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作为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聘任钱圣山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对钱圣山先生资料进行审查后,我们认为钱圣山先生具备 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总经理的职 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2、本次聘任钱圣山先生为总经理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聘任钱圣山先 生为公司总经理事项。 独立董事签署: 沈洪涛、陈宏辉、王鸿茂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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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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