璃的透光率决
定玻璃的品质,公司目前光伏玻璃产品的平均透光率超过 94%,技术达到行业领
先水平。
3、光伏电站
光伏电站处于光伏行业产业链的下游。公司从2013年开始涉足电站开发、建
设业务,公司光伏电站的原材料太阳能组件全部由公司自行供给。业务模式分为
光伏电站自持运营和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两种。公司根据发电项目所处地区的售
电价格、年均发电量、太阳能辐射、发电效率、区域电力消纳水平、土地租金成
本、运营维护和管理成本等因素,测算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收益率,同时考虑当
地的配套输电网络建设、气候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后确定是否长期持有运营该
发电项目。
光伏电站建设具备“一次性投资较大、持续投入较小、收益回报稳定”的典
型特点。光伏制造和光伏电站虽然在盈利模式上存在一些差异,但由于光伏发电
电费收入相对平稳,因此相对于单纯的光伏电池组件生产企业而言,电站运营企
业的收入会更加平稳,且电费收入伴随并网电站规模的增长而增长。通过运营光
伏电站项目,公司应对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的能力得到加强,有利于增强公
司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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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伏电站自持运营模式
公司根据投资开发建设情况,对一类和二类资源区的优质电站部分自持,该
类地区一般不存在弃光限电情况,消纳情况良好,其盈利主要来源于电费收入及
补贴。目前公司已建成并自持经营的电站合计260MW,以陕西、新疆和青海一
带居多。此外,公司还通过收购部分电站等,逐渐向国内其他地区和国外发展。
根据国家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评估中心划分标准,我国太阳能资源地区分为以
下四类:
类别 地区
青藏高原、甘肃北部、宁夏北部、新疆南部、河北西北部、山西北部、内蒙
一类地区(资源丰富带)
古南部、宁夏南部、甘肃中部、青海东部、西藏东南部等地
山东、河南、河北东南部、山西南部、新疆北部、吉林、辽宁、云南、陕西
二类地区(资源较富带)
北部、甘肃东南部、广东南部、福建南部、江苏中北部和安徽北部等地
三类地区(资源一般带) 长江中下游、福建、浙江和广东的一部分地区
四类地区 主要为四川、贵州两省
公司光伏电站的主要运营主体为青海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拓日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喀什瑞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每年新增并网电站
规模逐步上升,目前总共持有并网电站规模达 260MW,发电上网率均在 80%以
上,受各地限电政策影响较小。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自营并网光伏电站情况如下:
项目规模 上网标杆电 发电成本 项目总投资 发电上
项目名称 并网时间
(MW) 价(元/W) (元/W) (万元) 网率
陕西蒲城10MW电站 10 2013年1月 0.32 0.68 15,135 98%
新疆喀什一期20MW电站 20 2013年12月 1.00 0.42 19,867 85%
陕西定边50MW电站 50 2013年12月 1.00 0.41 45,055 90%
新疆岳普湖一期20MW电站 20 2015年5月 0.95 0.40 17,890 80%
陕西定边110MW电站 110 2015年11月 0.95 0.32 77,716 90%
青海共和20MW电站 20 2016年6月 0.95 0.55 14,242 80%
青海飞利科10MW电站 10 2016年6月 0.95 0.55 7,115 80%
尧头20MW电站 20 2017年6月 0.95 - - -
合计 260 - - - 197,020 -
注:1、尧头 20MW 电站于 2017 年 6 月 24 日并网发电,截至 2017 年 6 月末暂未核算发电成本及发电
率指标,该项目处于试运营阶段,尚未完成竣工结算,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在开发与建设光伏电站的过程中,发行人深耕光伏电站设计、安装及建造技
术,积攒了丰富的经验,公司现已拥有一支具有 10 年以上相关业务经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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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 100 人的电站建设团队,自建并网的光伏电站项目的发电效率均保持行业领
先水平。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主要在建和拟建光伏电站等项目如下:
产能 建设 估算总投资 项目已投 未来拟投资 资金
项目名称 偿还安排
(MW) 情况 (万元) 资(万元) 额(万元) 来源
安里电站工程一期 20 在建 16,000.00 4,720.52 11,279.48 自筹
岳普湖二期 30MW 电
30 拟建 24,000.00 14.46 23,985.54 自筹 主营业务
站
收入作为
喀什二期 40MW 电站 40 拟建 32,600.00 20.92 32,579.08 自筹
主要偿债
喀什三期 20MW 电站 20 拟建 16,800.00 5.57 16,794.43 自筹
来源。
喀什叶城 20MW 电站 20 在建 18,000.00 80.70 17,919.30 自筹
合计 130 - 107,400.00 4,842.17 102,557.83
注:1、以上仅列单体规模较大的电站项目,具体开工和并网时间会根据手续办理情况会有一定变化,
而前期手续尚不齐备或单体规模较小的工程项目尚未列入。岳普湖二期30MW电站、喀什二期40MW电站及
喀什三期20MW电站已投资额系项目前期可研等支出。
2、表中所列总投资额为发行人根据市场成本变化情况对项目投资进行的估算。
在光伏行业支持性政策不断释放和技术进步的背景下,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
势,在光伏电站领域进行布局。最近三年,公司通过并网光伏电站分别实现电费
收入 2,824.17 万元、10,166.07 万元和 20,312.60 万元,对公司业绩带来较大贡献。
公司产业链向光伏电站领域延伸,不仅有利于消纳现有产业链上游光伏组件的产
能,同时也为公司向太阳能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以及太阳能电站运营商进行战略
转型奠定基础。根据国家《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到 2020 年国内光伏发
电装机达到 105GW 以上。根据国家能源局网站《2016 年光伏发电统计信息》,
截至 2016 年末,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 77GW。全年发电量 662 亿千瓦时,
占我国全年总发电量的 1%。根据我国光伏发展规划,未来几年内我国光伏发电
装机量预计仍将保持一定增长,光伏发电市场具有一定发展潜力。
在此背景下,公司将继续积极地推进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和建设。截
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在建及拟建光伏电站项目尚需 10.26 亿元的估算投入,
预计将增加 130MW 产能,公司光伏电站建设有一定的外部融资需求。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7.66%,有息债务总余额为 177,273.84 万元,有
息债务期限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余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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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 118,241.83 66.70%
1-2 年 21,750.00 12.27%
2 年以上 37,282.02 21.03%
合计 177,273.84 100.00%
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面临较大的还贷资金需求,同时在建及拟建电
站项目的逐步投入又将进一步给公司带来资金压力。但长期来看,在建及拟建电
站项目将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业绩支撑,为本次债券的本息兑付提供有力支持。
(2)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模式
发行人子公司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陕西悦鑫新能源工程有限公
司拥有国内三级以上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质,是发行人运营 EPC 业务的主要
主体,主要负责承接各种国内、外光伏项目的 EPC 工作以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提供包括项目选址、项目规划、工程设计、资源采购、系统安装、施工监理、系
统运行与验收、系统运营与监控维护等在内的一站式的全面解决方案。
公司使用自产光伏组件、支架等产品实施光伏电站 EPC 业务,因而具有较
强的成本控制能力和相对较大的利润空间,形成有竞争力的 EPC 建设成本优势,
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司所生产的光伏组件等产品拥有通畅的下游渠道,
实现全产业链布局。
4、公司主要业务采购及销售情况
(1)采购模式
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原材料主要是外购电池片、多晶硅片及其他辅材,通过对
太阳能电池片、EVA胶膜、铝边框、背板、钢化玻璃进行叠层层压,封装成太阳
能电池组件,进而对外出售或供给公司光伏电站建设。
光伏太阳能玻璃的原材料主要是硅砂、纯碱等,通过熔化、压延、切裁、镀
膜、钢化等过程,制成超白压延玻璃产品进行销售。
发行人在原材料采购环节采取集中采购的模式,广泛收集市场信息,确保每
类物料拥有3家及以上合格供应商。公司设专门的采购部门和专职采购人员,统
一负责各部门的物料需求。各部门需要采购时提交采购申请,由部门主管审核后
转交采购部门;采购部门根据物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要求等指标选择合适的供
应商,拟定采购合同;质检部门对来料检验合格后,由仓库进行验收;财务部按
照采购合同的结款方式审核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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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价格研判上,原材料的价格主要由市场行情决定,公司根据采购谈判
的能力、对产品的认知与成本分析深入剖析采购价格,以最低的采购成本购得性
价比较为优势的产品。同时公司采购也要对市场的趋势进行分析判断,实时关注
期货的涨幅。
最近三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其占营业成本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营业成本比例(%)
1 供应商 1 2,399.96 6.17
2 供应商 2 1,314.49 3.38
3 供应商 3 1,227.64 3.15
4 供应商 4 869.37 2.23
5 供应商 5 764.81 1.97
合计 6,576.27 16.90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营业成本比例(%)
1 供应商 1 5,229.80 9.96
2 供应商 2 2,681.49 5.11
3 供应商 3 2,521.37 4.80
4 供应商 4 2,311.24 4.40
5 供应商 5 2,200.39 4.19
合计 14,944.29 28.46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营业成本比例(%)
1 供应商 1 8,525.57 10.19
2 供应商 2 4,883.77 5.84
3 供应商 3 3,007.83 3.59
4 供应商 4 2,270.35 2.71
5 供应商 5 1,914.00 2.29
合计 20,601.52 24.62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和“保持部分存货”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生产。以销定
产方面,销售人员在与客户签订采购合同后,由公司下达生产工作令,制定物料
需求计划,再由采购部门按照生产需求进行物料采购,经由生产部门按照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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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数量、交货期等条件进行加工生产后,经产品质检由物流部门发货。
但在光伏太阳能玻璃等产品方面,由于公司生产设备及过程具有一定的惯性,为
达到一定的生产规模以降低平均生产成本,公司根据产能采用“以产定销”的生
产模式。
在生产过程中,公司对生产设备进行自主研制生产,与其他外购生产设备的
同类企业相比,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设备成本较低,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
(3)销售模式
公司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主要客户为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安装公司和光伏电
站业主等;光伏太阳能玻璃的主要客户为光伏制造业生产商和新能源企业;光伏
电力不直接面向终端客户,客户主要为国家电网及当地供电局,较为单一。
为应对市场环境变化,拓宽公司产品销售渠道,公司持续开拓海外市场。最
近三年,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39.44%、28.67%和 25.14%,
出口销售业务占比较大。
最近三年,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1 客户 1 4,763.49 8.73
2 客户 2 3,744.98 6.86
3 客户 3 3,510.45 6.43
4 客户 4 2,579.85 4.73
5 客户 5 2,503.25 4.59
合计 17,102.01 31.34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1 客户 1 13,185.22 18.11
2 客户 2 6,455.30 8.87
3 客户 3 4,329.94 5.95
4 客户 4 3,916.80 5.38
5 客户 5 3,517.55 4.83
合计 31,404.82 43.14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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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1 客户 1 18,397.87 16.12
2 客户 2 16,506.34 14.46
3 客户 3 8,845.13 7.75
4 客户 4 5,685.98 4.98
5 客户 5 5,430.98 4.76
合计 54,866.30 48.06
5、公司主要业务资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主要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资质类型 发证机关 有效期限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机
1 陕西悦鑫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12.13
包三级)
2 定边拓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50MW 电力业务许可证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34.10.28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机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
3 乐山新天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 2019.11.18
建设局
包叁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 2021.07.18
4 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局
包三级)
电力业务许可证书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2033.06.17
喀什瑞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
5 电力业务许可证书 2035.01.07
司 公室
陕西拓日(定边)新能源科技有限
6 电力业务许可证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36.04.28
公司
6、发行人及重要境内子公司是否被列为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2016年7月20日《印发<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
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580号)的规定,
经核实,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重要境内子公司未被列为环境
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不存在影响本次债券发行的情形。
7、发行人及重要境内子公司是否被列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2016年5月9日《关于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
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001号)的规定,
经核实,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重要境内子公司未被列为安全
