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 年2 月13 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 2009 年 2 月 18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7 人,独立董事陶涛先生因出差不能参加会议,故委托独立董事路运锋先生代为表决,董事吕和平先生因出差不能参加会议,故委托董事梁耀武先生代为表决,董事闫荫枞先生因出差不能参加会议,故委托董事梁耀武先生代为表决。董事罗健先生因出差不能参加会议,故委托董事年大明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年大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调整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主任:年大明
副主任:李富志
成员:路运锋、寺胁良树、梁耀武、罗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路运锋
副主任:李富志
成员:何伟
审计委员会:主任: 朱鹏程
副主任:闫荫枞
成员:何伟
提名委员会: 主任:陶涛
副主任:吕和平
成员:路运锋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