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相关汇报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出具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立华彩
印(昆山)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的意见
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对本次拟挂牌转让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的行为是合理且必要的;该评估机
构拥有合规的评估资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
案时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且本次交易定价及交易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国有资产转让相关管理规
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公允和不合理情况,不存在
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不公平的情况。为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二、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担
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智明星通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是因公司
经营业务拓展所需,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该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为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三、审议《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
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所属子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的担保事项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
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
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为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17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和资质情况,我们
认为公司拟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和相应工作业绩,熟悉本公司经营业务,在承担公司往年财务审计工作中,能够
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拟续聘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为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和资质情况,我们认为
公司拟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相应工
作业绩,熟悉本公司经营业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
次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为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黄新建、彭剑锋、傅修延、杨峰、李悦
2017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