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不存在影响本次债券发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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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行人及重要境内子公司是否被列为食品药品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
位
根据2016年9月13日《印发<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
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962号)的规定,经核实,截至本
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重要境内子公司未被列为食品药品生产领域失
信生产经营单位,不存在影响本次债券发行的情形。
9、发行人及重要境内子公司是否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根据2016年12月30日《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2798号)的规定,经
核实,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重要境内子公司未被列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存在影响本次债券发行的情形。
10、发行人及重要境内子公司是否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
根据2017年3月9日《印发<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
忘录>》(发改财金〔2017〕454号)的规定,经核实,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
署日,发行人及重要境内子公司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不存在影响本
次债券发行的情形。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发行人主要开展太阳能光伏组件、太阳能玻璃、民用太阳能应用产品等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属于太阳能光伏行业。
1、光伏行业宏观情况
从宏观形势来看,近年来我国光伏市场快速发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跃
居全球第一。尽管面临全球经济疲软、美日等国政策支撑力度下降的影响,我国
光伏产业仍保持增长势头。根据国家《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
将是太阳能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太阳能成为实现 2020 年和 2030 年非化石能源
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15%和 20%目标的重要力量。到 2020 年底,预计太阳
能发电装机达到 1.1 亿千瓦以上,其中光伏发电装机达到 1.05 亿千瓦以上。光伏
行业具有一定发展潜力。
随着光伏行业的不断发展、光伏产业技术不断突破,我国光伏市场结构正发
生变化,重心逐渐从地面电站向分布式电站转移,市场格局正在从西北部逐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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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到中东部地区。与此同时,在国家补贴明确下降的背景下,光伏行业将面临新
一轮成本下降潮,产能将进一步向具有成本、技术优势的企业集中,技术进步将
成为光伏行业持续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光伏行业发展的长期逻辑已经从“补贴驱
动”轮转到技术产品的创新与规模化应用所带来的“降本提效”推动。
2、光伏行业介绍
(1)产业链情况
太阳能发电分为光热发电和光伏发电,被认为是二十一世纪最重要的新能源
之一。太阳能光伏发电是太阳能发电的重要分支,主要是指利用太阳能电池直接
将太阳光能转化为电能,而太阳能电池通常是利用半导体器件的光伏效应原理进
行光电转换。按照光伏电池片的材质,太阳能电池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晶
体硅太阳能电池,包括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另一类是薄膜太
阳能电池,主要包括非晶硅太阳能电池、碲化镉太阳能电池以及铜铟镓二硒太阳
能电池等。目前晶体硅电池占据 80%左右的市场份额,晶体硅光伏产业链主要包
括多晶硅、硅锭(硅棒)、硅片、电池、组件、应用系统等环节,上游产业主要
为多晶硅加工,中游产业主要为电池片和组件生产,光伏应用产品和光伏发电则
处于行业下游。
晶体硅光伏行业主要产业链
资料来源:网上公开资料
(2)市场供求及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从需求方面来看,2015 年以来,新增光伏装机容量的增长以及有效产能的
减少使得行业产能过剩局面得以缓解。多晶硅组件方面,多晶硅组件价格自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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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下半年开始企稳,在 2016 年下半年出现大幅下降,并于 2017 年初小幅企稳后
再度回落。截至 2017 年一季度末,多晶硅组件价格为 2.76 元/瓦。单晶硅组件价
格走势同多晶硅组件较为类似,价格略高于多晶硅组件。光伏发电方面,根据国
家能源局网站《2016 年光伏发电统计信息》,截至 2016 年末,我国光伏发电累
计装机容量 77GW。全年发电量 662 亿千瓦时,仅占我国全年总发电量的 1%,
具有一定发展潜力。但随着产业技术进步和电站投资成本的降低,光伏发电标杆
上网电价亦有所下调。2016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
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决定降低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新建光伏发电标杆上
网电价,涉及的三类资源区 2017 年新建标杆上网电价平均降幅为 15.60%。
多晶硅/单晶硅电池组件价格变动图
元/瓦 元/瓦
5.2 5.2
4.8 4.8
4.4 4.4
4.0 4.0
3.6 3.6
3.2 3.2
2.8 2.8
14-01-31 14-07-31 15-01-31 15-07-31 16-01-31 16-07-31 17-01-31
出厂价(含税):多晶硅电池组件(250W):国内主流厂商平均 出厂价(含税):单晶硅电池组件(200W):国内主流厂商平均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总体来看,受行业政策变化、供给过剩和技术进步的影响,光伏组件价格出
现一定程度下降,但 2017 年以来价格已经有所企稳;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面
临下调,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需求。长期来看,光伏行业凭借其独特的资源
和环保优势,仍将随着技术进步及产业升级获得一定发展空间。
从供给方面看,2015 年 6 月,工信部与国家能源局、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
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
将严格执行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而“领跑者”专项计划的实施,使得光伏产
品的技术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行业技术标准的提升将大幅提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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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发展门槛,行业竞争也正逐步从低端竞争转向高端竞争,行业技术属性愈发成
为竞争的焦点,新技术、新装备推动光伏产品向高转换效率、高产品品质、低制
造成本的趋势发展,技术升级加快,不具备技术和成本优势的企业将逐步退出市
场,低端产能大量被市场淘汰,市场份额将向有技术、资金、管理优势,能够持
续投入新技术和新装备的企业集中。
发行人系拥有“晶体硅棒拉制/多晶硅浇铸-切片-电池芯片制造-电池-EPC 工
程总承包”、“石英石/石英砂-光伏太阳能玻璃-非晶硅电池-EPC 工程总承包-光伏
电站运营”的完整光伏产业链的公司。公司在进行光伏组件等产品制造的同时,
产业链逐步下沉,战略重心逐步向光伏电站投资转移,产业链实现纵向延伸。
(3)行业利润水平
2015 年起,光伏产业进入了持续发展期。光伏组件价格随着技术进步出现
下滑,光伏组件产品的平均毛利率有所下降。光伏发电方面,在技术进步、电站
投资成本下降的情况下,国家发改委适时调整电价补贴,决定降低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新建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涉及的三类资源区 2017 年新建标杆上网
电价平均降幅为 15.6%。标杆上网电价的下调可能导致行业利润水平下降。
(4)行业竞争情况
光伏发电行业作为我国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发展迅
速,政府支持力度较大。光伏发电行业因享有较高的政府补贴、具有巨大的应用
前景与市场空间,行业新进入者持续增加,光伏发电业务未来可能面临行业竞争
加剧的风险。同时,作为清洁能源,虽然随着光伏组件转换效率的提升,光伏发
电成本在逐年下降,但相对于其他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成本仍然较高,光伏发电
行业还面临着风电、水电、核电等其他清洁能源的竞争。
3、光伏行业发展历程
太阳能光伏发电以其对环境的友好性——不消耗燃料、不排放包括温室气体
在内的任何物质、无噪声、无污染,以及太阳能资源分布广泛且取之不尽的特点
成为一种最具有可持续发展特征的可再生能源。在全球环境污染、能源短缺等问
题日益严峻的情况下,太阳能光伏发电因其清洁、安全、便利和高效等特点,在
全球范围内发展迅速。
2001-2012 年全球光伏市场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54%,在经历近 10 年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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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发展后,受欧美“双反调查”、欧债危机持续蔓延以及光伏行业阶段性产能过
剩等综合因素的叠加影响,2011 年下半年至 2012 年初全球光伏行业陷入低谷,
市场增速明显放缓。2012 年,受欧洲削减光伏补贴力度影响,全球光伏新增装
机容量增速几乎降为 0,行业出现短暂低迷。2013 年以来,中国、美国、日本等
光伏市场的大幅增长开启了全球光伏行业新一轮景气周期,2013-2014 年,全球
光伏年新增装机规模分别为 39GW 和 40GW,同比增速分别为 27.55%和 4.29%。
根据 GTM Research 发布的数据,2015 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规模预计为 59GW,
较 2014 年大幅增长 46.60%。全球光伏产业开启了新一轮的景气周期。
截至 2015 年末,我国光伏累计装机容量达到 43.13GW,成为全球第一大光
伏市场。从我国“十三五”期间光伏装机规划来看,根据国家能源局在 2014 年
发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预计到 2020 年我国光伏累计
装机规模将达 100GW 的目标,而根据国家能源局在 2015 年 12 月新发布的《太
阳能利用“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中的表述,预计到 2020 年我国光伏累计
装机规模有望达到 150GW,较原有目标增长 50%,2016-2020 年间我国新增光伏
装机规模有望增长至 107GW,年均光伏装机规模在 21GW 左右。光伏装机规划
目标的上调,为我国光伏企业进一步扩容了市场空间。
根据全球咨询机构 IHS 的预测,2019 年末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将增长至
75GW,全球累计装机容量将达到 500GW,超过 2015 年累计装机容量 227GW
的 2.2 倍。同时,在此期间,全球将有十一个市场年均光伏新增装机容量需求超
过 1GW。在外部市场政策刺激和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全球光伏市场未来发
展空间巨大。
4、我国光伏行业前景及风险
(1)产业规模仍将持续扩大,行业扩产意愿强烈。多晶硅方面,随着全球
新增多晶硅产能的投产和原有产能的优化提升,预计全球多晶硅产量将达到 36
万吨,我国多晶硅产量将达到 18 万吨,产品价格预计仍将维持在 11 万元/吨左
右。在电池组件方面,随着光伏行业的整体好转以及组件价格下降导致光伏发电
成本不断逼近甚至达到平价上网,预计我国光伏组件产量将继续呈现增长势头,
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美国市场由于 ITC(税收减免)政策即将在 2016 年
底到期,预计将掀起抢装高潮。新兴市场如印度、非洲等正大力推动光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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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配套政策及融资手段的完善,将成为下一个爆发的增长点。“一带一路”地
区光伏市场需求也逐渐释放,我国光伏装机在“领跑者”计划和电价下调带来的
抢装驱动下,全年光伏装机市场预计将达到 20GW 以上。2016 年度,海外光伏
市场的发展也将助推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又一轮光伏热袭来,预计行业扩产意
愿将会更强烈。
(2)产业投资持续加强,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速。在政府扶持、技术进步
的大环境之下,我国光伏行业持续回暖,光伏行业投资热情大涨,很多传统行业
力图通过收并购的手段来迅速进军光伏行业。同时,我国光伏企业仍将加速拓展
新兴市场,积极实施产业全球布局计划,通过海外投资设厂、海外企业并购等方
式,推动国际光伏贸易格局加快演进,光伏产业投资持续加强。
(3)产品价格持续下跌,行业内制造企业将承受较大的低价运营压力。我
国光伏企业主要集中在中游的太阳能电池片制造及光伏组件封装领域。2012 年
之前,光伏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累计了大量的新增产能,全球光伏组件产能严重
过剩,导致 2012 年晶硅光伏组件的价格出现大幅下跌。2013 年以来,新增光伏
装机容量的增长使得国内晶硅组件行业产能过剩局面得以缓解,晶硅组件价格从
2013 年初的 0.65 美元/瓦上涨至 2014 年初的 0.70 美元/瓦,之后受成本下降推动,
晶硅组件价格持续下降。2015 年下半年,晶硅组件价格企稳回升,但回升幅度
仍然较小。截至 2015 年末,晶硅电池组件平均价格为 0.56 美元/瓦,较年初下降
10.19%。2016 年上半年,多晶硅组件价格相对平稳,下半年受需求透支影响,
截至 2016 年 11 月末,晶硅组件价格大幅下跌至 0.39 美元/瓦。目前国内光伏发
电成本仍较高,未来在光伏平价上网的推进过程中,预计光伏组件价格会进一步
下行,光伏组件制造企业将承受较大的低价运营压力。
(4)融资难、并网难等仍待解决,多重因素影响电站利润。中国光伏企业
融资成本远高于美国、欧洲地区平均水平,沉重的资金负担和入不敷出的现金流
使众多光伏企业面临困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主体多以中小企业为主,可选的
融资工具相对较少,高昂的融资成本抑制了中小企业发展分布式光伏的意愿。
2016 年以来,光伏行业融资难、并网难问题仍未解决。从 2015 年并网装机容量
来看,新疆(含兵团)、甘肃和内蒙古都已超过了国家的给定额度。由于承载这
些地区电力输送的特高压设施仍在建设期,这些省份将面临严峻的限电问题,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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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电站利润。
(5)世界各国正逐步对补贴方式和补贴力度进行调整,全球去补贴化加速。
我国去补贴化进程也在逐步推进。2016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
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根据我国当前新能源产业技术进步和
成本降低情况,降低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新建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通知中
涉及的三类资源区 2017 年新建标杆上网电价平均降幅为 15.6%,并明确今后光
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暂定每年调整一次。因此,光伏补贴下调可能导致电站收益
率降低和市场需求出现波动,未来公司将继续专注于通过技术提升、成本降低等
办法来获得市场竞争优势。
5、光伏行业的主要政策
政策名称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
2013-2015 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
《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
国务院 容量 1,000 万千瓦左右,到 2015 年装机 2013 年 7 月
发展的若干意见》
总量达到 3,500 万千瓦以上。
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
将全国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相应制
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资源区
《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标杆上网电价为 0.90 元,Ⅱ类资源区标
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 国家发改委 杆上网电价为 0.95 元,Ⅲ类资源区标杆 2013 年 8 月
通知》 上网电价为 1.0 元。对分布式太阳能光
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
