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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实: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1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12 月 14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亲自出席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
生信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丽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简历
    张丽芳,女,1957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1975 年参
加工作,1979 年-1985 年在人民银行新城支行、银川支行担任会计、
核算员、统计员;1985 年-2001 年在工商银行宁夏区分行任统计资金
调度、计财科科长;2005 年-2012 年任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
常务董事、集团副总裁、集团财务公司总经理、审计委员会主任,宁
夏银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2012 年-2016 年任本公司第六、七届董事
会董事兼副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2017 年 8 月任宝塔石化集团宁夏
区常务副总裁;2017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书记。
    张丽芳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
关联关系;持有公司 20,000 股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高管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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