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1月3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决
定于2018年1月3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3日下午2:30
(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8年1月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日下午3:00
至2018年1月3日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6日
7、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7年12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出席
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
路29号毅昌创意产业园中央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2017年12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该议案由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1月2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
-5: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
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
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
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
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
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
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
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8年1月2日17:00前到
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850
联 系 人:郑小芹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0”,投票简称为“毅
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 月 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
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
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 意 对 权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