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在认真审阅《关于变 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审计机构的议案》等相关资料,并听取公司对变更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审计机构的说明后,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本次重组事项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审计机构。 由 扫描全能王 扫描创建
万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变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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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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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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