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12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国联金融大厦 1516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2,095,8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5.4561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董事沈解忠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蒋志坚、王福军、傅涛均因公出差未参加本
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何方、徐立新均因公出差未参加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周建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以现金收购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0.1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8,843,019 75.2222 2,912,840 24.7778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新增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8,559,719 72.8123 3,196,140 27.1877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乐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PPP 项目
及拟与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垃圾收运协议暨增补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843,019 75.2222 2,912,840 24.7778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419,183,033 99.3099 2,912,840 0.6901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419,183,033 99.3099 2,912,840 0.6901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419,183,033 99.3099 2,912,840 0.690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公司拟以现 8,843,0 75.22 2,912,8 24.77 0 0.0000
金收购无锡市政 19 22 40 78
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 50.1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关于公司向参股
子公司新增委托 8,559,7 72.81 3,196,1 27.18
2 0 0.0000
贷款暨关联交易 19 23 40 77
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
投资建设乐平市
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项目 PPP 项目及
拟与无锡市政设 8,843,0 75.22 2,912,8 24.77
3 0 0.0000
计研究院有限公 19 22 40 78
司签署垃圾收运
协议暨增补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 8,843,0 2,912,8
4 75.22 24.78 0 0.0000
程》的议案 19
关于修订《股东大
8,843,0 2,912,8
5 会议事规则》的议 75.22 24.78 0 0.0000
19
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 8,843,0 2,912,8
6 75.22 24.78 0 0.0000
议事规则》的议案 19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
2、 本次议案 1 至议案 3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及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合计所持表决权股份数
量为 410,340,014 股;
3、本次议案 1 及议案 4 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
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童楠、张燕珺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