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在湖北省荆门市
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
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董事长杨才学先生,副董事长杨华锋先生,董事杨才斌
先生、杨小红女士、宋帆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黄镔先生、孙蔓莉女士、孙琦先
生、王佐林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才学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其中含三名独立董事)组成,经公
司控股股东湖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杨
才学先生、杨华锋先生、杨才斌先生、黄镔先生、杨小红女士、宋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蔓莉女士、孙琦先生、王佐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详情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