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众和:关于2016年度财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13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 众和      公告编码:2017-119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许建成、独立董事朱福惠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许建成
因未出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朱福惠因其任期届满并已辞
职对公司情况不了解等原因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议案投弃权票,不能保
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事项 1:公司拟对应收福建某贸易公司等四家客户债权合计 8,868.17 万元
计提坏账准备。该四家客户债权系 2016 年度与应付喀什某公司款项对抵的债权,
由于年度审计未获取该公司的回函确认,且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单方调减阿坝众和新能源股权投资款的议案》【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披露《关于单方调减阿坝众和新能源股权投资款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084)】,公司董事会要求管理层立即终止前述三方协议。公司根据以
上决议在会计处理上将对抵的应收债权和应付款项转回,调整增加 2016 年末其
他应付款 8,868.17 万元,调整增加 2016 年末应收账款 8,868.17 万元;由于福
建某贸易公司等四家客户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经营状况恶化,相关偿债能力不确定
的情况,公司结合该四家客户的资产结构、资产负债率、盈利能力及净资产数额
等财务信息对各家客户应收款项坏账风险个别认定后,拟对该四家应收账款计提
7,515.56 万元坏账准备。
    事项 2:公司拟对应收福建某服饰公司等四家客户合计 22,518.50 万元款项
(其中 18,224.45 万元为应收账款,4,294.05 万元为应收票据)补计提坏账准
备。根据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如不存在减值再并入具有类似风险组合特征的应收款项中计提坏账准备。公司经
对该四家客户的偿债能力调查取证及分析后,结合该四家客户的资产结构、资产
负债率、盈利能力及净资产数额等财务信息对各家客户应收款项坏账风险个别认
定后,拟补计提 2016 年末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523.21 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8,708.94 万元,合计补提坏账准备 10,232.15 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
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前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应追溯调整
2016 年财务报表数。
     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亦春及唐予华对《关于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 2016 年度财务报告
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本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 2016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情
况
     以上事项 1 和事项 2 按会计差错更正,应追溯调整 2016 年财务报表数。调
整后影响公司 2016 年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金额:应收票据-1,523.21 万元,
应收账款-7,356.34 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 2,662.16 万元,其他应付款 8,868.17
万元,未分配利润-15,085.56 万元;
    调整后影响 2016 年度利润表项目金额:资产减值损失 17,747.72 万元,所
得税费用-2,662.16 万元;影响公司 2016 年度合并利润表净利润为-15,085.56
万元。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有利于准确的反映
公司实际财务状况。
    (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部分应收款项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对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客观、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独立董事张亦春及唐予华)同意本次会计差
错更正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
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