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 0.42 元(含税)
等。
鼓励利用太阳能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
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光伏发
《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 国家财政部、国家 电增值税政策为:自 2013 年 10 月 1 日
2013 年 9 月
策的通知》 税务总局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对纳税人销售
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
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政策。
明确自 2014 年起,光伏发电实行年度
《关于下达 2014 年光伏发
指导规模管理。2014 年光伏发电建设全
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 国家能源局 2014 年 2 月
年新增备案总规模 14GW,其中分布式
知》
电站 8GW,地面电站 6GW。
规划 2015 年光伏新增装机为 17.8GW,
同比增长超 70%;各地区 2015 年计划
《关于下达 2015 年光伏发
国家能源局 新开工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 2015 年 3 月
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伏电站的总规模不得超过下达的新增
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规模内的项目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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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
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资格。对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全部自发
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限
制建设规模,各地区能源主管部门随时
受理项目备案,电网企业及时办理并网
手续,项目建成后即纳入补贴范围。光
伏扶贫试点省区(河北、山西、安徽、
宁夏、青海和甘肃)安排专门规模用于
光伏发电试点县的配套光伏电站建设。
能源局调整 2015 年部分地区光伏电站
建设规模,全国增加光伏电站建设规模
5.3GW,各项目原则上应在 2015 年内
《调增部分地区 2015 年光
国家能源局 开工建设,2016 年 6 月 30 日前建成并 2015 年 9 月
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
网发电,而此前下达的 2015 年全国光
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为 17.80GW,相当
于在原计划基础上增加 30%。
2016年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810万
《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 千瓦,其中,普通光伏电站项目1,260
国家能源局 2016 年 6 月
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千瓦,光伏领跑技术基地规模550万
千瓦。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
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
《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 国家财政部、国家 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
2016 年 8 月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税务总局 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照通知规
定予以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
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五)发行人竞争优势、公司经营方针及战略
1、公司竞争优势
发行人是一家集太阳能硅片、电池、组件以及应用产品生产和销售、太阳能
电站开发、建设和运营于一体的新能源综合企业。公司坚持自主研发与创新,专
注光伏光热新型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光伏电站 EPC 业务,充分发挥技
术创新优势,积极应对市场挑战。公司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技术自主、设备自制优势
公司专注于太阳能行业 15 年,通过持续的自主创新,拥有非晶硅太阳电池
全套生产线设备制造和生产工艺技术、高效晶体硅太阳电池关键设备制造及生产
工艺技术、新型平板太阳能集热器关键设备制造及生产工艺技术、光伏玻璃关键
设备制造及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自制、工艺自主,使得公司在国内乃至全球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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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中独树一帜。
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能力进行设备的自主研制生产,与其他外购生产设备的
同类企业相比,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设备成本较低,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
同时,公司在设备自主生产的过程中可同步进行工艺技术创新和设备改进,不断
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完整的产业链优势
与国内其他太阳能电池企业相比,公司在产业链方面优势明显。公司产业链
涵盖了非晶硅薄膜电池、晶体硅太阳电池、太阳能应用产品、光伏玻璃和太阳能
集热器等领域。在晶体硅太阳电池领域,形成了“晶体硅棒拉制/多晶硅浇铸-切
片-电池芯片制造-电池-EPC 工程总承包”的较为完整的产业链结构。在非晶硅太
阳电池领域,完成了“石英石/石英砂-光伏太阳能玻璃-非晶硅电池-EPC 工程总
承包-光伏电站运营”的“从石到电”的最完整的产业链。在太阳能应用产品方
面实现“产品研发设计-模具制作-塑料注塑-包装设计-产品组装”的产业链条;
在平板型太阳能热水器领域实现“‘卷对卷’镀膜-光热组件封装-光热系统”的
产业链条。
依托全产业链结构以及优异的成本控制能力,公司能够迅速有效地向市场提
供高效、低成本的各类太阳能产品,并且具备有竞争力的 EPC 建设成本优势。
同时凭借公司近十年的光伏电站设计、安装及运营经验,公司自建并网的光伏电
站项目发电效率均保持行业较高水平,为自有电站的投资收益提供了可靠保证。
(3)产品种类齐全的优势
公司拥有全面的太阳能产品。在太阳能光伏领域,公司同时生产和销售单晶
硅太阳电池及组件、多晶硅太阳电池及组件、非晶硅太阳电池及组件、太阳能应
用产品以及供电系统。在太阳能光热领域,公司拥有先进的新型平板式太阳能集
热器和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种类的多样化,可满足不同地区及客户的不同需求,
有助于公司快速开发和拓宽市场,同时保障公司具有良好的市场抗风险能力。
(4)技术研发团队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自主研发的技术战略,形成了以董事长为核心的技
术研发和管理团队,集合了机械、材料科学、计算机、光学、电子、化学、物理
等多个学科领域的专业人才,横跨薄膜及晶硅关键装备、薄膜材料和晶体材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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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件、电池及组件工艺、集热膜及光热器件等多个技术领域。公司经过多年发展,
承担过多项国家级和省市级研发和产业化课题,多项技术获得中国创新纪录并填
补国家空白。稳定实效的研发团队保障了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近年来,拓日新
能、陕西拓日、乐山新天源三个基地的研发中心分别被广东省、陕西省以及四川
省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深圳拓日设计中心也同时被深圳市经信委评定
为“市级设计中心”,研发实力继续得到政府部门的认可。
(5)品牌和服务网络优势
公司产品品种较多、客户较广,且拥有遍布全球的销售网络,产品已远销全
球 80 余个国家和地区。同时依托海外北美子公司、欧洲子公司以及非洲子公司
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销售和服务网络,保证产品的售后服务质量,确保公司主导产
品的优势地位。经过多年市场形象积累,公司已建立起良好的市场形象,获得较
高的市场认可度。企业品牌 TOPRAYSOLAR、拓日新能为广东省著名商标、深
圳市知名品牌以及中国新能源行业标志性品牌,具有良好的品牌优势。
(6)自主知识产权优势
公司拥有多项设备技术、工艺技术以及产品技术专利,公司品牌
TOPRAYSOLAR 已获得多个国家的商标注册。在专利申请方面,截至 2016 年末,
公司共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 269 项,其中发明专利 22 项,实用新型 236
项,外观专利 11 项。
2、公司发展战略
随着公司规模日益增大,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的不断创新,公司将在管理架
构、内部控制、对外推广等诸多方面不断调整和完善,保障公司整体战略的实施
和实现:
(1)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优化配置人员,完善业务流程以及人才梯队建
设,设立招投标中心、宣传推广中心、物流管控中心,推行“大采购、大营销”
策略,实现成本及费用管控。
(2)紧抓国内市场机遇,继续加大组件销售及 EPC 业务推广,大力进行电
站项目开发以及电站项目合作,以开放式思路进行项目开发和电站合作,包括地
面电站、分布式电站以及光伏扶贫项目等。
(3)加大海外新兴市场的开拓,利用公司海外子公司的优势,在电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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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及运行维护领域寻求新的突破。
(4)继续加大研发和技术创新投入,积极进行生产工艺改进,不断降低生
产制造成本。同时努力进行新项目研发和产业化推进,如太阳能空气净化器、太
阳能光热利用及光伏农业的推广和应用等。
3、公司经营计划
(1)结合国家政策加大电站投资建设,实现各类光伏电站多点开花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已并网电站达 260MW,目前在青海、新疆、陕西
等地区仍在投资建设光伏电站。2017 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电站的投资与建设。在
光伏扶贫电站方面,公司将坚定不移地响应精准扶贫的国家号召,加大力度推进
“陕西光伏扶贫模式”,并利用公司的成本控制能力及产业优势争取更多的光伏
扶贫指标。在分布式电站方面,由于分布式电站受到国家政策重点支持,发展潜
力巨大,未来公司加大分布式电站开发的力度。在地面光伏电站方面,公司将积
极关注陕西及青海等地区的领跑者基地,以公司产业落地的优势来争取更多电站
建设指标。
(2)巩固已有市场,大力开拓新兴市场
2017 年公司着力改变国内销售以往单一产品的销售模式,在巩固已有客户
的同时,与大型央企、国企开展多种模式的销售或战略合作。在国际销售方面,
在保持原有欧美市场的同时,随着“一带一路”的不断深入,将继续深入开发南
亚、中东、非洲,尤其是印度、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等市场。
(3)改变固有思路,拓展新项目,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2017 年,公司将开展光伏电站与农业结合的模式,建造电站农业一体化项
目。利用现有电站土地,实施“空间再利用”,增加电站项目综合收益。另外,
开始筹划“光热发电”项目,将公司光热技术引入光热发电新领域,抢占国内未
来光热发电市场先机。
(4)坚持“招标采购”模式,进一步提高成本控制能力
坚持“招标采购”的思路,逐步完善物料供应模式。同时加强供应商规范管
理,遴选一批战略合作供应商,增强成本控制能力。
(5)产融结合,拓宽融资渠道,打开融资新局面
2017 年公司将从多角度增加公司的融资渠道及融资额度,一方面,公司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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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加大与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项目合作,增加授信额度;另一方面,2016
年公司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2017 年公司将稳步推进公司债发行事项,
选择合适时点进行债项融资;此外,公司将对已并网的电站项目开展融资租赁业
务,并考虑电站项目资产证券化。公司通过上述途径拓宽融资渠道,为公司的项
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6)完善组织架构、薪酬考核体系和人才梯队建设
继续完善组织架构,优化人员配置,同时完善薪酬考核、人才激励以及福利
制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公司。进一步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为公司的壮大发
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九、法人治理结构
(一)发行人的组织架构图
发行人组织架构图
(二)公司治理结构
自上市以来,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
求规范运作,《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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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职能划分明确,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公司建立了规范的议
事规则、决策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治理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并有效保障了公司
各项行为、决策的合法合规。
1、股东和股东大会
(1)公司股东享有《公司法》规定的权利,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
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查阅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
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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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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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能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重
大决策能发表个人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董事局的专门工作机构,并制定了各委
员会工作细则,对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议事规则等内
容作了明确规定,使之分工明确,权责分明。专门委员会均按各自职责范围认真
审阅和讨论相关事项,形成意见后再提交董事局审议,充分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
在重大项目投资、薪酬体系、高管选聘、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
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
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7)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8)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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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
(9)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10)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解答监事
会所关注的问题;
(11)审查关联交易协议,检查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必
要时,就关联交易事项专门发表意见;
(12)审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发表意见;
(1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4、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
聘可以连任。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8)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发行人职能部门的运行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章程》,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
