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 年 12 月 22 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82 新钢股份 2017/12/19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17-066),误将议案 2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调整的议案》选
择为特别决议议案,现予以更正。由原“特别决议议案 2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
调整的议案》”更正为“特别决议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
对因此而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 年 12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1 号)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12 月 22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调整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2.01 董事候选人管财堂先生 √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调整的议案
2.01 董事候选人管财堂先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