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烯碳: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发生变更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09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股权发生变更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刘成文变更为黄远成,公
司控股股东仍为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发生变化。
    2、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7日,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
控股股东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基集团)发来的告知函:
    2017 年 11 月 13 日,本公司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银基)
之股东刘成文与中青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城投)签署了《关于沈
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沈阳银基 11.99%股权转让给
中青城投。该项股权转让尚未履行完相应审批程序,若股权转让完成后,中青城投持
有沈阳银基 38.9%股份。
    2017年12月7日,银基集团之股东刘成文与远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成
集团)签署了《关于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银基
集团10%股权转让给远成集团。
    2017年12月7日,北京广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纳投资)的实际控
制人黄东坡与远成集团签署了《关于北京广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广纳投资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远成集团,股权转让完成后,远成集团通
过广纳投资间接持有银基集团31.1%股权。
       银基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1.27%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
银基集团股权结构将发生变更,刘成文持有银基集团20%股权,中青城投持有银基集
团38.9%股权,远成集团直接、间接合计持有银基集团41.1%股权。远成集团成为银基
集团的控股股东,由于远成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黄远成,则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刘成
文变更为黄远成。
       2017年12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银基集团发来的告知函后,公司即刻向银基集团
发出《关于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变更的询证函》,向银基集团询
证股权转让是否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是否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何时生效等问
题。
       2017年12月8日,公司收到银基集团《关于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
控人变更的询证函的回函》,另附远成集团控股股东远成物流出具的《关于同意远成
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的函》、《关于同意远成集团有
限公司受让北京广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函》。
       银基集团确认刘成文先生将其持有的沈阳银基10.00%股权转让给远成集团,已于
2017年12月7日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已事前征得远成集团控股股
东远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意,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北京广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广纳投资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远成集
团,已于2017年12月7日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已事前征得远成集
团控股股东远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意,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沈阳银基股权结构将发生变更,远成集团直接持有沈
阳银基10.00%股份、通过广纳投资间接持有沈阳银基31.1%股份,合计持有银基集团
41.1%股份。由于远成集团由黄远成先生实际控制,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刘成文先生
变更为黄远成先生。
       二、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情况
       (一)远成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远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广海大厦海天商贸中心 708
    法定代表人:黄远成
    注册资本:23,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 年 8 月 16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174170684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联运、仓储理货、货运代理(凭本公司有效许可证运营);
国际货运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服务;商贸信息咨询服务。
(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自 1996 年 8 月 16 日至无固定期限
    远成集团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黄远成
    99%            99%
     上海       上海                                    其它
     豪阳       世阳                                    十二
     投资       投资                                    位股
     有限       有限                           52.68%   东
     公司       公司
    2.88%          2.88%                                   41.56%
                               远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00%
                                 远成集团有限公司
    上图中,其它十二位股东分别为: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92% ; CHINA EVERBRIGHT AUTOMATION LIMITED , 4.89% ; CHINA TRANSPORTATION
LOGISTICS COMPANY(HONG KONG) LIMITED,4.89%;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86%;天津君联致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2%;江苏国投衡盈创业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3.82%;四川海富股权投资中心,3.66%;FOREBRIGHT SMART
LOGISTICS LIMITED,3.26%;杭州锦利丰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0%;深圳
市安银科技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9%;上海衡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38%;汪
菊华,0.17%。
    (二)中青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青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 A 区第25层2509号房间
    法定代表人:张鹏飞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3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02W8E09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技术开发、
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承办展
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通讯设备、日用品、家用电器、
电子产品、工艺品、纺织品。
    经营期限:自2015年12月31日至2065年12月30日
    (三)北京广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广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东辛房街203号
    法定代表人:黄东坡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9月27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8029613803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销售仪器仪表、消防器材、建筑材料、制冷设备;
技术推广、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策划;市场调查;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
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专业承包。
    经营期限:自2001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6日
    (四)刘成文先生基本情况
    姓名:刘成文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210105195501******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19号1-22-2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凯宾斯基饭店4楼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否
    上述股权转让前后,银基集团股东变更情况如下:
                                       转让前持有银基集团              转让后持有银基集团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权比例(%)
     远成集团有限公司                                 0
          刘成文                                   41.99
 北京广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1                         31.1
 中青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6.91                        38.9
