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济宁市财政局开发 区分局给予公司的“崇文产业园道路机械联合厂房”、“研发中心项目设计中心工程” 及“履带底盘扩大产能项目履带底盘事业部履带板车间接跨”等五个项目设施配套费 奖励共计人民币11,967,380.00元,该笔资金已拨付至公司账户。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将按照规定将该项政府补助款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 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经公司初步测算,该项政府补助 预计影响2017年当期净利润约95万元。 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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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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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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