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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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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日新能: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15
股票简称:拓日新能          股票代码:002218         公告编号:2017-079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侨城北路香年广场[南区]主楼(A 座)栋—座 8 层 802-804 号房)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签署日期:2017 年 12 月 15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已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7 号
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
券”)。
    2、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 亿元,一次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2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本次债券简称:17 拓
日债,本次债券代码:112628。
    3、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
级为 AAA;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的净资产为 270,382.99 万元(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数),发行人截至 2017
年 9 月末的净资产为 278,971.46 万元(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
数);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146.55 万元(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43.72%(合并口径),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7.44%;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48.78%(合并
口径),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5.03%。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
规定。
    4、本次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5、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
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公司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公司 2016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和 2017 年 10
月 23 日披露。2016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本次债券
仍然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
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
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
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
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
交易场所上市。
   7、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不符
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次债券暂无质押式回购交易安排。
   8、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6.00%-7.0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
档结果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
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适当性管理办法》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
档情况进行配售。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适当性管理办法》》和《公司债
券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券上市后将被
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
易行为无效。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请
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五)配售”。
   10、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本次债券简称为“17 拓日债”,债券代码为
“112628”。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
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
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
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次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4、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深圳市拓日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
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7 年 12 月 15 日(T-1 日)的《证券时报》上。与本
次发行 的 相 关 资 料 , 投 资 者 亦 可 登 陆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om.cn)查询。
   15、有关本次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
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
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一、普通词汇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拓
                           指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新能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指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发行
                                公司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
募集说明书                 指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国证监会、监管部门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
                           指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受托管理人、广州证券
分销商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次
债券持有人                 指
                                公司债券的合格投资者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
《评级报告》               指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发行人律师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资信评级机构、鹏元资信     指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6月
                                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17年6月30日
                                每周一至周五,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如遇国家调整节
交易日                     指
                                假日,以调整后的交易日为交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
                           指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
息日
                                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为“17 拓日债”,债券代码为“112628”)。
    2、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 5 年,附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 2 亿元,一次性发行。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的利率采取询价方式确定,公司与主承
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利率区间,以簿记建档方式
确定最终发行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个计息年度内固定不
变。如发行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加调整
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个计息年度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个计息年度内的票面利率仍维持
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
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
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
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
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
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
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
付息款项自付息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次债
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
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
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
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1、起息日:2017 年 12 月 19 日。
    12、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13、付息日: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2 月 19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2 月 19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本金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12 月 19 日;若债券持有人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2 月 19 日(如遇法定及
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
    15、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
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7、债券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发行对象:本次债券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
合《适当性管理办法》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
的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20、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1、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
    2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250100000500000966
    23、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4、质押式回购:本次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次债
券暂无质押式回购交易安排。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6、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17 年 12 月 15 日)
            T-1 日           网下询价(簿记)
   (2017 年 12 月 18 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17 年 12 月 19 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下认购日
          T+1 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20 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 17: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
                             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2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17 年 12 月 21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适当性管理办
