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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关于清算注销项目公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12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算注销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12 月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
司”)成为“蓬莱市‘智慧蓬莱’建设运营 PPP 项目”(以下简称“智慧蓬莱 PPP
项目”)成交单位,并签署了合同, 项目总投资 124,262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87)。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和当地政府共同出资成立蓬莱易华录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 SPV 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现因双
方在合同履行中就相关问题未能最终达成一致,为有效降低智慧蓬莱项目风险,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项目合同,并拟对蓬莱 SPV 公司清算注销,本事
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注销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
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上述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PPP 项目中公益性子项目“沿海视频监控全覆盖”项目及“平安
城市”一期项目部分工程已建设完成。经审计蓬莱沿海视频监控全覆盖项目和蓬
莱平安城市一期项目两乡镇项目建设金额合计为 2047.81 万元(以最终审计报告
金额为准)。
    现因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就相关问题未能最终达成一致,为有效降低智慧蓬莱
项目风险,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项目合同,并拟签订《谅解备忘录》。
    《谅解备忘录》主要内容:(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PPP 合同,双
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亦无需给予对方任何补偿。(2)对因蓬莱市“智慧
蓬莱”建设 PPP 项目成立的蓬莱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公司
股东按照各自的股权享受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3)对前期已经建设
完成的“沿海视频监控全覆盖”项目及“平安城市”一期项目部分工程,按前期
约定及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审计结算,相关工程款以确认的审计报告确定的金额
为准,并由蓬莱市政府信息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于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1 年内
向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付清,如甲方不能按照前
述时间支付工程款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
率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的利息。
    三、拟注销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蓬莱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30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梅
    住址:山东省蓬莱市登州街道登州路 33 号
    股权结构:北京易华录认缴出资 22500 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 90%。蓬莱
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2500 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 10%。
    经营情况: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SPV 公司尚未实缴出资,净资产为零。
    四、终止合同及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谅解备忘录》签订后,原蓬莱智慧城市 PPP 项目合同未执行部分不再
继续执行。与蓬莱市政府协商,蓬莱市政府就蓬莱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及其子项
目组织采购,公司可参与竞争,在同等条件下相关项目优先选择易华录公司建设。
    蓬莱 SPV 公司的注销是基于股东各方的友好协商,不存在法律障碍,且因尚
未实缴出资,不存在投资损失,对公司无不良影响。
    五、备查资料
    1、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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