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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08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17-096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材料”)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有明、副董事长陈朝岚(以下简称“增持人
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
维持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增持人员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
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后
                                                成交                                   占总
                                       占总股                      占总股
 增持人      职务          股份数量             均价    成交股              股份数量   股本
                                       本比例                      本比例
                            (股)              (元/   数(股)             (股)    比例
                                       (%)                       (%)
                                                股)                                   (%)
 李有明   广信材料董     87390978.00   45.27    16.2    58400      0.0303   87449378   45.30
          事长、总经理
 陈朝岚   广信材料副     3341239.00    1.73     16.1    63522      0.0329   3404761    1.76
          董事长、江苏
          宏泰总经理
    二、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增持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
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 号)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
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在增持后六
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
交易。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
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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