构。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健全、清晰、有效,机构设置符合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
目前公司设有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研发中心、市场部、物流船务部、采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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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之间职责分明、职权独立、
相互协调,构成完全独立运行的机构体系,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
主要部门报告期内的运行情况如下:
1、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机构,在董事会秘书的分管下,对外,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对内,参与公司相关制度
的制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重大会议记录、保存,负责协助公司制定资
本市场发展战略等资本市场运作事项,协助公司管理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是规范公司运作的职能部门。
2、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负责根据公司产品路线的战略规划、业务部市场调研的结果和客户
要求制订产品开发方向,对可行性进行论证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国内、外同
类产品的开发技术信息并应用于实践工作,对国内外新原料、新技术的发展保持
敏感,结合公司的生产实际,积极创新,以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品质、成本和效
率;精准掌握公司现有设备所能达到的工艺效果和加工精度,并以此为依据对新
产品的工艺可行性进行分析,作出预计开发周期和开发所需费用的评审;负责样
品制作过程,并确保在制作之前充分了解客户在用料、结构和品质档次方面的需
要,在制作中充分考虑实际生产情况的工艺路线和加工精度,在制作后完整地转
交实样、技术资料和成本信息。
3、财务部
公司财务部以全面预算管理为基础,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与发展规划,制订和
落实公司财务政策、会计政策。公司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及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制
度建设、资金调配、资产管理、预决算管理、税务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债务管
理、日常凭证及帐表管理、资金使用及筹措管理、财务结算管理、财务软件管理
等职责。
4、市场部
公司市场部分为国际市场部和国内市场部。市场部主要负责按照公司销售计
划完成下达的销售目标及销售回款跟踪,根据管辖区域市场形势、公司实际情况
及产品特色,决定市场开拓区域和战略营销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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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物流船务部
公司物流船务部负责公司内部各个子公司之间、公司与国内客户、供应商之
间的的物料、成品运输、投保、运输事故处理、货损索赔,搜集、整理、校对回
货单、对账单,安排支付国内物流费用;负责海外货物的订舱、出货、报关、申
请产地证、支付国际物流费用给货运代理公司、索取提单、处理国际物流从出厂
到客人收货过程中发生的与物流、报关有关的异常事件。此外,物流船务部还协
助攻关项目部进行电站运输项目的招投标。
6、采购部
公司采购部负责随时根据市场动态调整物料价格,不断开发新供应商,保证
原材料供应,保持同一材料有三家及以上供应商,确保货源充足。采购部负责每
个月按照当月实际入库金额核对每个供应商月结帐目,回复市场部日常询价,协
助财务部进行物料价格的成本核算。
7、法律事务部
法律事务部参与公司重大经营活动的谈判,提出减少法律风险的措施与法律
意见,统筹、组织解决集团相关法律事务,防范公司经营的法律风险。法律事务
部是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合规合法的重要职能部门。
8、行政人事部
行政人事部负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和编制定员
定岗定编方案,制定人力资源规划,负责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协助安排各部门
之间的综合协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沟通内外联系,并对会议文件决定的事项
进行催办、查办和落实等。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为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
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实现持续稳定发展,发行人依据《公司法》、《内部
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建立适合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规范的
管理体系,确保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
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及时性,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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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
发行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按
照全面、制衡、适用、成本效益等原则,建立健全了涵盖各部门、各子公司、各
层面、各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涉及生产经营、物资采购、行政及人力资源
管理、财务管理、审计、信息披露等方面,并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得到有效执行,
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起到了有效的监督、控制和指导作用。
发行人在审计委员会下设有内控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
定期和不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部控制制度中存在的缺
陷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在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财务管理职
能的结构体系、资金管理、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管理、无形资
产及其他长期资产的管理、对投资管理、负债管理及财务监督等均作了明确的规
定。此外,公司还制定和修订了与财务管理制度配套的一系列实施办法。近年来,
公司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在风险控制方面,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对内
部控制审计的工作流程、报告格式等作了进一步规范,确保内控审计部依照国家
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对公司和所属公司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
性和效益进行持续性的审计和评价。
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公司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议事方式、议题
和决策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为保证总经理等管理层工作效率,切实行使其
职权,促使其有效地履行职责,编制了相关工作细则,针对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制订了相应的实
施细则。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并基于公司自身的
经营管理特点而制定,在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且均能
得到有效执行。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违法违规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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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一)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
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该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职责、信息披露的基
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与要求、信息披露的程序、信息披露的管理与职责、记
录与保管制度、信息披露的保密与处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
机制以及信息沟通等一系列规范化要求。
发行人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信息
披露事务,主要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接待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各类
媒体等事项。董事长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主管负责人。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发行人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和方式、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等。发行人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股东大会、一对一沟通、电话咨询、现场
参观和公司网站等。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
并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信息,并确保所有投资者
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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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公司 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大华审字[2015]004638 号”和“大华审字[2016]00588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报告经亚太(集团)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亚会 A 审字(2017)004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查阅公司披露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的关于公司 2014 年度、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 2017 年 1-6 月、2017 年 1-9 月未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
其会计政策。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信息及财务数据均摘自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 2017 年 1-6 月、2017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 2014 年度、2015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2017 年 1-9 月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7,008,818.43 237,609,255.00 277,784,310.64 214,943,466.99 215,039,738.9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 - -
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6,810,708.93 173,889,187.42 138,250,804.97 46,330,461.93 100,000.00
应收账款 878,978,617.23 968,817,301.95 593,465,993.00 405,273,365.01 168,972,762.01
预付款项 154,383,172.46 98,735,254.33 54,938,713.45 50,296,022.03 38,645,012.14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63,921,361.17 67,599,669.00 50,683,026.35 79,961,058.26 39,835,4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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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 517,547,384.64 481,310,257.62 518,088,233.57 563,590,490.34 510,500,801.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 - -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93,354,409.53 204,861,161.03 217,197,681.12 223,573,220.81 161,638,253.17
流动资产合计 2,202,004,472.39 2,232,822,086.35 1,850,408,763.10 1,583,968,085.37 1,134,731,990.9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29,333,672.00 29,333,672.00 5,784,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固定资产 2,205,156,129.11 2,249,042,782.90 2,300,995,589.83 2,249,530,563.94 1,581,676,977.70
在建工程 421,511,528.77 297,489,244.99 181,670,697.92 72,041,818.73 199,707,455.91
工程物资 170,585,380.58 118,387,956.65 80,336,645.86 - -
固定资产清理 - - 16,187.8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油气资产 - - - - -
无形资产 310,191,313.24 304,218,041.71 311,530,084.55 204,238,674.84 113,041,051.97
开发支出 57,644,048.04 47,165,940.64 23,180,502.03 88,125,105.74 106,155,455.73
商誉 260,694.73 258,238.84 236,432.36 236,432.36 20,406.25
长期待摊费用 34,171,032.48 33,745,166.07 31,149,353.42 32,148,818.74 19,779,219.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158,955.21 11,158,955.21 11,158,955.21 7,348,121.24 1,970,635.23
其他非流动资产 4,042,600.00 4,042,600.00 7,416,804.65 10,833,967.04 38,382,259.29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44,055,354.16 3,094,842,599.01 2,953,475,253.65 2,664,503,502.63 2,060,733,461.38
资产总计 5,446,059,826.55 5,327,664,685.36 4,803,884,016.75 4,248,471,588.00 3,195,465,452.2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05,000,000.00 605,000,000.00 360,000,000.00 289,100,936.02 420,571,820.6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 - -
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39,079,640.00 209,245,374.34 148,647,380.80 213,661,000.75 47,010,742.35
应付账款 383,265,351.49 329,692,924.95 227,272,352.01 259,150,785.55 244,102,211.88
预收款项 24,336,715.56 40,025,255.80 25,202,802.16 70,012,691.28 15,633,509.74
应付职工薪酬 11,795,853.73 14,642,837.23 10,020,031.41 9,530,748.60 8,879,532.93
