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10:00 时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或“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 2017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5日(星期一)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17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
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2 月 19 日。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白杨路 1 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2016 年业绩承诺补偿的议
案》
2、审议《关于调整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2017 年及 2018 年业绩承
诺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2017 年 12
月 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先关公告。本次股
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故,上述所有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
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所示(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议案):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调整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
1.00
司 2016 年业绩承诺补偿的议案》
《关于调整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
2.00
司 2017 年及 2018 年业绩承诺方案的议案》
(一)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4日(8:30-11:30,13:00-17:00)
2、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江苏双星
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23808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0527-84253042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 持股凭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
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
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
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股东应仔细
填写《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
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7 年 12 月 24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上
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0527-84253042
联系地址: 宿迁市宿豫区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3808
联系人:吴迪
电子邮箱:wudi@shuangxingcaisu.com
(三)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7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5。
2.投票简称:“双星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
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双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
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
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①,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
②,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如下: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关于调整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
1.00 √
司 2016 年业绩承诺补偿的议案》
《关于调整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
2.00 √
司 2017 年及 2018 年业绩承诺方案的议案》
(4)上述议案的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
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
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表决意见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调整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2016
1.00
年业绩承诺补偿的议案》
《关于调整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2017
2.00
年及 2018 年业绩承诺方案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