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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11
债券代码:112405                     债券简称: 16天顺01
债券代码:112567                      债券简称:17天顺债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太仓市经济开发区宁波东路28号)
                     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2017年12月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
源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公开信息
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中德证券出具的说明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
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德证券不承
担任何责任。
         第一节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概要
一、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
    债券名称: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6天顺01。
    债券代码:112405.SZ。
    发行主体: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日:2016年6月22日。
    起息日:2016年6月22日。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6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6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兑付日前1个交易日。
    发行总额:4亿元。
    债券余额:4亿元。
    发行利率:5.00%
    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还本付息将按照债券登记机
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
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于2016年8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兑息兑付情况:截至本报告披露日,16天顺01已于2017年6
月22日开始支付自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1日期间的利息。
    债券信用等级: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名称: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
    债券简称:17天顺债。
    债券代码:112567.SZ。
    发行主体: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日:2017年8月14日
    起息日:2017年8月14日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8月14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8月14日(如遇法定及政
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
利息)。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兑付日前1个交易日。
    发行总额:4亿元。
    债券余额:4亿元。
    发行利率:5.40%
    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还本付息将按照债券登记机
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
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于2017年9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兑息兑付情况:截至本报告披露日,17天顺债还未发生兑息
兑付情形。
   债券信用等级: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第二节       关于公司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百分之二十的说明
一、公司累计新增借款情况
       发行人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经审计)
的 20%。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1、2016 年末净资产金额:47 亿元
       2、2016 年末借款余额:19 亿元
       3、计量日日末的借款余额:29 亿元
       4、累计新增借款金额:10 亿元
       5、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具体比例:21%
       (二)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累计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占上年末净
序号          项目            2016 年末       2017 年 11 月 30 日   新增借款
                                                                                   资产的比例
 1          银行贷款            2.60                10.06             7.46            16%
    企业债券、公司
    债券、金融债券、
 2                              4.00                 8.00             4.00            8%
    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
         委托贷款、融资
 3       租赁借款、小额        12.38                10.97            -1.40            -3%
              贷款
 4          其他借款              -                    -               -               -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发行人新增借款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公司各项业务经营状况良好。上
述新增借款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
二、后续工作安排
    2017年1-11月,发行人累计新增借款超过2016年末合并口径净资产的20%,中
德证券作为“16天顺01、17天顺债”的受托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中德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况,按照监管要求,
对发行人2017年的新增借款情况、新增担保情况、公司经营情况、信用评级情况等
进行持续跟踪披露。
(本页无正文,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
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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