应交税费 19,018,800.02 28,000,065.25 9,757,118.74 21,175,371.74 14,894,722.11
应付利息 1,296,146.60 7,034,138.97 1,357,578.51 151,954.18 19,695,054.72
应付股利 - - - - -
其他应付款 116,880,536.28 111,662,672.05 114,917,578.74 229,517,062.93 520,224,136.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473,566,990.32 477,418,279.43 80,370,658.39 30,229,516.51 30,265,801.72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1,874,240,034.00 1,822,721,548.02 977,545,500.76 1,122,530,067.56 1,321,277,532.31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84,911,378.93 316,983,435.65 692,121,806.71 142,686,440.74 100,000,000.00
应付债券 - - - - -
长期应付款 272,765,566.79 273,336,728.14 300,262,886.08 240,875,996.19 271,137,576.5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预计负债 - - - 2,580,084.98 -
递延收益 121,648,378.40 123,278,395.40 127,562,320.84 129,823,008.73 99,725,592.88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79,839.42 2,753,651.73 2,561,640.22 2,561,640.2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82,105,163.54 716,352,210.92 1,122,508,653.85 518,527,170.86 470,863,169.44
负债合计 2,656,345,197.54 2,539,073,758.94 2,100,054,154.61 1,641,057,238.42 1,792,140,701.7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36,342,104.00 618,171,052.00 618,171,052.00 618,171,052.00 489,75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资本公积 1,236,342,104.00 1,933,931,791.98 1,933,931,791.98 1,933,931,791.98 857,795,149.87
其他综合收益 -17,780,973.16 -16,240,498.29 -13,912,890.07 -12,524,862.12 -11,383,616.16
专项储备 - - - - -
盈余公积 28,265,254.62 28,265,254.62 28,265,254.62 28,029,929.12 27,770,878.53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未分配利润 227,127,503.57 224,463,326.11 137,374,653.61 39,806,438.60 39,392,338.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789,714,629.01 2,788,590,926.42 2,703,829,862.14 2,607,414,349.58 1,403,324,750.54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89,714,629.01 2,788,590,926.42 2,703,829,862.14 2,607,414,349.58 1,403,324,750.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5,446,059,826.55 5,327,664,685.36 4,803,884,016.75 4,248,471,588.00 3,195,465,452.29
总计
2、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200,855,675.06 828,738,993.24 1,141,559,378.99 727,990,395.80 545,792,802.94
其中:营业收入 1,200,855,675.06 828,738,993.24 1,141,559,378.99 727,990,395.80 545,792,802.94
二、营业总成本 1,088,132,035.78 746,578,742.84 1,034,471,169.14 712,556,287.63 574,493,925.35
其中:营业成本 937,453,179.16 642,265,327.64 836,908,259.99 525,086,625.05 389,125,830.43
营业税金及附加 8,055,915.37 4,903,903.59 7,574,745.30 3,824,484.97 3,009,815.49
销售费用 28,198,271.11 16,053,744.22 42,807,004.04 41,109,880.00 44,834,252.46
管理费用 57,061,294.51 38,475,489.94 85,764,079.65 83,632,389.99 70,118,470.97
财务费用 51,048,678.33 40,250,283.12 45,132,514.90 49,537,056.07 59,156,631.92
资产减值损失 6,314,697.30 4,629,994.33 16,284,565.26 9,365,851.55 8,248,924.0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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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 -43,482.03 - -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 - -
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 -
列)
其他收益 14,413,885.77 10,530,505.14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127,137,525.05 92,690,755.54 107,044,727.82 15,434,108.17 -28,701,122.41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753,999.81 50,121.40 22,527,670.89 21,214,081.95 25,500,470.0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97,361.50 15,659.76 59,794.56
减:营业外支出 184,600.30 150.01 1,917,545.00 2,595,830.83 184,735.1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10,442.66 111,793.06 78,199.6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27,706,924.56 92,740,726.93 127,654,853.71 34,052,359.29 -3,385,387.58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7,055,173.39 5,652,054.43 -1,057,239.40 2,990,623.68 1,554,817.7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120,651,751.17 87,088,672.50 128,712,093.11 31,061,735.61 -4,940,205.30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20,651,751.17 87,088,672.50 128,712,093.11 31,061,735.61 -5,377,433.64
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437,228.3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3,868,083.09 -2,327,608.22 -1,388,027.95 -1,141,245.96 -10,303,827.48
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3,868,083.09 -2,327,608.22 -1,388,027.95 -1,141,245.96 -10,303,827.48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
- - - -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 - - - -
负债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 - - -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3,868,083.09 -2,327,608.22 -1,388,027.95 -1,141,245.96 -10,303,827.48
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 - - -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 - - - -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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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 - - -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16,783,668.08 -2,327,608.22 -1,388,027.95 -1,141,245.96 -10,303,827.48
6.其他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 - - - -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6,783,668.08 84,761,064.28 127,324,065.16 29,920,489.65 -15,244,032.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116,783,668.08 84,761,064.28 127,324,065.16 29,920,489.65 -15,681,261.12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
- - - 437,228.34
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8 0.14 0.21 0.05 -0.0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8 0.14 0.21 0.05 -0.01
3、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67,649,233.47 503,848,520.38 709,776,225.31 475,940,375.09 849,834,793.28
收到的税费返还 18,621,100.64 15,549,397.27 38,147,946.74 15,488,616.11 19,440,211.2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3,945,415.31 13,058,026.52 166,334,821.82 32,302,741.72 15,142,563.26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0,215,749.42 532,455,944.17 914,258,993.87 523,731,732.92 884,417,567.7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66,088,258.97 435,975,624.38 671,627,175.92 233,253,982.97 567,497,450.7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76,720,185.47 47,655,281.76 96,900,332.32 105,640,184.26 79,188,514.72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536,771.21 14,539,957.44 24,471,563.36 23,159,483.18 16,004,851.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46,084,937.29 22,459,543.48 88,484,672.99 123,619,531.51 79,040,339.80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12,430,152.94 520,630,407.06 881,483,744.59 485,673,181.92 741,731,156.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785,596.48 11,825,537.11 32,775,249.28 38,058,551.00 142,686,410.7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576.00 21,622.44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153,692.97 - 9,000,000.00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48,573.16 41,510,000.00 11,740,240.00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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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202,842.13 41,531,622.44 20,740,24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49,278,490.31 222,365,457.51 287,104,677.17 690,530,293.40 110,325,810.42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3,549,672.00 23,549,672.00 5,784,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 -18,892,130.83 142,282,847.91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21,500,000.00 -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2,828,162.31 245,915,129.51 292,888,677.17 693,138,162.57 252,608,658.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828,162.31 -245,915,129.51 -292,685,835.04 -651,606,540.13 -231,868,418.3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194,819,994.11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 -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05,000,000.00 735,000,000.00 960,000,000.00 568,514,099.77 812,619,528.04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260,910,387.23 135,910,281.57 518,061,698.03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5,000,000.00 735,000,000.00 1,220,910,387.23 1,899,244,375.45 1,330,681,226.0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01,511,415.14 492,064,529.00 572,165,570.05 477,779,159.24 663,047,707.3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85,277,386.76 44,495,926.31 75,220,109.08 90,822,046.85 52,850,222.42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 -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55,073,629.59 60,356,314.22 166,996,605.76 834,251,917.31 406,449,038.47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1,862,431.49 596,916,769.53 814,382,284.89 1,402,853,123.40 1,122,346,968.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137,568.51 138,083,230.47 406,528,102.34 496,391,252.05 208,334,257.8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3,189,998.12 -3,785,191.27 790,565.74 109,328.05 -1,635,305.07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094,995.44 -99,791,553.20 147,408,082.32 -117,047,409.03 117,516,945.2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8,453,813.87 218,453,813.87 71,045,731.55 188,093,140.58 70,576,195.3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3,358,818.43 118,662,260.67 218,453,813.87 71,045,731.55 188,093,140.58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9 月 30 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 2014 年度、2015 年
