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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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转让其子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转让其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73)。 现将其中关于关联方基本情况更正如下:
原文为:
1、股权结构:周永麟先生持有燕园阳光 99.75%股权,张艳丽女士持有燕园
阳光 0.25%股权。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永麟先生及配偶张艳丽女士合计持有燕园阳
光 100%股权。
更正为:
1、股权结构:周永麟先生持有燕园阳光 99.75%股权,王勇持有燕园阳光
0.25%股权。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永麟先生及董事王勇先生合计持有燕园阳光
100%股权。
前次公告已披露公司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任燕园阳光执行董事,公司董事王勇
先生任燕园阳光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
董事周永麟先生、王勇先生已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全
资子公司对外转让其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回避表决。上述更正情况
不影响议案表决结果。
除上述内容外,《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转让其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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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
谅解。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