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
局、温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 年度第二批技改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温经
信〔2017〕111 号)。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
(温市委发〔2012〕31 号)文件精神,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单位
实地审核,市技术改造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给予公司“年产 180 万件中高档铝合
金车轮搬迁技改项目”资助资金 316.51 万元。本次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
动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目前,该资金已划入公司账户。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
府补助是用于公司技改项目的政府补助,故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时,确认计入递延收益,在该项目资产的尚可使用期限内平均分摊转入
当期损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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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计入公司递延收益科目,预计对 2017 年利润没有影响,
未来 10 年内每年转入当期损益约 35 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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