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2017 年 1-9 月的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如下:
1、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3,420,183.01 195,969,704.43 231,832,415.51 145,888,938.95 154,861,426.1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 - - -
资产
应收票据 51,656,005.10 112,996,086.08 95,000,000.00 42,132,536.00 -
应收账款 630,676,022.87 650,424,595.32 712,604,362.69 554,294,395.35 547,772,871.07
预付款项 13,633,158.50 17,542,539.75 5,277,133.79 220,776,872.30 25,286,903.13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1,419,813,461.81 1,229,667,703.88 836,198,190.94 1,007,360,469.17 339,162,555.48
存货 95,160,767.78 128,663,441.91 80,017,238.61 173,883,742.03 98,817,648.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 - - - -
产
其他流动资产 - - - -
流动资产合计 2,474,359,599.07 2,335,264,071.37 1,960,929,341.54 2,144,336,953.80 1,165,901,404.4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2,117,421,385.91 2,109,421,385.91 2,085,221,385.91 1,159,270,565.55 1,022,512,865.55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固定资产 159,527,355.29 160,583,163.50 167,716,577.71 175,180,413.52 198,702,233.94
在建工程 6,475,666.78 8,322,477.27 6,035,080.66 5,696,484.16 3,028,414.44
工程物资 -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油气资产 - - - - -
无形资产 44,947,700.29 45,753,073.99 47,721,800.27 27,501,887.74 12,083,448.13
开发支出 15,507,043.67 13,404,204.35 12,409,932.32 23,224,394.20 39,222,703.27
商誉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86,477.93 - - - 1,036,180.89
递延所得税资产 4,321,738.48 4,321,738.48 4,321,738.48 3,024,754.16 1,142,687.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4,042,600.00 4,042,600.00 4,042,600.00 9,477,709.00 20,062,059.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52,329,968.35 2,345,848,643.50 2,327,469,115.35 1,403,376,208.33 1,297,790,592.22
资产总计 4,826,689,567.42 4,681,112,714.87 4,288,398,456.89 3,547,713,162.13 2,463,691,996.6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05,000,000.00 605,000,000.00 300,000,000.00 257,100,936.02 372,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 - - -
负债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票据 239,079,640.00 209,245,374.34 143,706,616.50 172,986,162.82 42,280,562.35
应付账款 312,151,389.30 300,057,060.61 247,497,831.27 74,564,961.90 80,042,061.10
预收款项 23,262,651.25 28,457,502.53 12,911,560.83 62,572,984.25 10,666,410.23
应付职工薪酬 5,562,323.15 5,560,268.52 3,801,237.17 3,877,956.35 4,805,885.77
应交税费 3,568,420.85 10,850,282.26 526,418.24 10,648,365.03 11,158,584.05
应付利息 1,296,146.61 7,034,138.97 1,235,622.95 - 16,522,164.00
应付股利 - - - - -
其他应付款 276,045,617.70 187,873,730.65 285,160,345.84 222,108,573.53 354,731,755.4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 - -
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1,865,966,188.86 1,754,078,357.88 994,839,632.80 803,859,939.90 892,207,422.9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77,600,000.00 210,000,000.00 58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29,861,032.38 30,292,682.40 30,732,982.44 32,472,082.93 26,695,349.7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7,461,032.38 240,292,682.40 610,732,982.44 32,472,082.93 26,695,349.70
负债合计 2,173,427,221.24 1,994,371,040.28 1,605,572,615.24 836,332,022.83 918,902,772.6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36,342,104.00 618,171,052.00 618,171,052.00 618,171,052.00 489,75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资本公积 1,236,342,104.00 1,931,907,256.84 1,931,907,256.84 1,931,907,256.84 865,938,314.73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专项储备 - - - - -
盈余公积 27,616,771.53 27,616,771.53 27,616,771.53 27,381,446.03 27,122,395.44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未分配利润 75,567,265.81 109,046,594.22 105,130,761.28 133,921,384.43 161,978,513.8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53,262,346.18 2,686,741,674.59 2,682,825,841.65 2,711,381,139.30 1,544,789,224.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826,689,567.42 4,681,112,714.87 4,288,398,456.89 3,547,713,162.13 2,463,691,996.67
2、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14,509,939.40 285,775,772.45 762,186,865.36 760,618,440.54 419,058,615.33
减:营业成本 359,308,877.47 245,440,638.20 690,468,306.73 675,325,864.56 340,940,235.87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税金及附加 2,775,898.47 1,423,623.38 3,321,592.68 2,405,931.41 2,497,653.51
销售费用 9,817,028.88 5,105,348.15 17,213,494.49 16,927,451.44 14,455,203.55
管理费用 25,060,714.98 16,332,534.69 31,048,354.10 45,270,306.63 24,658,917.19
财务费用 20,182,087.52 16,198,545.04 16,717,183.08 11,208,551.09 26,698,339.10
资产减值损失 1,167,335.22 1,167,335.22 8,646,562.12 9,355,571.63 4,085,794.1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 -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 - - - -
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5,094,812.06 4,456,554.04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1,292,808.92 4,564,301.81 -5,228,627.84 124,763.78 5,722,471.98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42,560.47 42,560.47 6,882,413.12 2,845,980.89 3,426,869.3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42,654.50 - 11,783.47
减:营业外支出 - - 2,458,925.30 419,726.87 122,724.0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1,419,098.28 21,304.87 21,724.0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335,369.39 4,606,862.28 -805,140.02 2,551,017.80 9,026,617.26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691,029.34 -3,158,394.97 -39,488.10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1,335,369.39 3,915,832.94 2,353,254.95 2,590,505.90 9,026,617.26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 - - - -
债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 -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 - - - -
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 - - - -
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 - - - -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
- - - - -
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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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6.其他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335,369.39 3,915,832.94 2,353,254.95 2,590,505.90 9,026,617.26
3、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50,133,364.54 345,505,395.44 557,543,176.49 544,536,808.22 355,354,750.83
收到的税费返还 16,149,239.30 13,077,535.93 34,389,509.66 15,470,609.62 18,360,697.5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8,774,585.36 448,087,196.57 1,210,080,002.62 848,854,807.23 3,826,590.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15,057,189.20 806,670,127.94 1,802,012,688.77 1,408,862,225.07 377,542,038.9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2,781,849.82 188,254,260.28 767,550,205.90 676,118,619.64 452,649,018.5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5,372,034.38 16,505,800.38 32,376,646.10 45,510,239.72 34,308,155.19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8,091,062.96 5,703,479.11 7,210,892.27 14,017,714.95 3,403,884.1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43,446,922.50 516,208,290.64 1,280,698,910.51 515,948,483.65 38,980,411.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99,691,869.66 726,671,830.41 2,087,836,654.78 1,251,595,057.96 529,341,469.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65,319.54 79,998,297.53 -285,823,966.01 157,267,167.11 -151,799,430.7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576.00 -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8,200,000.00 3,9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576.00 8,200,000.00 3,9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0,957,406.25 7,541,146.01 26,084,967.61 9,297,603.50 39,213,521.7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2,200,000.00 24,200,000.00 24,000,000.00 1,010,644,305.25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 113,286,676.47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2,000,000.00 393,469,512.94 - 1,5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5,157,406.25 425,210,658.95 50,084,967.61 1,021,441,908.75 152,500,198.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5,157,406.25 -425,210,658.95 -50,084,391.61 -1,013,241,908.75 -148,600,198.1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194,819,994.11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 -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05,000,000.00 735,000,000.00 960,000,000.00 526,176,000.00 622,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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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40,966,562.39 90,000,000.00 1,319,867,012.4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5,000,000.00 735,000,000.00 1,200,966,562.39 1,810,995,994.11 1,941,867,012.4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3,000,000.00 400,000,000.00 557,100,936.02 411,075,063.98 621,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62,652,456.39 28,793,397.68 69,571,576.22 67,608,874.52 41,348,542.32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 -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8,914,343.00 56,784,297.00 97,295,638.63 569,058,271.47 884,348,903.6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4,566,799.39 485,577,694.68 723,968,150.87 1,047,742,209.97 1,546,697,446.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0,433,200.61 249,422,305.32 476,998,411.52 763,253,784.14 395,169,566.4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3,189,998.12 4,127,162.89 2,170,840.35 2,754,126.49 414,288.79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168,887.98 -91,662,893.21 143,260,894.25 -89,966,831.01 95,184,226.3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5,939,070.99 185,939,070.99 42,678,176.74 132,645,007.75 37,460,781.3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9,770,183.01 94,276,177.78 185,939,070.99 42,678,176.74 132,645,007.75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1、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14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财政部于 2014 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已按要求于