           合计                                     100
注:1、中青城投已向其控股股东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该股权投资
项目的申请,正在逐级审批流程,等待正式批复。目前该项股权转让未发生实质性进
展。 2、远成集团直接持有沈阳银基 10.00%股份、通过广纳投资间接持有沈阳银基
31.1%股份,合计持有银基集团 41.1%股份。
股权转让完成前,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黄东坡
                                                       100%
                                           北京广纳投          中青城投控
                  刘成文                   资管理有限          股集团有限
                                             公司                公司
                           41.99%                     31.1%          26.91%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远成集团有
                    限公司
                                       100%
                               北京广纳投                               中青城投控
                               资管理有限                刘成文         股集团有限
                                   公司                                   公司
                  10%                   31.1%                     20%           38.9%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交易方基本情况及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关于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1、转让方
    刘成文
    身份证号码:210105195501******
    2、受让方
    远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174170684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广海大厦海天商贸中心708
    法定代表人:黄远成
    3、转让标的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
    4、评估价格
    双方认可中瑞恒远(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出具《沈阳银基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恒远评报字[2017]112号]的
评估结果,以2017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1,621.67万元。
    5、转让价格
    1,162.167万元(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1,621.67万元的
10%)
    6、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受让方和转让方一致同意,在协议签署后10日内,受让方一次支付全部价款。
    7、股权交割安排:
    各方同意,在不迟于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完成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
记及备案手续,以营业执照变更之日为股权交割日,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沈阳银基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变更登记至受让方名下。
    8、债权债务安排:
    转让方承诺:截止于转让基准日,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已完整向受让方披露,债
权债务清单作为本协议附件。转让基准日前发生的存在未披露的债务(包括可能由目
标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及虽经披露但受让方未予认可的债务,导致股权转让完
成后的目标公司受到任何第三方的追索而遭受经济损失的,转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有关税费的负担:
    除另有约定外,每一方应承担其各自就商议、准备和完成本协议而发生的税收和
费用。
    10、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受让方及转让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关于北京广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1、转让方
    黄东坡
    身份证号码:350583196905******
    2、受让方
    远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174170684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广海大厦海天商贸中心708
    法定代表人:黄远成
    3、转让标的
    北京广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100%的股权。
    4、评估价格
    双方认可中瑞恒远(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出具《北京广纳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恒远评报字[2017]113号]的
评估结果,以2017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北京广纳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370.26万元。
    5、转让价格
    1.00元(壹元整)
    6、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受让方和转让方一致同意,在协议签署后10日内,受让方一次支付全部价款。
    7、股权交割安排
    各方同意,在不迟于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完成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
记及备案手续,以营业执照变更之日为股权交割日,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北京广纳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变更登记至受让方名下。
    8、有关税费的负担:
    除另有约定外,每一方应承担其各自就商议、准备和完成本协议而发生的税收和
费用。
    9、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受让方及转让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关于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1、转让方
    刘成文
    身份证号码:210105195501******
    2、受让方
    中青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2MA002W8E09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 A 区第25层2509号房间
    法定代表人:张鹏飞
    3、转让标的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99%的股权。
    4、评估价格
    中瑞恒远(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出具《沈阳银基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拟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恒远评报字[2017]112号],以2017年9
月30日为基准日,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为11,621.67万元。
    5、转让价格
    13,934,382.33元(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1,621.67万元
的11.99%)
    6、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受让方和转让方一致同意,在协议签署后10日内,受让方一次支付全部价款。
    7、股权交割安排:
    各方同意,在不迟于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完成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
记及备案手续,以营业执照变更之日为股权交割日,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沈阳银基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99%股权变更登记至受让方名下。
    8、债权债务安排:
    转让方承诺:截止于转让基准日,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已完整向受让方披露,债
权债务清单作为本协议附件。转让基准日前发生的存在未披露的债务(包括可能由目
标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及虽经披露但受让方未予认可的债务,导致股权转让完
成后的目标公司受到任何第三方的追索而遭受经济损失的,转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有关税费的负担:
    除另有约定外,每一方应承担其各自就商议、准备和完成本协议而发生的税收和
费用。
    10、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受让方及转让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本次交易的风险及影响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刘成文变
更为黄远成。
    2、虽本次交易各方已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但依然存在交易各方未按照合同
约定严格履行各自义务的风险,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交易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就本次控股股东股权变更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事项,交易相关方将在上述事实
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予公告。公司将继续积极关注本次交
易事项的进展,督促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书》
    2、《关于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变更的询证函》
    3、《关于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变更的询证函的回函》
    4、《关于同意远成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的函》
    5、《关于同意远成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北京广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函》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