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 年2 月17 日,本公司接限售流通股股东巢湖市第一塑料厂转发的《股权质押登记及质押登记解除通知》获悉: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巢湖市第一塑料厂(持有本公司 12,485,280 股,均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91%)已于 2009 年2 月17 日将其质押给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 12,485,280 股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目前,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8,054,513股限售流通股和巢湖市第一塑料厂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8,323,520 股被司法冻结。 特此公告。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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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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