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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下午在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的形式
送达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 3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徐芳艳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将节余配套募集资金 2,175.64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相关事
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将节余
配套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2 月 7 日登载于《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关于使
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12 月 7 日