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通
过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7年12月1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
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翁耀根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翁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为保证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无锡诚栋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栋不锈钢”)的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
拟为诚栋不锈钢增加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
亿元,即本次担保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公司为诚栋不锈钢担保额度总计为2亿元,
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具体条款以公司与授信银行签
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5月25日。
《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