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49 号文件《关于核准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811 万股新股(以下
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辽宁交投”)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事宜。
辽宁交投在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辽宁交投 0 0 16,923,076 5.75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辽宁交通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同日公告的《辽宁时代万恒股份
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