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股份”或“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11 月 19
日、2016 年 12 月 7 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将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
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和锁定期情况
2016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购买的公
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完成购买,累计
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4,423,3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4%,成交均价
26.857 元/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即自 2016
年 12 月 13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届满后,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将根据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
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长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信托计划公告成立日起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信
托计划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
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同意后,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
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过半数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信托计划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
工持股计划可提前部分赎回、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