2014 年 7 月 1 日执行新的该等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比较
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执行新准则对比较财务报表影响说明如下:
1)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外币报
表折算差额予以调整,根据列报要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年初数采
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574,243.20 - -1,079,788.68 -
其他综合收益 - -574,243.20 - -1,079,788.68
合计 -574,243.20 -574,243.20 -1,079,788.68 -1,079,788.68
2)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列报
要求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
影响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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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递延收益 - 184,501,816.59 - 179,581,327.77
其他非流动负债 184,501,816.59 - 179,581,327.77 -
合计 184,501,816.59 184,501,816.59 179,581,327.77 179,581,327.77
(2)2015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3)2016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6 年度,公司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4)2017 年 1-6 月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2)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本报告期受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为:
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收到的政府
补助与正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部分从《利润表》的“营业外收入”科目重分类至“其
他收益”科目,比较数据不矛调整。《利润表》本期数中,“其他收益”科目
10,530,505.14 元,调减“营业外收入”科目 10,530,505.14 元。
2、会计估计变更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无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的合并报表范围符合财政部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中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 持股比 取得
子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号 例(%)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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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持股比 取得
子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号 例(%) 方式
1 乐山新天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008.7.18 40,000.00 乐山市 制造业 100.00 设立
2 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09.4.23 20,000.00 陕西渭南市 制造业 100.00 设立
3 陕西拓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2010.4.16 1,000.00 陕西蒲城县 太阳能电站 100.00 设立
4 陕西悦鑫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2013.6.17 300.00 西安市 工程安装 100.00 设立
陕西拓日(定边)新能源科技有
5 2014.8.26 1,000.00 陕西定边县 太阳能电站 100.00 设立
限公司
6 定边拓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2013.4.1 1,900.00 陕西定边县 太阳能电站 100.00 购买
7 白水县鹏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6.9.12 5,000.00 陕西渭南市 太阳能电站 100.00 设立
8 铜川昊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6.8.22 5,000.00 陕西铜川市 太阳能电站 100.00 设立
9 定边拓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016.2.5 500.00 陕西榆林市 太阳能电站 100.00 设立
10 澄城县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6.8.3 5,000.00 陕西渭南市 太阳能电站 100.00 设立
50.00 乌干达坎帕
11 非洲太阳能(乌干达)有限公司 2007.3.8 商业 100.00 设立
(美元) 拉
12 非洲太阳能(肯尼亚)有限公司 2010.8.30 - 肯尼亚 商业 100.00 设立
250.00
13 拓日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 2009.7.27 德国慕尼黑 商业 100.00 设立
(欧元)
2.55
14 Solaris Zweite GmbH 2015.9.8 德国 太阳能电站 100.00 购买
(欧元)
50.00 Wilmington
15 拓日新能源(美洲)公司 2009.8.13 商业 100.00 设立
(美元) Delaware
16 上海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2.5.3 3,000.00 上海市 商业 100.00 设立
17 深圳市华悦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2012.7.31 3,000.00 深圳市 工程安装 100.00 设立
喀什瑞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制造业及太
18 2012.8.6 10,000.00 新疆喀什 100.00 购买
司 阳能电站
19 岳普湖瑞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4.4.28 1,000.00 新疆岳普湖 太阳能电站 100.00 设立
20 叶城县瑞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6.10.11 500.00 新疆喀什 太阳能电站 100.00 设立
500.00
21 天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2014.6.10 香港 商业 100.00 设立
(美元)
受托资产管
22 深圳市拓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4.11.3 10,000.00 深圳市 100.00 设立
理等
受托管理股
深圳市天加利互联网金融服务有
23 2014.12.9 1,000.00 深圳市 权投资基金 100.00 设立
限公司
等
24 青海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4.12.30 5,000.00 青海 制造业 100.00 设立
25 共和天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5.8.19 1,000.00 青海 制造业 100.00 设立
26 海南州飞利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5.11.17 10.00 海南州 太阳能电站 100.00 购买
乌兰察布市恒生清洁新能源有限 内蒙古自治
27 2015.04.28 1,000.00 太阳能电站 100.00 设立
公司 区
28 新疆拓日新能源售电有限公司 2017.4.20 5,000.00 新疆喀什 电力开发 100.00 设立
29 德令哈百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7.6.9 500.00 青海 太阳能电站 100.00 设立
30 澄城县红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7.6.2 5,000.00 陕西渭南市 太阳能电站 100.00 设立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序 持股比 取得
子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号 例(%) 方式
制造业及太
31 海西百瑞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7.01.03 5,000.00 海西州 100.00 设立
阳能电站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14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名称 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陕西拓日(定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成立
定边拓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增加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喀什瑞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同一控制下合并
岳普湖瑞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成立
天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成立
深圳市拓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成立
深圳市天加利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成立
青海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成立
注:1、2014 年 12 月 31 日,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收购定边拓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100.00%
股权;
2、2014 年 4 月 15 日,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书》,公司收购奥欣投资持有的喀什瑞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3.50%股权,同日,子公司
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陕西拓日收购奥欣
投资持有的喀什瑞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2014 年 6 月 6 日,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与喀什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收购喀什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的喀什瑞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50%股权。
2、2015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名称 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SolarisZweiteGmbH 增加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注:2015年11月20日,子公司拓日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完成收购SolarisZweiteGmbH公司100.00%
股权。
3、2016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名称 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白水县鹏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成立
铜川昊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成立
海南州飞利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增加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定边拓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成立
叶城县瑞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成立
澄城县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成立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公司名称 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乌兰察布市恒生清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成立
Spectrum Solar Investment GmbH 减少 注销清算
注:1、2016年7月29日,发行人通过子公司青海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收购海南州飞利科新能
源有限公司100.00%股权。
2、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已依法注销Spectrum Solar Investment GmbH。
4、2017年1-6月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名称 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新疆拓日新能源售电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成立
德令哈百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成立
澄城县红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成立
海西百瑞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成立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财务指标
/2017 年 1-6 月 日/2016 年度 日/2015 年度 日/2014 年度
流动比率 (倍) 1.22 1.89 1.41 0.86
速动比率 (倍) 0.96 1.36 0.91 0.47
资产负债率 47.66% 43.72% 38.63% 56.08%
全部债务 (万元) 198,198.38 168,640.27 113,638.62 117,500.59
债务资本比率 41.55% 38.41% 30.35% 45.57%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 2.12 2.29 2.54 1.95
存货周转率 (次) 2.57 1.55 0.98 0.74
