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以邮件、
传真、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并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成斌主持,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厦门三
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7〕22 号),对厦门证监局提
出的问题,公司对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及决定的要求进行了认真核查检讨,落实整改措施、明确相关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责任人
已经做出书面检查,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明确相关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形成整改报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
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事项发生。
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