法》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规定的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合格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
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6.00%-7.0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
结果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8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
投资者必须在 2017 年 12 月 18 日(T-1 日)13:00 至 15:00 之间将《深圳市拓日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
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3)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
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具体见本
公告填表说明第 7 条之填写示例);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7 年 12 月 18 日(T-1 日)13:00-15:00
之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簿记管理人认可的单位印鉴)后的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附件一);
    (2)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簿记管理人认可的单位印鉴)的投资者基本信
息表(附件二)和产品信息表(附件三)(如管理人以管理的产品参与认购需提
交)(簿记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豁免);
    (3)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簿记管理人认可的单位印鉴)的合格投资者风
险揭示书(附件四);
    (4)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簿记管理人认可的单位印鉴)的机构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人)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复印件、
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复印件、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复印件、QFII、RQFII、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复印件等(簿记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豁免);
    (5)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簿记管理人认可的单位印鉴)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已提交
给簿记管理人的,可豁免)。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合格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簿记
管理人也有权根据询价情况、与投资者的历史交易信息以及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
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的确认单方面豁免或者降低上述资质证明文件的要求。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
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后,方能撤回。
    传真:020-88836637、020-88836623;
    联系电话:020-88836621。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次
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z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
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五)应急方案
     1、在簿记建档开始前,如出现影响本次债券发行的重大不利变化,或发生
簿记设备故障、簿记管理人通讯故障等状况且无法于簿记建档开始前排除的,簿
记管理人与发行人和其他主承销商(如有)协商一致后,可以中止发行,并向投
资者公告。
     2、在本公告规定的簿记建档时间内,如发生簿记设备故障、簿记管理人通
讯故障或其他导致簿记建档无法进行的紧急状况,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故障在簿记建档时间内排除的,簿记管理人可根据情况选择按时结束
簿记建档或延长簿记时间。如选择延长簿记时间的,投资者应在延长的簿记时间
内将申购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
     (2)故障未能在簿记建档时间内排除的,簿记管理人可根据情况选择按故
障发生前的申购订单进行定价、配售,或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后,选择延长
簿记时间,并向投资者公告。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适当性管理办法》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规定且在
登记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
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2亿元。认购不足2亿元的剩余部分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
的方式购入。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
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7年12月19日(T日)和2017
年12月20日(T+1日)。
    (五)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
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等于或首次超过本次债券发
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发行利率以下(含
发行利率)的配售金额按照实际申购额配售;边际利率原则上按照比例配售,发
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在考虑长期合作的因素并与投资者协商一致后进行适当
调整,决定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六)认购
    1、凡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
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12月19日(T日)前开立
证券账户。
    2、簿记管理人根据参与网下询价(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及“三、
网下发行/(五)配售”规定的配售原则确定配售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
售缴款通知书》。
    3、未参与网下询价而拟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可
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
量,并签订《认购协议》。网下协议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
参与网下询价(簿记建档)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拟参与网下协议
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7年12月20日(T+1日)15:00前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
销商处:
    (1)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认购协议》;
    (2)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主承销商事先认可的单位印鉴)的投资者基本
信息表(附件二)和产品信息表(附件三)(主承销商可根据情况豁免);
    (3)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主承销商事先认可的单位印鉴)的合格投资者
风险揭示书(附件四);
    (4)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主承销商事先认可的单位印鉴)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主承销商可根据情况豁免);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主承销商可根据情况豁免)。
    与主承销商签订了《认购协议》的投资者应于2017年12月26日(T+5日)17:00
前将《认购协议》正本(4份)邮寄或送达至主承销商处。
    协议送达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0楼
    邮编:510623
    认购协议传真:020-23385006
    联系人:刘莹
    联系电话:020-23385005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7年12月20
日(T+1日)17: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
者全称和“17拓日债”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确认款项收付情况。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7年12月20日(T+1日)17: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
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若出现上述情况时,主承销商有权:
    (1)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分销期并报交易所;
    (2)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
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3)若在上述缴款截止时间内投资者缴纳认购款项与发行规模相差超过1
亿元时,在报交易所同意的情况下,主承销商可另择时间重新簿记;
    (4)证监会或深交所认可的其他处理方式。
五、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四)。
六、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侨城北路香年广场[南区]主楼(A 座)栋—
                      座 8 层 802-804 号房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0 号香年广场 A 栋 802-804
法定代表人:     陈五奎
联系人:         杨国强、龚艳平
联系电话:        0755-86612300
传真:            0755-86612620
(二)主承销商
名称: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0 层
法定代表人:     邱三发
联系人:         彭艳玲、肖建
联系电话:       020-23385003
传真:           020-23385006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申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成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或其他簿记管理人事先认可的单位印鉴),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后,方能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获配数量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认购款项。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                                      证券账户号码
   (深圳)                                          (深圳)
    席位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5年期,附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00%-7.00%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承销商事先认可的单位印鉴)后,于2017年12月18日(T-1
日)15:00时前连同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簿记管理人事先认可的单位印鉴)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
(附件二)和产品信息表(附件三)(簿记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豁免)、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簿记
管理人事先认可的单位印鉴)的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
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若已提交给簿记管理人的,可豁免)、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簿记
管理人事先认可的单位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簿记
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豁免)一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合格投资
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簿记管理人也有权根据询价情况、与投资者的历史交易信息以及参与
利率询价的投资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的确认单方面豁免或者降低上述资质证明文件的要求。
申购传真:020-88836637、020-88836623;
咨询电话:020-88836621。
联系人:刘莹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
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次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
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
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
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
