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振江股份关于扩大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08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扩大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江股份”)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范围扩大至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
﹝2017﹞1826 号”《关于核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核准,振江股份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40.79 万股,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人 民 币 , 发 行 价 格 26.25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824,457,37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34,686,203.00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279
号”的《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3.0MW 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
  1                                     16,967.70        16,967.7000
    目
    6.0MW 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
  2                                     27,737.34        27,737.3400
    目
    6.0MW、3.0MW 风电定子段生
  3                                     13,148.22        13,148.2200
    产建设项目
  4     风塔生产建设项目                12,150.42        12,150.4200
  5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3,464.9403
合计    --                              82,003.68        73,468.6203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7,257.75 万元置换上述已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号
    3.0MW 风电转子房生产
  1                                  41,388,326.39        41,388,326.39
    建设项目
    6.0MW 风电转子房生产
  2                                  83,948,986.57        83,948,986.57
    建设项目
    6.0MW、3.0MW 风电定子
  3                                  24,082,183.15        24,082,183.15
    段生产建设项目
  4     风塔生产建设项目             23,157,996.73        23,157,996.73
  5     补充流动资金                      --                    --
 合计              --                172,577,492.84       172,577,492.84
三、本次扩大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对证券公司等相关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进行了详细、认真调
研,认为其发行的理财产品在安全性、流动性、保本约定方面同样符合相关法规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综合收益,提请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范围扩大至银行、证券公司
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本次扩大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有效期等其他约定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内容一致。
    1、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3、购买额度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
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5、实施方式
    振江股份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振江股份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产
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振江股份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振江股份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振江股份将及时分
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
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振江股份内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每个季度末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应当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振江股份监事会
应当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振江股份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
期内投资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2、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2)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3)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五、对振江股份的影响
    1、在确保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振
江股份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2、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资金
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其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扩大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理财收益率,
增加理财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范围扩大至银行、证券公司等
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范围扩大至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
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理财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同意扩大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范围。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扩大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扩大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振江股份本次扩大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8 日
       备查附件
    1、《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扩大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核查意见》。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