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武汉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博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为满足未来经营发展,需向银行申请融资。现公司拟向武汉博晟提供最高 1,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用于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拟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指担保余
额的最高额度,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
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担保额度内办理相
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本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武汉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05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贺小明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一路华中曙光软件园 2 号楼 4 楼 401、
412 号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安防系统集成;
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
与公司的关系:武汉博晟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武汉博晟的资产总额为 4,634.49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999.97 万元,净资产为 2,634.52 万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 4,106.19 万元,
利润总额 712.08 万元,净利润 678.27 万元。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武汉博
晟的资产总额为 5,641.11 万元,负债总额为 2,773.31 万元,净资产为 2,867.80
万元,2017 年 1—11 月营业收入 2,514.57 万元,利润总额 235.86 万元,净利
润 233.27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武汉博晟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每笔担保的期限和
金额依据武汉博晟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
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其他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武汉博晟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本次公司为武汉博
晟提供担保有利于其顺利融资以及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1、被担保对象武汉博晟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
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
2、本次担保主要用于武汉博晟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武汉博晟长效、
有序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武汉博晟的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含本次担保),占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的比例为 5.38%。公司无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