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收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
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
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配售缴款通知
书》或《网下认购协议》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按《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执行;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7、申购人承诺其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规定的认购本次债券的合格投资者资格。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投资者基本信息(申请人填写)
         机构名称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
         机构类型                1.经有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
                                 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
                                 司、财务公司等□;
                                 2.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
                                 4.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6.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7.持股比例超过 5%的发行人股东□(不含前 6 类);
                                 8.一般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组织____________□(不含第 7 类)。
          住所地
         经营范围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码
证明该机构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                         证明该机构依法设
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证照类型                         立或者可依法开展
                                                     经营、社会活动的
                                                         证照号码
证明该机构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
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证照有效
            期限
    机构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件有效期限
       授权代表人姓名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件类型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件有效期限
       授权代表人电话                                   授权代表人
                                                          手机号码
    授权代表人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地址
   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              姓名:        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姓名:
                                       电话:                                 电话:
                              是否有来源于以下机构的不良诚信记录?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工
                              商行政管理机构 □税务管理机构 □监管机构、自律组织 □投资者
          诚信记录
                              在证券经营机构的失信记录 □其他组织
                              □无    □有
本机构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填报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对其承担责任。
机构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机构投资者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
    2.金融机构或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以管理的产品认购
    的,由管理人根据管理人情况填写。
    3.根据机构投资者填报的上述基本信息,投资者应于本信息表提交之日向产品管理人
    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经营金融业
    务许可证、证明机构投资者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相关备案材料等身
    份证明材料。
    附件三:
                                          产品信息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基本信息(产品管理人填写)
1 产品名称
2 证券账户名称
3 证券账户号
4 产品管理人全称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
5 产品类型
                                   □保险产品
                                   □信托产品
                                   □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其他金融产品
6 产品成立日期
7 产品备案日期(如成立日期与备案
日期不一致)
8 产品年限
9 产品实际受益人
10 产品经有权机构核准或备案的文
号
11 投资本次债券的金额是否超过(含)产品净资产的 50%                    是□ 否□
    11.1 若超过(含)50%,最终投资者合并计算是否不超过 200 人          是□ 否□
    11.2 若超过(含)50%,最终投资者是否均属于本次债券合格投资者       是□ 否□
    本机构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填报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对其承担
责任。
机构(产品管理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1.经有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
    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以管理的产品参与认购需填写。
    2.产品管理人应于本信息表提交之日向承销机构提供加盖管理人公章(或其他承销机
构认可的单位印鉴)的相关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复印件。(承销机构可根据情况豁免)
    附件四: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适用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投资者在参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详细了解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规定,
知晓本次债券信息披露渠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他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本次债券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充分了解本次债券的特点及风
险。同时,投资者应当仔细核对本次债券合格投资者条件,确认自身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
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审慎决定参与本次债券投
资,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次债券的交易场所和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并不对发行人的经营风
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本次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保证。
    一、总则
    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
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
    本次债券簿记管理人内部风险等级评定为中风险。评级机构对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
对本次债券债项评级为 AAA。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
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
审慎决定参与债券交易。
    三、信用风险
    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
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
    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
    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操作风险
    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八、政策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
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
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九、不可抗力风险
    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
造成的风险。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投资与交易的所有风险。
投资者在参与债券认购与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上市(转让)说
明文件以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
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本次债券认购与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人(投资者)对上述《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已经充分理解,承诺本人(投资者)具备
本次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愿意参与本次债券的投资,并愿意自行承担本次债券的投资风
险。
    特此声明。
                                  投资者签署栏:
                                    日期:
    附件五: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填表说明:
    (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
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
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
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
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
的登记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填写,精确到0.01%;
    3、每一票面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利
率时申购人的最大申购需求(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7条之填写示例);
    4、填写的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
万元(10,000张)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
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20%
- 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20%                               7,000
                4.30%                               3,000
                4.40%                               5,000
                4.50%                               1,000
              4.60%                               10,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6,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50%时,有效申购金
额为16,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但高于或等于4.40%时,有效申购金
额为1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40%,但高于或等于4.30%时,有效申购金
额为10,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30%,但高于或等于4.20%时,有效申购金
额为7,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2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9、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
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
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次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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