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时代万恒
股票代码:600241
信息披露义务人: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 42-2 号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 42-2 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7 年 12 月 1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
报告书的签署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
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
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材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认购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导致其持有辽宁时代万恒股
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权益比例发生变动。
目 录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6
第二节 持股目的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持计划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本次发行方案概况 ............................................ 8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与比例 ......... 1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 1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 10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4
一、备查文件 ................................................... 14
二、备查地点 ................................................... 14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
时代万恒、发行人、公司 指
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600241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指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行
本报告书 指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辽宁交
指 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投
控股集团 指 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时代万恒控股股东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之
《股份认购协议》 指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概况
名称: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 42-2 号
法定代表人:徐大庆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00008530810X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公路、铁路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开发、建设、经营;道
路运输服务;仓储服务;汽车配件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广告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主要股东: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00%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 42-2 号
邮政编码:110166
联系电话:024-6785606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住地 地区居留权
徐大庆 董事长 男 中国 辽宁省 210102196409****** 无
陈良民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男 中国 辽宁省 210102196303****** 无
马拥军 董事 男 中国 辽宁省 210602196804****** 无
董磊 董事 男 中国 辽宁省 211202197011****** 无
王永康 董事 男 中国 辽宁省 230103196309****** 无
赵恩中 董事 男 中国 辽宁省 210106196207****** 无
赵伟 董事 男 中国 辽宁省 210502196704****** 无
徐丽 监事 女 中国 辽宁省 210102196502******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认购时代万恒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其
持股比例上升。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没有增持时代万恒股票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本次发行结果,时代万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6,811 万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796,887,000.00 元,其中辽宁交投认购 16,923,076 股,认购金额为
197,999,989.20 元。辽宁交投以现金通过参与认购时代万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权。
一、本次发行方案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6,811 万股。
(三)发行证券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 11.72 元/股,即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6 月
17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2016 年 7 月 8 日,公司实施了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0.25 元(含税)的分红派息方案,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 11.72 元/股调整为 11.70 元/股。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控股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特定对象,除控股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发
行价格,控股集团接受确定的发行价格。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等
原则确认发行对象,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 11.70 元/股。
(五)股份锁定期
辽宁交投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股份锁定
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六)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内部决策程序
1、2016 年 6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16 年 9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有效期一年。
3、2017 年 2 月 8 日,发行人发布《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最大发行数量的公
告》,公司 2016 年 7 月 8 日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0.25 元(含
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 11.72 元/股调整
为 11.70 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6,800 万股(含此数)调整为不超过 6,811
万股(含此数)。
4、2017 年 8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18 年 9 月 19 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的授权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18 年 9 月 19 日。
5、2017 年 9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延长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程序
1、2017 年 3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时代万恒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17 年 7 月 5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49 号),核准了本次发行。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与比例
本次发行前,辽宁交投未持有时代万恒股份。根据辽宁交投与时代万恒签署
的《股份认购协议》,辽宁交投认购时代万恒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16,923,076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时代万恒总股本由 226,192,115 股增加至 294,302,115 股,
辽宁交投认购完成后持股数量为 16,923,076 股,占时代万恒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的比例为 5.7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安排。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前 6 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
交易买卖时代万恒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
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它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时代万恒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备查地点
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 42-2 号
联系人:段冲霄
联系电话:024-6785606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大连市
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时代万恒 股票代码 600241
信息披露义务 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 信息披露义 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 42-2
人名称 公司 务人注册地 号
增加 √ 减少 □不 有 无 一 致 行
拥有权益的股 有 □ 无 √
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份数量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无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无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16,923,076 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5.75%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批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