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 2017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在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
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
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华重集团”)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子公
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 《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日,华重集团持有
公司股份 218,4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1.67%,华重集团提出增加临时提
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符合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
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为子公
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除上述变更外,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21 日—12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1 日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2 月 14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12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收
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大厦B座24楼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三)、《关于变更公司营业期限的议案》;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七)、《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八)、《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补选周文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补选周文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17 年 12 月 6 日、2017 年 12 月 12 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
露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
相关公告。其中第八项提案需要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
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一、四、七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对以上提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公司营业期限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8.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2)人
议案》
8.01 补选周文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8.02 补选周文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
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
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7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
00。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3、会议登记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 508 号华发大厦 B 座 24 楼,公
司法务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姓名:徐大鹏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 508 号华发大厦 B 座 24 楼
电话: 0510-85627789
传真: 0510-85625595
邮箱:securities@hdhm.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1 日
附件 1: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5”,投票简称为“华
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
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
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八,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3:00,结束
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
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无锡华东重
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
次会议相关文件,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
本人/本公司承担。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 √
有议案同一表决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 √
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 √
议案》
3.00 《关于变更公司营业期限的 √
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5.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 √
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 √
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 √
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8.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 √ 应选人数 2 人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01 补选周文元先生为第三届董 √
事会非独立董事
8.02 补选周文帅先生为第三届董 √
事会非独立董事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
表决。
3、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