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
公司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控股”)及持股 5%以上的
股东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昇投资”)自该公告之日起两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且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自该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且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上述好利来控股通过大宗
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 315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4.72%;上述旭昇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
过 85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27%,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2017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收到好利来控股及旭昇投资的《股份减持进展情
况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预披露的好利来控股及旭昇投资减持股份计划
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占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本比例
好利来
133.36
大宗交易 2017 年 9 月 15 日 58.00 元/股 2.00%
万股
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
66.68
集中竞价 2017 年 10 月 19 日 58.78 元/股 1.00%
万股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17 年 9 月 27 日 56 元/股 0.28%
万股
(说明: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
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 股数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 3,150 2,949.96
47.24% 44.24%
股份 万股 万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 3,150 2,949.96
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 47.24% 44.24%
股份 万股 万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0股 0% 0股 0%
合计持有 1,750 1,731
26.24% 25.96%
股份 万股 万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 1,750 1,731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26.24% 25.96%
股份 万股 万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0股 0% 0 0%
3、实际控制人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减持前
减持 减持后间接持有公司
间接持有公司股
股份情况 股份情况
任职 份情况 备注
减持时间 姓名
情况 占其持
占总股 减持 占总股
股份数 股总数 股数
本比例 股份数 本比例
比例
2,047.5 86.684 1,960.816 通过好利
郑倩龄 董事 30.71% 4.23% 29.41%
2017 年 9 万股 万股 万股 来控股间
月 15 日 2,852.5 46.676 2,805.824 接减持
黄舒婷 董事 42.78% 1.64% 42.08%
万股 万股 万股
通过旭昇
2017 年 9 2,805.8 19 2,786.824
黄舒婷 董事 42.08% 0.68% 41.79% 投资间接
月 27 日 24 万股 万股 万股
减持
好利来
1,960.8 66.68 1,894.136 通过好利
郑倩龄 董事 29.41% 3.40% 28.41% 来控股间
16 万股 万股 万股
2017 年 10 接减持
月 19 日 2,786.8
离任 0.00 2,786.824
黄舒婷 24 41.79% 0.00% 41.79%
董事 万股 万股
万股
注:郑倩龄女士和黄舒婷女士为母女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017 年 10 月 19 日
好利来控股减持的 66.68 万股公司股份为郑倩龄女士通过好利来控股间接减持,黄舒婷女士
不参与该次减持。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2,949.96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4.24%,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日,郑倩龄女士通过
好利来控股间接持有公司 1,894.136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8.41%;黄舒婷女
士通过好利来控股间接持有公司 1,055.824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5.83%,通
过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731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5.96%,
黄舒婷女士合计持有公司 2,786.824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41.79%。郑倩龄女
士、黄舒婷女士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好利来控股、旭昇投资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
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1、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
况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