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科 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11000365),发证日期:2017 年 8 月 10 日,有效期:三年,公司再次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 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2017 年至 2019 年)可继续享 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 司 2017 年已按照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取得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 2017 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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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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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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