利息保障倍数 2.66 2.71 1.57 0.89
9
EBITDA (万元) 24,179.01 39,307.34 23,452.12 18,197.87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24 0.23 0.21 0.15
EBITDA 利息倍数 4.69 5.79 3.91 2.89
总资产报酬率 5.42% 4.07% 2.53% 1.89%
2、母公司报表口径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财务指标
/2017 年 1-6 月 日/2016 年度 日/2015 年度 日/2014 年度
流动比率 (倍) 1.33 1.97 2.67 1.31
速动比率 (倍) 1.26 1.89 2.45 1.20
资产负债率 42.60% 37.44% 23.57% 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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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31
财务指标
/2017 年 1-6 月 日/2016 年度 日/2015 年度 日/2014 年度
全部债务 4(万元) 152,424.54 112,870.66 64,991.94 72,030.06
债务资本比率 36.20% 29.61% 19.34% 31.80%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 0.84 1.20 1.38 0.78
存货周转率 (次) 4.70 5.44 4.95 3.19
利息保障倍数 1.16 0.97 1.09 1.44
9
EBITDA (万元) 4,676.19 5,129.87 4,931.11 4,742.44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06 0.05 0.08 0.07
EBITDA 利息倍数 1.62 1.85 1.69 2.30
总资产报酬率 1.49% 0.69% 1.05% 1.25%
注:上述财务指标均已年化处理,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100%
4、全部债务=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有息部分)+其
他应付款(有息部分)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净额+期末应收账款净额)/2〕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净额+期末存货净额)/2〕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9、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10、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11、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12、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100%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要求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如下
(合并报表口径):
财务指标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7% 4.85% 1.35% -0.3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21 0.05 -0.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21 0.05 -0.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7% 4.02% 0.52% -2.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10 0.1757 0.0221 -0.06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10 0.1757 0.0221 -0.0661
注:上述收益率指标已年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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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2008]》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 86,918.84 -96,133.30 -18,405.09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 21,801,950.60 19,881,908.27 20,301,751.90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 - - 466,583,516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
- - - 1,714,620.95
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49,971.39 -103,406.19 -1,167,523.85 366,552.87
出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6,933.06 1,709,390.71 1,218,701.08 16,839.95
合计 43,038.33 20,076,072.54 17,399,550.04 27,013,515.84
四、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债券的发行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
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
2、假设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 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
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3、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2 亿元计入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
债表;
4、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 0.50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短期债务;剩余资金用
于补充营运资金;
5、假设本次债券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完成发行。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对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次债券发行前 本次债券发行后(模拟) 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合计 223,282.21 238,282.21 1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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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本次债券发行前 本次债券发行后(模拟) 模拟变动额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9,484.26 309,484.26 -
资产总计 532,766.47 547,766.47 15,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82,272.15 177,272.15 -5,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71,635.22 91,635.22 20,000.00
负债总计 253,907.38 268,907.37 15,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8,859.09 278,859.10 -
流动比率 1.22 1.34 0.12
资产负债率 47.66% 49.09%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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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
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 2 亿元(含 2 亿元)的公司债券,一次发行。本次公司
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净额中的 0.50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剩余部分补充营运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偿还存量债务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 0.50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上
述资金使用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本次债券拟偿还公司债务的借款人
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公司初步拟偿还的债务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人 金融机构 起始日 到期日 借款余额
1 建设银行 2017.02 2018.02 25,000.00
2 浦发银行 2017.01 2018.03 10,000.00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北京银行 2017.01 2018.01 1,000.00
4 兴业银行 2017.04 2018.03 10,000.00
陕西拓日农村
5 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5.12 2018.12 1,500.00
信用社
待本次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实
际到位情况、公司债务的期限结构及资金使用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对具体偿还计
划进行调整。
(二)补充营运资金
公司拟使用本次债券偿还银行贷款后的剩余募集资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 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
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其中 0.50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剩余约 1.50 亿元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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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组件、太阳能应用产品及光伏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以及光热产品及新项目的研发和推广等。截
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在建和拟建光伏电站等项目尚需 10.26 亿元的估算投入,
资金需求较大。此外,公司从事光伏产品的生产亦需要一定规模的资金周转。本
次债券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主营业务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缓解公司资金周
转压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募集资金用途不得随意变更,不得转借他人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应当用于核准的用途。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
发行人承诺本次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将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不用于
转借他人、不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
支出、不用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用于小额贷款业务、委托贷款业务或融
资担保业务。本次债券所募集的资金用途为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 0.50 亿元
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剩余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三、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将向监管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募集资金。发行
人应于本次债券发行首日之前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上专户用于发行人本次
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发行人成功发行本次债券后,需将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划入以上
专户。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查询专户内的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发行人使用专户内的资金时,应同时向监管银行提交以下资料:
(一)加盖与预留印鉴相符的财务专用章和私章的划款凭证,或通过监管银
行的网上电子银行系统向其发出划款申请,划款凭证(划款申请)中需包括付款
金额、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付款账号、收款人名称、收款账号、收款人开户
行和付款人附言等内容。
(二)发行人应保证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流向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发
行人使用专户内的资金时,应以传真形式(监管银行需留存复印件)向监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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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由发行人的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当期调用募集资金的计划,且该次调用符合
计划。
四、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通过本次债券的发行,可以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丰富融资管理手段。以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为基准,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
金运用计划执行后,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由本次债券发行前的
47.66%增加至 49.09%;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由本次债券发行前的 28.21%
增加至 34.08%。本次债券的发行有助于改善公司的债务结构,提高长期债务融
资的比例,公司的负债结构得到一定程度的优化,并与公司的经营特点和未来发
展规划相匹配。
(二)有利于提高公司短期偿债能力
以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为基准,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
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执行后,公司合并口径的流动比率将由本次债券发行前的
1.22 增加至 1.34。公司流动比率将有较为明显的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
覆盖能力得到提升,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公司短期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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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
2017 年 1-6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担保人出具的《担保协议》及《担保函》;
(六)担保人 2016 年度的审计报告和 2017 年 1-6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八)《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地点
自募集说明书摘要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
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访问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阅部分相关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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